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商标在国内的利用

二、外文商标在国内的利用

由于消费者对于洋品牌的盲目崇拜以及经营者的投其所好,目前中国大陆商标的“傍洋”行为愈演愈烈,而与之相关的纠纷也硝烟四起。通过对近年来有关知名外文商标在中国大陆被抢注或使用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将这些行为大概分为四类:①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②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③将相同或近似商标用作企业名称或字号;④将知名外文商标或其中文译名用作域名。从《商标法》第13条第3款[15]的规定可知,只有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才可以获得扩大保护,而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未注册外文商标,故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本文只分析前三种情况。(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