静脉药物集中配制管理

第三节 静脉药物集中配制管理

为规范临床静脉用药调配,提高输液质量,促进静脉用药物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预防职业暴露,2007年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起草的《静脉用药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和《静脉用药调配操作规程》在各医院开始试行,它规范了医疗机构的静脉用药调配,以病人安全性为前提,保护患者免受或减轻、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各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此规范,由药学部门负责人组织与策划本规范的实施。应建立抗菌药、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物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实行集中调配和供应。普通输液静脉用药的调配是否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应根据各医疗机构实行情况而定,但应改变开放式的加药混合调配方法,都应在洁净或清洁环境下的层流台内进行调配操作(配制流程见图11-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

图11-1 静脉药物配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