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论

在进一步深化上述分析,法称认为合乎因三相的正因有且只有三个,即不可得因、自性因、果性因。通过对三相正因的关系分析,我们在第一部分得出了八条规则:

1.1自体具足且增上缘圆满者则为有;

1.2自体不具足或增上缘不圆满者则为无。

2.1有所遍则有能遍(正面的属种关系);

2.2无能遍则无所遍(反面的属种关系)。

3.1有果必有因(正面的因果关系);

3.2无因必无果(反面的因果关系);

3.3无果必无有效之所依因(反面的因果关系)。

4.1非此即彼(矛盾关系);

其中,规则1.1、2.1、3.1是成立“有”的规则,规则1.2、2.2、3.2、3.3成立“无”的规则,规则4.1是对“有”与“无”的相互转化。

通过对上述十一式的分析,法称对于各量式的命名与量式所依的规则是密切相关的。首先,凡是量式命名为“X不可得”,那么该量式必然只使用一个规则,且该规则为规则1.2或者规则2.2或者规则3.2或者规则3.3。由此,我们可以对法称归纳的每一条推理规则进行命名。

在《正理滴论》中,法称通过十一种运用式对以下规则进行了命名:1.2自体不具足或增上缘不圆满者则为无——自体不可得

2.2无能遍则无所遍(反面的属种关系)——能遍不可得

3.2无因必无果(反面的因果关系)——因不可得

3.3无果必无有效之所依因(反面的因果关系)——果不可得

4.1非此即彼(矛盾关系)——相违自性可得

由此,借鉴法称命名的规律,我们可以对剩下的规则进行命名:

1.1自体具足且增上缘圆满者则为有——自体可得

2.1有所遍则有能遍(正面的属种关系)——所遍可得

3.1有果必有因(正面的因果关系)——果可得

图示

通过对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法称在自义比量确立的规则,是通过三种正因来的。但其中最为基础的是“不可得因”,“不可得因”通过自体有无和增上缘是否圆满为基础确立诸法的“有”、“无”,结合“自性因”、“果性因”确立的属种关系、因果关系从而对诸法“有”、诸法“无”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三相正因相结合确立的推理规则如下:

通过对第三部分十一种运用式的分析可得:

图示

续表

图示

需要说明的是,法称虽然在《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中只列举了十一种具体运用的量式,但并非只有这十一种量式。我们通过对该十一种量式的分析,按照法称依据因三相总结的三种正因,整合了八条推理规则。对这八条推理规则的不同组合运用,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运用式,但无论怎样是对八条规则的组合,我们都可以将其分解成最基本的八种量式,即为:

成就“有”的三种量式

1.1自体具足且增上缘圆满者则为有——自体可得

2.1有所遍则有能遍(正面的属种关系)——所遍可得(https://www.daowen.com)

3.1有果必有因(正面的因果关系)——果可得

成就“无”的四种量式

1.2自体不具足或增上缘不圆满者则为无——自体不可得

2.2无能遍则无所遍(反面的属种关系)——能遍不可得

3.2无因必无果(反面的因果关系)——因不可得

3.3无果必无有效之所依因(反面的因果关系)——果不可得

对“有”、“无”相互转化的一种量式:

4.1非此即彼(矛盾关系)——相违自性可得

参考文献:

【1】李润生.正理滴论解译[M].香港:密乘佛教学会,1999.

【2】剧宗林.因明论丛[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2011.

【注释】

[1]汪楠,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逻辑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跨文化逻辑与认知比较研究。

[2]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1~2页。

[3]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4]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5]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6]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7]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8]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9]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0]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1]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2]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3]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4]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5]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6]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

[17]法称著,王森译:《正理滴论·为自比量品》,载于《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