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第一个中医教育委员会: 教育部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

近代第一个中医教育委员会: 教育部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

自1912年“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发生后,中医学界为争取早日加入国家教育体系,展开了有目的、有策略、有联合、有斗争的全方位工作。其中,1939年成立的近代第一个中医教育委员会——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为推动中医教育最终被政府所认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背景与目的

为谋划及改进医学教育起见,1929年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会同卫生部组织成立了医学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拟订医学教育计划,审议医学课程及设备标准,建议与医学教育有关之一切兴革事项,审议教育部长之交办事项。”[1]

医学教育委员会虽然是一个咨询机构,但是权利却不可小觑。因第一届主任委员为“反中医”的著名人物褚民谊,所以在其任期内相继出台了将中医学校改称“传习所”及“学社”,企图从根本上将中医摒弃于教育系统之外的政策与命令。

图示

颜福庆

1934年4月5日,医学教育委员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召开,推选金宝善、黄建中、颜福庆为常务委员,颜福庆任主任委员,决议《关于中国固有医学之整理及研究初步计划及预算》。颜福庆虽然一向支持和同情中医,但因医学教育委员会没有中医界人士,致使中医学界争取纳入教育系统的正当要求很难获得教育部的通过和认可。如1937年2月焦易堂等53人向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交了《请责成教育部明令制定中医教学规程编入教育学制系统以便兴办学校而符法令案》,而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医学与民生关系至大,旧术已将失传,新学未臻上理,希其各尽所长,固不应歧视;惟均宜深造,始可问世,不若其他职业学校,得有不同程度,便可操业;医无中西,已成双方共同之论,《条例》既有二,暂作过渡之办法;《规程》不可再有二,庶合平等之原则。查部颁《医学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并无限制,与《原案》所列基础学科及应用学科两相对照,科目大致相同,惟温病学与针灸学、按摩、正骨数种,不妨定为特殊科目,开办学校时,准其向教育部备案,谨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养成医师之学校,在学制系统中,应遵专科以上学校之规定,以收受高中毕业生为原则;《教学规程》不必另定,参照《医学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办理,得加设特别科目,呈请教育部及卫生署核准备案;本国药物应特别注意,由教育部指定研究机关切实研究。”[2]意思是说,虽然在法律上分别制定有《中医条例》与《西医条例》,这只是特殊时期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但完全没有必要在《医学专科学校暂行科目表》之外,再另行制订《中医学校教学规程》。

中医学界为加入学校教育系统之内,“早想建议政府设置一个中医教育机构来设计领导,哪怕就是一个很小的机构,也比没有强”[3]。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必须在教育部争得一席之地,才有可能使中医教育被政府部门所认可。

1938年3月7日,陈立夫正式就任教育部长后,立即宣布改组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加聘焦易堂、陈郁、饶凤璜为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并指定陈郁为七名常委之一。经陈立夫、陈郁两人多方的争取与努力,1939年2月25日,医学教育委员会第三届第四次常务会议,终于同意增设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4]

职责与任务

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隶属于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1940年4月16日公布的《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章程》,其主要任务是:研究中医教育计划及实施方案;审议中医学校课程及设备标准;编纂中医学校教材;建议关于中医教育一切兴革事项;议复教育部及医学教育委员会交议事项[5]

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的编制,设有委员9~11人,由教育部长聘任或派充;另设秘书1人,掌理会议记录及接洽事务,由教育部长指派委员兼任。首届委员会委员11人:王药雨、邱啸天、胡书城、胡光慈、高德明、陈郁、张简斋、康昭谨、许锡彦、郑曼青、陈邦贤[6]。第二届委员会委员7人,陈郁、张简斋、胡书城、郑曼青、高德明、陈邦贤、沈仲圭[7]。两届委员会的主任均为陈郁,陈邦贤均兼任秘书。

图示

陈郁

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为顾问性质,委员任期为1年,但可以连选连任。委员均无薪职,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议,议决事项均须由医学教育委员会呈请教育部核准后方可施行。

业绩与影响

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成立以后,从多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制订《中医教育五年计划纲要草案》。

总的目标是:建成中医专科学校五所,并于“五年内将中医专门教育之程度刷新并予提高”;在“中央设立中医师资养成所一处,藉以培养善良师资及中医研究人才”;在各地“设立中医训练所二十处,使中医均具有实用医疗技术及现代科学知能”。

具体计划是:确立“理真效确”为中医教育方针及整理中医学术标准,“理之真否? 决于实验,效之确否? 决于统计。实验与统计,实为整理中国医药学术之有效方法,亦为促成中医科学化之唯一利器”;宽筹中医教育经费,因中医教育已经被列入教育学制系统,自应改变过去教育经费中不列中医教育经费的做法,“且中医教育方在建立及改进时期,所需经费当较其他部门为多,故中医教育经费必须酌量宽筹,庶可减少发展阻力而奠定科学化中医教育之基础”;编辑中医实用教本,由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搜集古今中医图书,就其经验法则及实用部分加以科学整理,阐明其精髓,汰除其玄说,在三年内编成中医各科实用教材,分发各中医学校采用,“俾学说不致分歧,而医学系统亦可因之统一”;筹设中医专科学校,各地开设的中医学校,虽然为数不少,但各种设施尚未符合现代教育规范,应由政府在四川、广东、湖北、河北、南京筹设五所中医专科学校,所有设备、课程均按照《中医专科学校暂行科目表》及《专科学校规程》办理,每个学校开办费15万元、日常费用每年10万元,“于五年内次第完成,用立楷模,藉示倡率”;培养中医善良师资,现在各中医学校所聘教师,多为当地执业中医,在临床技术上或许有较丰富的经验,但在理论学养方面,因未受合理的训练,以致经常会有不合科学之论调。应在中央设立中医师资养成所一处,开办费1万元、日常费用两年6万元。“凡现任或曾任中医学校教员及研究中国医药学术确有成绩者,得考选为中医师资进修员,入所学习。进修期间二年,于修业期满,派赴各处训练当地执业中医及中医学校学生,期于最短期间促成普遍改进之宏效”;调整私立中医学校,在此中医教育基础尚未巩固、确立之时,对于现有各私立中医学校不能“任其凋零,亟须加以扶持与调整”。由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派人视察各私立中医学校,除确属无法改善者,令其停办外,“办理较完善者,准其立案,或改为公立”。对教学方法不当者,指导它们加以改良;对设备简陋者,设法帮助改善。由政府拨款40万元,作为补助各私立中医学校设备改善专用经费,“总期在一调整间,而使本昔简陋欠善之中医学校尽成良好之中医学校”;训练各地执业中医,现在一般中医的缺陷在于不善理解中医高深学理、不擅运用中医优良技能,“致遭外界物议,良可叹惜”。补救方法,唯有针对中医自身的缺陷,由政府在重庆、成都、西昌、贵阳、昆明、桂林、长沙、西安、洛阳、兰州、南京、上海、天津、北平、杭州、安庆、厦门、广州、汉口、南昌等重要城市次第设立中医训练所二十处,每所开办费1万元、日常费每年各1万元,分批调集各地年龄在40岁以内的执业中医,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用最经济、合理、迅速、有效之方法,讲习中医实用之学理技术,以补救过去学术修养之不足,并授以现代基础医学及卫生、救护等学科,俾可协助推进地方卫生事业及战时救护等工作”[8]

其次,促成教育部公布《中医专科学校暂行科目表》。

1937年4月2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汪精卫、叶楚伧、何应钦、邹鲁、居正、梁寒超、王伯群、王宠惠、陈璧君、王陆一、李文范、钮永建、覃振等人参加,汪精卫任会议主席。决议“《中医教学规程》由教育部会同卫生署中医委员会,参照《医学专科学校暂行课目》拟定”[9]

卫生署中医委员会立即指派随翰英、张锡君赴教育部接洽。1937年6月22日,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第二届第十七次常务会议,遵照教育部指示,讨论制定《中医教学规程》[10]。正在进行之际,八一三淞沪之战后,全面抗战开始,政府西迁,不得不搁置下来。

焦易堂在辗转迁往重庆的过程中,于汉口遇到了时逸人,并告诉他:“将来陈氏立夫,有长教育讯。中医校立案,指顾可期。”于是,时逸人与冉雪峰、谢汇东等人“一同赴川,专办中医校立案进行之手续”。“及至万县小住,又承焦君(易堂)函邀至渝,委以专办中医校立案事宜”。不久,陈郁也抵达重庆,“谓此事重大,宜召集中医教育专家多人,共同商定”。遂于1938年4月25日在中国制药厂召开了由焦易堂、陈郁、冯志东、饶凤璜、冉雪峰、胡书城、张锡君、时逸人参加的会议,推定冉雪峰、胡书城、张锡君、时逸人负责起草《中医教学规程》。“几经讨论,历时多日,方告完成,由中央国医馆及卫生署函送教部”[11]

图示

时逸人

1938年10月8日,教育部长陈立夫令饬医学教育委员会拟订比较合理之中医课程。很快,10月19日召开的医学教育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便推定陈郁、曾义、赵士卿、孟目的、汪元臣等组织小组委员会,拟定中医教育问题及比较合理之中医课程[12]

1939年2月,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专门讨论《中医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焦易堂说:“本人赞同以科学方法,改进中医学术,由中医设立学校,即依原拟课表试行,凡中医所不能担任之科目,可酌聘西医教授,有人主张在西医学校附带研究中医,此项办法,闫百川曾在山西试验,结果全校中医,概被摈斥,此议断难赞同;准许中医设立学校,系中央代表大会决定之原则,此项课表,乃由教育部交会咨询意见,故本会只能审议课表是否合理,不能在原则上再加讨论,有人主张此案提付表决,万一否决,将令教育部无法应付,故如决定表决,本人一定退席。”

图示

陈立夫

陈郁说:“闻本日教育部长官致词,谓中医譬如土法采矿,西医譬如机器采矿,目前应令中医力求进步,不应根本排斥,本人此次草拟中医课表,即本此项原则,令学生先习基础科学,再研究中医学术,参采西医技能,以期合于现代教育轨范,即使土法开采之矿,渐次改用机器之意;表内所列科目,虽未标明中医字样,但说明(九)产科兼采西医手术教授、(十一)外科兼采西医手术,即可证明其他各科,均以中医学术为教材;无论中医西医,均应以病人为对象,中医如能研究解剖学、生理学、细菌学、放射学等,则检查方法自较完密,甚于病人有益,断然无疑。有人谓新旧学理,合演一堂,恐学生将无所适从。不知中医除去五行生克、五运六气等一部分学说,在学校当然不必提倡者外,其他均与科学法则,毫无抵触,不至有矛盾之嫌;表内所列内、外、妇、儿等科及药物学,拟即采用历代医药书籍,及现代研究中国医药刊物,分别编纂教材,犹之国文教材,开采之于经、史、子、集,而课目则不妨用国文二字也。有人谓药物学应改为本草字样,内、外等科应改用《内经》《伤寒论》等字样,虽意在表现中医特色,实转以妨阻中医进步,与吾人主张中医科学化之原则相反,绝对不敢赞同。”

饶凤璜说:“本人赞同将中医各科学术,分门整理,编为课本,并讲求以科学方法,将所有中药化验精制,以显固有之特长,而济西医之匮乏。盖数千年来,吾国人内、外各种病症,均恃国医、国药为治疗,以保持民族之生存健康,不过最近始参用西法治病,此为最显著而不可掩之事实。中医自有中医之内科、中医之外科,故中医学校,绝对须讲习中医各科学术。其所以参究物理、化学者,亦犹西医之利用科学方法,为试验改进之工具耳,若谓即以现有之各医科学校内外课本为教材,则非中医学校矣。本会陈委员受教育部之委托,依照中央代表大会决定设立之中医专科学校,编定课表,本会职权,只能审议已编成之课表,不能涉及职权外之问题也。”

颜福庆说:“中国固有医药,有研究之价值。”

李宗恩说:“要研究,还是中药。”

戚寿南说:“该校教员,聘用中医,抑聘用西医? 教材用中医课本,抑用西医课本? 所为基本科目,中医学科与现代学科,能否打成一片,不发生冲突?”

胡定安说:“教材内容,学理上能否不发生冲突? 应如何使青年思想,可以向真理探讨为原则;主张由原提案人将课目再加以深切之研讨,以表现中医的特色。”

此次会议,除焦易堂、陈郁、饶凤璜三位中医界委员坚定支持外,颜福庆也表示同意,李宗恩不置可否,加之“中医设校一案,前经中央政治委员会议通过,并奉行政院转令遵照办理”。此案上报后,教育部长陈立夫认为已公布之《医学专科学校规程》,并未明定西医或中医,设置中医学校可依据该规程。中医教学科目与西医自有不同,可制定科目表及课程大纲,以资实敦。教育部遂于1939年5月正式公布了《中医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并令各省教育厅查明各该省中医学校办理情形,其办理比较优良者,准照章办理立案手续”[13]

最后,敦促成立中国医药研究所。

设立医药研究所是中医学界很久以来就有的夙愿。早在1931年,“用化学方法化验中药并改良膏、丹、丸、散制法”[14],就是中央国医馆的蓝图与规划之一。1934年3月9日,立法院第五十次会议甚至通过了《国立中医研究院组织条例》,该院隶属于内政部,主要职责是“以科学方法整理及改善中医中药”,“指导奖励中医中药学术之研究”。研究院“按医学分科,并得设所研究,及附设医药学校及医院[15]。但掣肘于各种因素,只是一纸空文,未能付诸实施。(https://www.daowen.com)

中央药物研究所原隶属于内政部卫生署,以“研究全国药材,发扬我国固有文化”为宗旨。因“药物之研究,在与学术有深切之关系”,该所附设于卫生署内,与各学校及其他研究机关不易取得联络,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成立后,为推进中药研究,适应战时需要,即敦请教育部“商得内政部同意,会呈行政院将该所改隶教育部,以便研究中国药材资源,深造药学人才,俾能更进一步发扬光大中国固有文化”[16]

1942年3月10日,中央药物研究所易名为中国医药研究所并在昆明成立,聘请经利彬、刘绍光为正副所长[17]。“通讯处为昆明城内东升街二十四号,办事处及研究工作分设于大普吉、陈家营、苏家村三处”。设有文书、出纳、出版、庶务四个科室,会计主任1人。研究分四组:医学组、药物化学组、生理组、药用植物组,每组设主任研究员1人。有职员17人,研究人员19人[18]

到1942年12月,研究工作“已完成者,药用植物组进行西南采集工作,研究西南药用植物,不久即可出《滇南本草图谱》;生理组研究土大黄之效用、昆明市郊之营养问题、白血球数、血型。正在研究中者,医学组研究本草各药对于人体之作用,整理旧医案等工作;化学组研究本草各药之成分,提取有效物质等工作;植物组采集标本、鉴定、绘图等工作;生理组研究本草药性、西南营养问题等工作”[19]

为培植及提炼云南道地中药起见,与云南省建设厅合作于1943年成立了云南药物改进所[20]。人员、经费均由中国医药研究所承担,经费不敷时由云南省建设厅按月酌予补助,专门办理云南药物生产及改进事宜,并由大普吉农场拨地十亩作为栽培药物之用[21]

1945年3月9日,行政院临时院务会议根据国防最高委员会的指示,简化机构,将中国医药研究所交由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接办[22]。裁撤时有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各四人[23]

此外,中医教育委员会还开展了其他方面的一些工作。如“中医专科学校、中医职业学校设立之建议,中医训练班、国药训练班之筹设,中国药物研究所之成立,中国医学史教材为各医学院校之必修科目,中医书籍之编辑设计及中医书籍之审查改进”等。

图示

陈邦贤

1943年2月,陈邦贤调任国立编译馆自然组编审1944年底,陈立夫卸任教育部长。厥后,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基本上就不开会议事,工作陷于停顿。其原因,“一则各委员均甚忙碌,开会时不易完全出席;一则关于学校教材之编辑,殊少交卷,致使此巨大之专委会不能依理想中之成长发育”[24]。1945年10月16日公布的《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该会设立“医学教育组、药学教育组、护士教育组、助产教育组、卫生教育组”[25],而没有中医教育组或委员会,说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已被撤销。

总之,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刚成立时,各委员都抱着希望的热忱,在尽最大的努力,如《课程标准》的草拟、《教材大纲》的编纂、中国医学(药)研究所的筹设、国立中医专校的促成等,凡与中医教育有关的事项,无不竭智殚虑地在商讨计议,可是因为种种关系,致令一切决议都不易兑现”[26],结果是困难愈多,热情愈减,总的来说是“议论多而成功少”,但不论如何,它的成立及其《中医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的颁布,标志着中医学校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1] 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刘燡元,曾少俊.民国法规集刊·第十四集.上海,上海民智书局, 1330:321.

[2]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358.

[3] 高德明.中国医药教育社的成长与发展.新中医,1946(1):8.

[4] 陈邦贤.近十年来医学教育大事记.医育,1939,3(2-3):20-44.

[5] 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教育委员会章程.医育,1940,4(2):75.

[6] 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教育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医育,1940,4(3):78.

[7] 教育部发表中医教育委员会新任委员.复兴医药杂志,1942,2(1-2):47-48.

[8] 中医教育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医育,1940,4(3):18-19.

[9] 中政会决议:中医教学规程由敎育部会同卫生署中医委员会拟定.医界春秋,1937(121):41.

[10] 陈邦贤.近十年来医学教育大事记.医育,1939,3(2-3):20-44.

[11] 时逸人.教育部公布中医校课程之经过.复兴中医,1940,1(2):1-2.

[12] 陈邦贤.近十年来医学教育大事记.医育,1939,3(2-3):20-44.

[13] 教部最近公布中医专科学校课目表.新中医刊,1939,2(3):42.

[14] 设立国医馆原提案.国医公报,1933(1):10.

[15] 立法院通过《国立中医研究院组织条例》.神州国医学报,1934,2(7):1.

[16] 中央药物研究所划归教部管辖:便与各校取得联系.新中医刊,1940,2(8):18.

[17] 成立中国医药研究所.高等教育季刊,1942,2(2):115.

[18] 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概况呈报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620.

[19] 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概况呈报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620.吴征镒在《西南联大侧忆》中说:“1942年后经利彬开办中国医药研究所,经全家亦住村内。我和匡可任、简焯坡、蔡德惠、钟补勤就在大殿的泥菩萨前开展了石印版《滇南本草图谱》的工作,自画自写自印,惨淡经营,三年出了一本,而该研究所也就作鸟兽散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五十三辑·内迁院校在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46.

[20] 中国医药研究所与云南省建设厅合组云南药物改进所.高等教育季刊,1942,2(3):145.

[21] 抗战期中行政史实建设部分分稿·云南省战时农林行政.云南档案史料,1985(9-10):51.

[22] 政院决议减政//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编.中国民国史料长编·三十四年一月份.427.

[23] 1945年4月27日《教育部检报国立专科以上学校教员及国立研究机关科研人员统计总表呈》。附注云:“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及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两机关已奉令裁撤,惟本年上季仍需支给研究费,且其业务将交由中央研究院接办,故仍行列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810-811.

[24] 陈邦贤.教育部中医教育委员会史略.新中医,1946(1):5.

[25]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教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56.

[26] 高德明.中国医药教育社的成长与发展.新中医,19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