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使命不明

第一节 蓝皮书:使命不明

肯塔基上空曼德尔机毁人亡的巨大爆炸声,在“二战”结束后的一片沉寂中显得格外惊人,大大震惊了华盛顿和美国空军,导致美国政府和空军全力以赴执著调查,下决心对付UFO。从已解密的美国军方文件看,美国是在1947年(即阿诺德发现UFO时)就已秘密制订、执行了追查UFO的“号志(SLGN)计划”和“遗恨(GRUDGE)计划”。这段调查于1949年结束,在调查的基础上,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罗伯森博士组织科学界讨论了“UFO现象是否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会议最后形成了一个“罗伯森报告”,450页的研究报告已“解密”公之于世,结论是“UFO事件纯属空军的责任”。

蓝皮书计划

接着便由空军开始实施调查、分析美国境内UFO事件的“蓝皮书计划”,大大加强了调查的投入。该计划受命于美国国防部,由空军参谋部的爱德华·J.拉佩尔上校率领的五人小组负责领导,由科罗拉多大学的康登博士负责指导,并聘请了当时是美国Dearborn天文台主任、西北大学天文系主任的J.艾伦·海尼克博士为科学技术顾问。海尼克参加了蓝皮书计划(包括“号志”、“遗恨”)22年调查的全过程,是世界公认的UFO专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多达200名调查分析人员。顾问海尼克博士根据对UFO案例的分析,制订了一套评估系统。将目击案例划分为四种类别。

近距离目击到UFO称为“第一类接触”;看到UFO在地面留下降落痕迹的,如被碟体成片压倒的植物、高温烘灼的烧痕、着陆支脚的压痕等,称为“第二类接触”;亲眼目睹到UFO内的乘员便是“第三类接触”;地球人被UFO乘员挟持、绑架、体检或造成人畜伤亡、财产损坏的是“第四类接触”。

分类法的实施使调查更加规范、有序,这一划分标准为世界各国UFO研究机构所认同和沿用。

空军当局为了独占飞碟的技术秘密,对“蓝皮书计划”调查实施严格的保密规定:规定对UFO的调查研究由三个指定部门负责,即五角大楼的空军调查部,设在拉特巴达松空军基地的空间科研中心和第4062科研供应大队。任何有关UFO的信息和研究指令都绝对保密,严禁外传,任何人(包括空军高级军官)都不得向上述单位刺探或获取有关信息。凡有可能是UFO的残片、部件、记录飞碟飞行状况的录像带或照片,甚至雷达扫描图像,均须送交空军科研中心。

空军使用专用仪器对UFO进行有目的的跟踪研究,自1952年秋天起,研究工作大规模展开。当时,专门研究UFO飞行技术的调查中心设在拉特巴达松空军基地,负责人是美国空军前侦察部副长官威廉·哈兰德将军。他很重视用仪器对UFO进行跟踪的方法,因此,在很短时间内,便在基地的观察塔、雷达站和部分歼击机上都配备了补充设备,这些设备包括有声光学仪器、磁力计和放射性指示计。双镜头专用摄影机不仅可以拍摄有光物体,而且可以测定光谱,这样,在分析照片时就可以将UFO与恒星、行星、小行星及飞行尾部的紫色火焰等不同光源区分开来了。而电影摄影机则记录下雷达屏幕上一切异常的现象。

调查组又于1954~1958年,在新墨西哥州飞碟经常出没的地区和期间,使用超广角施密特相机进行观测,总时数达3000小时。并充分利用其遍布世界的军事基地网,使调查范围和监测空域得以大大延伸。1952年是UFO出现最多的一年,世界各地陆续发现UFO活动,调查组又增设了123名调查员分赴世界各地搜集资料。

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又增设了以奥布赖恩为主席、众多物理学家和临床心理学家组成的研究机构,以强化调查研究。调查一直持续了22年。

可是大张旗鼓的“蓝皮书计划”并不是美国对UFO的唯一调查。由于调查既要对付来自外太空的飞碟出没,还要防止当时的冷战对手苏联仿制假“飞碟”混入活动,因而调查还有不公开的一面。据事后获得的确凿消息,当年,美国最高当局在责成空军实施“蓝皮书计划”对UFO案例开展公开调查的同时,还曾布置情侦系统实行第二套“秘密调查”计划。消息提供者是在中央情报局工作多年并参与其事的资深调查员泰德·查可利。据他在离开中情局,转而参加民间UFO研究组织时透露:

“秘密调查”以中央情报局为主,并由国家安全局、联邦调查局、国防部情报局和三军情报署特防室共同参与。对重要UFO案例和有关UFO的核心机密进行深层次的秘密调查。并专门成立了“资料交换中心”,负责收集、登记、初审、评估各情侦单位报送的密查资料,泰德当时就在该中心做收集和初审工作,但看不到最后评估文件。

据说,他所在的中央情报局从1948年就开始搜集UFO资料,局本部的情报、调查、科学与技术、管理与服务四大部门都为UFO资料的收集、分析、核查提供了职能支持。获得的摄影资料须先经专设的“国家摄影研判中心”负责研究判别,文字资料及次要照片则直接交科技部科技情报组处理。

“科技情报组”自成立之日起,就从事此项分析。国外资料来自国外广播资讯服务社、流动情报室、调查室;美国本土资料来自分布全美的21个中情局下属调查部。所有资料,包括经由“摄影研判中心”研判的摄影资料最终均由科技情报组予以判别、评估、确认。

调查部的行动人员为资料搜集提供行动支持。情报部的情报员负责审问UFO的目击者和拍摄者,并施压让他们保持沉默。

只因“蓝皮书计划”调查对外公开,举世皆知,而情侦部门的秘密调查对外保密,故而鲜为人知。

康顿计划

“蓝皮书计划”经过对UFO长达22年的追踪调查,终于在1969年宣布落幕。厚厚的案例资料先送到空军档案馆,在那里,经验丰富的研究人员对所有目击者的证言都做了“删改”,然后交给康顿小组。

康顿在空军当局的授权下,将全部经删改的调查案例材料又搬到科罗拉多大学,组织专家,对22年来调查搜集到的所有案例、查核材料进行了所谓分析鉴别,对每起案例都写出“解释(鉴别)意见”,经过18个月时间的闭门造车,公布了题为《不明飞行物的科学研究》的“蓝皮书计划”调查报告(也称康登报告)。

这份长达4000多页的报告罗列了1万多起UFO案例的案情叙述和“解释”结论。虽然对案情的叙述情节详尽,描述生动,可是对案例的“定性解释”却显得武断而且荒唐。综观所有的“解释”就能明显地感觉到“报告”不是在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下予以“证实”,而是竭力从“现有科学知识”中寻找“解释”予以“正误”,凡是能找到解释遁词的自不用说,实在找不到解释遁词的也至多定为“无法解释”案例。在所列近1.3万起案例中,竟有1.2万起定为“误认”案例,571起定为无法解释案例,没有一起案例定为真实UFO案例。所谓“误认”案例或被说成是飞机、气球、人造卫星等“人造飞行器”的“误认”,或被说成是流星、彩云、地震云、极光、气旋、飞鸟、昆虫群等空中自然现象的“误认”。

可是对照案例事实,解释实在荒唐得离谱,例如该报告的第三部分第六章分析宇航员提供的目击报告,其中1例:1965年6月4日驾驶“双子星座4号”宇宙飞船的宇航员麦克·迪维特看见一个圆柱形飞行物,两根犹如天线一般的支杆从物体内部伸向外面,正向双子星座靠拢。麦克本想修正飞船轨道,以免碰撞。经分析没有碰撞可能后,便开始拍照,先后拍了好几卷黑白照片。从美国宇航局公布的其中一张照片上可以看出,飞行中的为该椭圆形物体拖着一道模糊的尾迹,从形体上和运行轨迹上都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地球上没见过的飞行器,宇航员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是无可置疑的。可是康顿报告还是硬将其判定为“误认”,说这是“人造宇航器”。可这究竟是哪个国家、何时发射过这样的宇航器,就不说了。又如该报告记录的第11个案例:1966年12月29日夜,加拿大“太航”有26年飞行经验的机长罗伯特·米尔班克驾驶DC-8型421班机,在1.2万米高空由利马飞往墨西哥途中,飞经赤道以南空域时,看到一个带有两盏白色灯光的飞行物向它飞去,在两灯之间有一个坚固的桶状物,绕有一条光带,显然是一排舷窗的亮灯。该飞行器跟踪着飞机,在左翼后侧飞行2分钟后转眼间杳无踪影。所有机组人员也都看得十分清楚。可是“解释”却说DC-8型机看到的是“双子星座宇宙飞船的一块残片”。

对有些十分过硬的案例,则“结论”更加含糊其辞,如对1950年发生在阿尔及利亚的迈克梅尔事件:案例说明发现的不明飞行物是银色的、金属的、直径10米、外壳带磁的飞行器,并具有几何学、心理学和自然出现的特征说明。结论却是“显然是人造的,在两个目击者视线内飞行”。

另一起案例是1955年尤尼卡目击案,发生在美国纽约。三名机组乘务员、一名机场塔台控制员和地面雷达都对所见不明飞行物做了相似一致的认定报告。研究小组的报告却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它完全可以用最正统的理论来解释”。

整个报告都充满了这样的武断曲解和指鹿为马。即使是与美国战略空军的战斗机直接交过手的UFO案例,也至多定为“无法解释”的案例(也就是海尼克说的真实UFO案例)。所有这些判断最终形成一个“没有根据证明UFO是天外来客”的否定结论。

美国空军当局通过“康顿报告”的“结论”,很快被包括“蓝皮书计划”顾问海尼克在内的美国科学家予以否定。

骗人的结论

据原中情局“UFO资料交换中心”的工作人员泰德·查柯利披露: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蓝皮书计划”调查档案中有许多重要的照片、影片资料都不明不白的“遗失”了。实际上都私下送交给了中央情报局。如:

1950年4月27日,于怀特桑德斯拍摄的UFO高速飞行影片。

1950年5月29日,于怀特桑德斯拍摄的一对巨型UFO影片(高度约4万米,直径约300米,每小时飞行速度约2000千米)。

1951年7月4日,军方飞机于怀特桑德斯拍摄的35毫米UFO影片。

1952年7月29日,于雷学梅荷拍摄的16毫米UFO影片。

1953年8月12日,于南卡罗来纳州雷比市拍摄的16毫米手提摄影机UFO影片。

1953年8月31日,航空人员于新几内亚莫斯比港拍摄的8.7毫米UFO影片。

1954年2月24日,由空军RB29型侦察机在俄亥俄州达顿附近空域拍摄的巨幅UFO侦察照片,以及空军特防室用手提摄影机拍摄的无数UFO飞行纪录片。所有这些真实而珍贵的资料,都被存进了中情局的绝密档案库。

据美国空军负责撰写军事教材的科学家披露:空军其实早在“蓝皮书计划”调查结束前,就已查明和确认UFO和外星人的确凿存在,并决定将这一资料编入军内教材。1966年由空军教官执笔出版的一本教科书——《太空科学第二册》就列入了UFO内容,其内容要点是:①不明飞行物——UFO是由天外人驾驶或遥控的来自其他星球的物体;②它们是蛋形的飞行器具;③其机员身高约1.5米,头大,手臂过膝;④不明飞行物体在过去5000年不断骚扰地球;⑤美国空军战斗机曾追击不明飞行物。战例说明:“在1950年,某战斗机基地附近的一个雷达站曾侦测到一具正以时速700千米飞行的飞碟,美国空军2架F86战斗机起飞拦截,在距离1000米时,一飞行员向飞碟开火,但未能成功,该飞碟很快就飞走了。”这本教科书目前是科罗拉多空军学校学员的必修课本。

美国空军之所以要炮制这样一个骗人的“结论”,完全是为当时的美国“冷战”战略服务的一个转移公众视线、麻痹“冷战”对手的花招。英国上议院议员、UFO研究会会长古蓝卡丁一语道破了美国的“天机”,他说:“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如果能第一个掌握UFO自身推进力的秘密及外星人所具有的超等能力的话,这个国家就能征服和霸占地球。也就是说美军或情报部门的首脑们考虑到,要独占解剖UFO及从外星人获得的超级技术,所以就要做到不让其他国家的情报机关知道,甚至不想让本国公民知道。”

就在骗人结论出笼的同时,原“蓝皮书计划”顾问海尼克博士和一批正直的科学家毅然与代表军方作假的康顿之流分道扬镳。海尼克在伊利诺斯州对新闻界说:“对这样的资料假装不知,直至否定目击者的人格,这是科学家的良心所不允许的。轻蔑与无视绝不是科学方法的一部分。”并针锋相对地宣布成立新的“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CUFOS)”,以新组织的名义宣布对UFO的存在给予肯定。1985年8月,海尼克博士又在亚利桑那州的菲尼斯中央大街北201号菲尼克斯出版社俱乐部宣布,他将在这里建立一个国际UFO研究所。

海尼克写过三本研究UFO现象的著作,并负责编辑《国际UFO报告》,这本双月刊,旨在发表UFO研究的调查工作成果,他和他的同事们认为UFO研究代表世界上今天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是追求理论与实际成果的大有希望的课题,这就是他们要建立新的研究所的主要理由。

在菲尼克斯出版社俱乐部的会议上,海尼克除了阐述新研究所的任务和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如何扩大计划、改革UFO的研究工作外,还讨论了对最新UFO资料的分析。美国UFO研究中心的计算机在这个新计划中将充当重要的角色,它必须仔细分析来自150个国家和地区的8万多件UFO资料。

为了向公众适当表述UFO这个题目,他们在探索制作一部电视系列片的可能性,以强调UFO现象出现的范围、观察的重要性和它引人入胜的特性,海尼克说:“这是个辽阔的世界现象,需要为系统的科学探索和研究建立一个国际中心。”

这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已经跨越了几十年,且涉及全球范围。当UFO这个谜得到解决时,它将证明“这不仅是科学进军中迈出的一步,而且是一次强有力和出乎意料的飞跃”。

海尼克相信,由于许多人的努力,这个谜的解开可能不像光年那样遥远……

国际UFO研究所欢迎各国向他们提供UFO信息。

1986年,海尼克博士不幸逝世,为了纪念这位刚直不阿,毕生为UFO研究据理力争的先哲,已将“研究中心”定名为“海尼克国际UFO研究中心”。

美国空军的“蓝皮书计划”报告虽然解释有偏、结论作假,但它毕竟还是全世界第一个由军方组织的UFO调查,调查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案例之多、记录之全也均为世界之最,因而在世界飞碟研究史上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研究意义。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蓝皮书计划,还是后来的康顿报告,都没有一字片句提及罗斯韦尔事件。看来,要么这件事情实在是荒诞得无话可说,要么这件事情就是不能说的秘密,是美国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