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自然”一词在《老子》中多次出现,尚未出现之前,“恒”与“常”已含“自然”之义。《易经》有别卦名《恒》,《彖传》释“恒,久也”,该卦表现的是“风雷相与”的自然现象,是常见又永远不会消失的现象,“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的一种表现,推及其他:“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恒”,是从时间方位表述天地间种种自然现象生生不息。“恒”又衍出“常”,春秋末越国名臣范蠡,非常注意阴阳风雨晦明等自然现象,并与行政、用兵联系。“天道”一词,在他的话语中出现了:
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
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柔而不屈,强而不刚,德虐之行,因以为常。
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古之善用兵者,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国语·越语下》)
“恒”与“常”不受外力影响,自然而然地运行,因此,本义就是“自然”。老子与范蠡是同时代人(老子或稍晚),“常”与“自然”在《老子》中同时出现,且用“常”的次数(二十七次)远超过“自然”(五次),不少语句中用“常”,就是代指“自然”或明指“自然”,如: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
“常道”即天之道,自然之道;“常名”即自然之名,而非人为之命名。“常”与“自然”互通。后例说的是花叶茂盛的植物(河上公《道德真经注》:“芸芸,华叶盛。”),最后都叶落归根,归根复命是自然规律,“曰常”就是“曰自然”,知此“自然”则明,不知则“凶”。“常”,也有表时间延续,如“恒久”“经常”义,同时“常”相对于“特殊”还有“普通”“一般”之义。迭用为“常常”,现在说的“常常是”,在特定语境中也可说“自然是”。《老子》全书,“自然”一词出现五次,现录如下:
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二十三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五十一章》)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
五条中,没有一个“自然”是指物质性的自然景物,全部是观念化的“自然”,王弼《老子注》释第一条之“自然”云:“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第二条“希言自然”,与下文联系理解,“自然”即应取“恒久”之义,意思是说,对于人间之事,少说一点“恒久”吧,“飘风”“骤雨”都是一刹那间的事,天地尚不能使它们恒久,何况于人事呢?天之道是恒久的,“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但天地之间很多自然现象是瞬间发生瞬间消失的,有始有终,有生有死。早于老子的伍子胥就说过:“盈必毁天之道也。”(《左传·哀公十一年》)老子说此实有所指,人的寿命不可能恒久,一家之天下也不可能永盛不衰。第三条“道法自然”,如果说“道”是天地万事万物变化的规律,那么这规律是不受任何外力左右而自由自在,恒久不息。第四条“常”与“自然”并用,此“常”可理解为“永远”,“道”与“德”或“生”与“畜”,使“物形之,势成之”,这不是受谁之命,而是永永远远地自然而然地发生。第五条是说圣人以“不欲”为“欲”,以“不学”为“学”,那就不以“难得之货”为贵,改正那些因学习造成的错误和损失,顺从万物自然之性而不敢有所作为(企图去改变它)。王弼有一注可移用于此:
圣人运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为不为,顺而不施。除其所以违,去其所以惑,或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也。(《老子·二十九章》注)
老子“自然”观念的核心内涵就是“无为”,不假人为,顺万物之本性,畅万物之真情,自由、自得、自在、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亦自美而不言。《庄子》一书中更多是以“天”代指“自然”,亦见“自然”一词,循老子之意,仅录三条参读:(https://www.daowen.com)
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应帝王》)
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缮性》)
夫水之于汋也,无为而才自然矣。(《田子方》)
道家也讲“治天下”,但他们主张顺物性、民性自然而治,所以反对人为的“礼乐”之治,“顺物自然而无容私”,此“私”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不以个人意志去干扰自然规律,二是个人不生私心“贵难得之货”,如现在有的人疯狂地捕杀野生动物以敛财,这就破坏了自然生态美。庄子还将“淡漠”与“自然”联系起来,心无所思行无所为才会淡漠,唯淡漠才不会去破坏自然美,“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当是与“至一”相应的“至美”吧!他还用了一个很好的比喻:水本来是清澈(“汋”,清澈的样子),翻腾冲动搅起了泥沙就混浊了(所谓“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水也要无所为才能保持自然的清澈。
庄子单用一个“天”字代言“自然”,《庄子·渔父》篇中说:“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法天”,就是“法自然”。其他如“君原于德而成于天”“道兼于天”“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均见《庄子·天地》)等等,在《庄子·达生》篇中,借关尹子之口,将自然之“天”作用于人的养生、养气,讲得有点神秘化了:“壹其性,养其气,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无隙,物奚自入焉?”如果人不能守住自己的自然本性,让“物”(此“物”即“貌象声色”之情欲、物欲)乘隙而入,就会“开人之天”。继而说:
不开人之天,而开天之天。开天者德生,开人者贼生。不厌其天,不忽于人,民几乎以其真。
“不开人之天”,是指不要以所谓“意志”之类的东西,导致人为地造成一种必然的心理态势,而要“不为轩冕肆志,不为穷约趋俗”(《庄子·缮性》篇中语),保持自由无拘的心态。如果通过学问修养而实现自我完善,那就是“开人之天”,“为学日益”反而残害了自己。也就在《达生》篇中,庄子还讲了一个“梓庆削木为
”的故事,梓庆雕刻挂钟磬等乐器的木架,架上鸟兽草木的图象皆栩栩如生,“见者惊犹鬼神”,国君问他为何有此等功夫,他答曰:先用七天时间修炼心性,排除种种世俗欲念,最后达到“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即完全消失了“人之天”。
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骨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
,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与!
这段话,对于艺术创造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当另有所论。其曰“以天合天”,前之“天”是作者顺着自己已排除杂念的自然心性进行自由的创作,毫无主观成见的干扰和矫揉造作的态势;后之“天”即是指外界鸟兽等的天然形态神态,两者相结合,主客体自然之精神融合无间。在这样的创作状态中产生的作品,就是宋代诗人陆游所叹赏的:“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粹然无疵瑕,岂复需人为?”(《文章》)
老子和庄子讲了这么多的“自然”,完全是给“自然”观念一个精神的定位,也是中国此后人人乐道的“自然”美之定位。他们对于大自然界的自然景物美有所感受和表述吗?那时的人似乎都还不善于描写,只能进行陈述,辅之以赞叹。《老子》一书中连赞叹也找不到,庄子在《田子方》篇中,记载了孔子向老聃请教的相互问答之语。孔子见到老聃“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也”,非常疑惑地问:是我眼花吗?还是真的如此?老聃答:“吾游心于物之初。”孔子问:“何谓邪?”老聃答:“心困焉而不能知,口辟焉而不能言,尝为汝议乎其将。”于是说:
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于地[2],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或为之纪而莫见其形。消息满虚,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为而莫见其功。生有所乎萌,死有所乎归,始终相反乎无端,而莫知乎其所穷。
陈述的是他的大宇宙观,大自然变化无穷,万物化生不息,空间寥寥,时间悠悠,他游心于其中,“得是至美至乐也”;之所以“遗物离人而立于独”,因为他已成为“得至美而游乎至乐”的“至人”。不管这段话是不是出自老子之口,道家对于天地万物的自然美是从心灵深处赞赏的。庄子在发表了“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之后,也有对“大美”稍为具体的表述:
扁然而万物,自古以固存。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豪(毫)为小,待之成体;天下莫不沉浮,终身不故;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万物畜而不知。……
让我用现代散文语言和“意译”的方式再转述一次吧:放眼大地上翩翩而生的万物,它们的本根在太古时代就有了。四方上下如此辽阔深远,却都在天地范围之内;生机初萌之物,微细如秋天鸟兽初生之绒毛,得天地之化育而渐有形体;世事人事如桑田沧海沉浮不定,但这世界永远不会显得陈旧过时;阴晴风雨变幻多端,春夏秋冬不断交替,但都是各适其时,井然有序。伟大的自然,“道”也要效法的自然,说不完道不尽的自然,你恍兮惚兮,让人看不分明却又确确实实地存在,你生气充沛不以形迹显却使人感到神采奕奕,你神化万物、蓄养万物却不让万物知道他们伟大的恩人就是你。
庄子还有描述大海壮美的文字,留待下节与儒家“观水”比较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