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式的制约中……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节 在形式的制约中……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易传·系辞》),大地上的人与万事万物,都各有其形状与存在的方式,眼见之轮廓为“形”,模样规格为“式”,较之“形象”,“形式”已有抽象意义。语言、声音、动作、线条、色彩、形状、结构等等,都可归之于形式。中国文字是象形、象声不同的形式符号,诗、赋等文体是文字组合不同的形式。在世界上,形式是普遍存在的,谁也不能不以一定的形式而存在,列宁说过:“形式是具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的联系着的形式。”(《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但形式并不一定都是美的,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形式,要转变成视觉、听觉皆以为美的形式,还有相当的距离。比如“声”,这是人和动物皆可从喉腔发出使耳可闻并相互响应的形式,但要化成悦耳的音乐,还要经过“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音有“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才有音乐之美。

“形式”是创造美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元件,俄国作家高尔基说过:“我所理解的‘美’,是各种材料—也是声调、色彩和语言的一种结合体,它赋予艺人的创作—制造品—以一种能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力量,能唤起人对自己的创造才能感到惊奇、骄傲和快乐。”[7]晋代的陆机在《文赋》也有一段话,描述形、色、音等材料结合创造美文:

其为物也多姿,其为体也屡迁。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虽逝止之无常,固崎锜而难便。苟达变而识次,犹开流以纳泉。

运用这些材料创作,不是轻而易举的,“崎锜而难便”,也就是说要受到种种制约。但是中国古代的才人,他们亦如高尔基说的那样,乐于从事这种可以确证自己创作才能的“大业”。

因此,形式的制约不能等同于功利与传统的制约,形式的制约之于创造者,本质上不是对立的,而是合作的关系,明代的王世贞便说出了“合作”的话:

人物以形模为先,气韵超乎其表;山水以气韵为主,形模寓乎其中,乃为合作。(《弇州山人四部稿·艺苑卮言》附录四)

所说“形模”,也就是存在的形式,“气韵”本于创造者,是他赋予有形式的对象,使对象转化为有生命的形式,美的新形式。创造者与对象“合作”,对象向他提供种种物质的形式,他向对象投放种种精神的形式,由此说来,创造者不像对待功利与传统的制约,努力向外突破而寻求创作的自由,而是在对象形式内,努力突破其物质硬壳,使对象的形式软化,使之有可塑性,可与创造者的精神形式互参、融合,然后既有物质的又有精神的新形式就诞生了!普通的文字要成为书法艺术,署名王羲之的《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便描述了这一过程:

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尔。

文字中那些横、直、点、钩等固定的结构形式,如果不通过书法家“凝神静思”而以其“意”预先软化,使其在“振动”中“筋脉相连”,那么,写出来的还是原型的“点画”之字。卫夫人将字的构件,以其意想全部软化与活化:“一,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丶,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丨,万岁枯藤”“ㄟ,崩浪惊雷”等等,经过了这样的软化—活化、动化,对象原有的形式发生了蜕变,与书法家之“意”合作了,互参、融合而成“书意”。王羲之又说:“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自论书》)书法中的草书,可作为对象被软化(蔡邕《九势》有语:“惟笔软则奇怪生焉。”)的典型之例,唐代“草圣”张旭以“狂草”令世人惊叹,释皎然有《张伯高草书歌》,请看其中一段:

先贤草律我草狂,风云阵阵愁钟、王。须臾变态皆在我,象形类物无不可。阆风游云千万朵,惊龙蹴踏飞欲堕。更睹邓林花落朝,狂风乱搅何飘飘。有时凝然笔空握,情在寥天独飞鹤。有时取势气更高,忆得春江万里涛。……

狂草亦得让观者识得其原形之字(不然就成了鬼画符),但原字已进入无尽变态之中,张旭(字伯高)的狂草产生了原形之字远不可得的爆发性美感,因此激发了诗人无限的想象。张旭在原有的形式中获得极大的自由,以软化了的笔画重塑全新的形式美。

绘画艺术亦是如此,对象的形式绝不可无,否则便如韩非所说的:画鬼魅易,“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画家也是要将对象形式软化、活化,在总体把握的前提下,作不违反原有形式规律的重塑。以山水画为例,山之高,水之长,地之广,如何入画?我们读顾恺之的《画云台山记》,发现他对山势景物描绘得很细致,似乎受对象形式的制约较多,谢赫说他“格体精微,笔无妄下,但迹不迨意”,可能就是指其于对象形式(“体”)的表现过于精细,这对画个体之人尚可(如他画裴叔则,“颊上益三毛”,说画三根毛正是对象的“识具”),画高山远水则不可。宗炳长期在山水间盘桓,从视觉映象得到了启发:昆仑山那么大,人的眼睛又那么小,站在距山很近的地方看山,“则其形莫睹”;在数里之外看,则可看到整个山的形状;距之更远视野更开阔,则见山小了!由此,宗炳对于山这样巨大的对象形式,找到了表现的方法:

今张绢素以远映,则昆、阆之形,可围于方寸之内。竖划三寸,当千仞之高;横墨数尺,体百里之远。是以观画图者,徙患类之不巧,不以制小而累其似,此自然之势。如是,则嵩、华之秀,玄牝之灵,皆可得之于一图矣。

他还特别说明:看画的人,只怕画得不像,对象的形式失真;画得小但没有走样,反而画出了山的“自然之势”。“自然之势”就是山的气韵,进入了画家的眼中,于是画家可与之“合作”了。张彦远说,台阁、树石皆无气韵可言,那是视它们为死的形式;郭熙则说:“山之楼观以标胜概”“山无林木则不生”“石者,天地之骨也,骨贵坚深而不浅露”,死的形式活化,需要画家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如何表现山水“自然之势”,郭熙可能高出宗炳一着:

山欲高,尽出之则不高,烟霞锁其腰则高矣。水欲远,尽出之则不远,掩映断其派则远矣。盖山尽出,不惟无秀拔之高,兼何异画碓觜?水尽出,不惟无盘折之远,兼何异画蚯蚓?(《林泉高致·山水训》)

如果对对象存在的形式作如实的生硬的处理,在画幅上反而丑化了对象。他也不认为远观才出山水自然之势,远观近寻结合,才更有符合对象立体存在的形式感:

正面溪山林木,盘折委曲,铺设其景而来,不厌其详,所以足人目之近寻也。傍边平远,峤岭重迭,钩连缥渺而去,不厌其远,所以极人目之旷望也。(《林泉高致·山水训》)

画家把握与处理如“山,大物也”那样对象形式,创造了令人神往的山水之美,给了诗人很大的启发。以“清远”而言“神韵”的清代诗人王士禛说:“予尝闻荆浩论山水而悟诗家三昧矣。其言曰:‘远人无目,远水无波,远山无皴。’又王懋《野客丛书》有云:‘太史公如郭忠恕画天外数峰,略有笔墨,意在笔墨之外。’诗文之道,大抵皆然。”(《蚕尾续文》)(https://www.daowen.com)

说到诗人,诗人似乎特别钟爱形式所酿造的美。诗的文体是诗人自己制作的形式,并且不断制定新的形式,一个比一个要求严格的形式。所谓文体,其实就是文字组合的一定格式。最早的常规格式四字一句,即以“《诗》三百”为代表的四言体,而后出现六言为主加“兮”字的楚辞体,东汉出现了五言体,还有随乐曲而定词的五言或杂言的“乐府”体。这些诗体除了要求隔句押韵和言句整齐外,比较自由。但是,后世多才的诗人们似乎嫌这些文体简朴,不足以体现可让人惊叹的“创造才能”,到“为艺术而艺术”进入高潮的南朝,以沈约为代表的一班诗人,特意新创了一个“永明”体,对五言体中每一句都提出了严格的声律要求。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写道:

若夫敷衽论心,商榷前藻,工拙之数,如有可言。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诗、赋的“声文”,虽然在汉代就已经明确了,但尚无严格的要求,五言诗比四言诗多了一个字,音节的变化复杂了。若读音不同的字运用不当,便会犯“芜音累气”之病,所以沈约又说:“作五言诗者,善用四声,则讽咏而流靡;能达八体,则陆离而华洁。”(《答甄公论》)所谓“四声”,就是“平、上、去、入”;“能达八体”,则是在“四声”的运用中避免犯八种毛病:平头、上尾、蜂腰、鹤滕、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又称“八病”(具体如何用,恕此不论)。在“永明”体诗人心目中,精心地选字用韵,没有犯上述八种毛病,其诗则“工”;若犯了八种中的一种,其诗则“拙”。这样的要求,实际上将诗的声律音韵之美提高到诗歌形式美的首要地位,强化了形式的难度,沈约还无不自得地说:“自灵均以来,多历年代,虽文体稍精,而此秘未睹。”但也有反对者,钟嵘便是一个:“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辨,四声之论。……务为精密,襞积细微,专相陵架。故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诗品》)钟嵘不是诗人,不理解诗人那种好在形式制约中显示自己才华、追求诗美益精的创造欲望。“永明”体成为唐代近体诗之先声。

唐代新创的五、七言律诗、绝句,被后人称为“近体”,除了接受稍加改造“四声八病”说,从而形成更具普遍意义的声律音韵理论,还增加限制律诗绝句的句数和字数、平仄格式和八句中的中间四句(即“颔联”和“颈联”)要对仗工整等新的规则。清代诗论家赵翼说:“至唐初沈(佺期)、宋(之问)诸人,益讲求声病,于是五七律遂成一定格式,如圆之有规,方之有矩,虽圣贤复起,不能改易矣。善事之出于人为者,大概日趋于新,精益求精,密益加密,本风会使然。故虽出于人意,其实即天运也。”(《瓯北诗话》卷十二)要说“天运”那就是汉语言已发展得愈成熟愈完美,诗的发展有了悠久的历史,古诗各种文体都有难以逾越的佳作而成为以往各个历史时代的标志,如果不在文体方面创新,便难以取得超越前人的成就,造就一代文学的新标志。杜甫,是唐一代最有此种自觉意识的伟大诗人,他一方面“转益多师”,一方面以“凡今谁是出群雄”而自励。近体诗中,形式制约最严的是五、七律,他于此下的功夫最大,写的诗最多,尤其是到了晚年,“晚节渐于诗律细”,“遣词必中律”,“语不惊人死不休”[8]。运用律诗的技巧法则臻至于炉火纯青,在形式严格的制约中完全可以自由地驰骋。明代诗歌文体专家胡应麟评杜甫的五律说:“气象嵬峨,规模宏远,当其神来境诣,错综幻化,不可端倪。千古以还,一人而已。”(《诗薮》内编卷四)又说,“近体之难,莫难于七律。”他“以杜为主,参之李颀之神,王维之秀,岑参之丽”,对七律美的特征,作了精辟的概括性描述:

五十六字之中,意若贯珠,言如合璧。其贯珠也,如夜光走盘,而不失回旋曲折之妙;其合璧也,如玉匣有盖,而绝无参差扭捏之痕。綦组锦绣,相鲜以为色;宫商角徵,互合以成声。思欲深厚有余,而不可失之晦;情欲缠绵不迫,而不可失之流。肉不可使胜骨,而骨又不可太露;词不可使胜气,而气又不可太扬。庄严,则清庙明堂;沉着,则万钧九鼎;高华,则朗月繁星;雄大,则泰山乔岳;圆畅,则流水行云;变幻,则凄风急雨。一篇之中,必数者兼备,乃称全美。故名流哲匠,自古难之。(《诗薮》内编卷五)

七律形式最复杂,难度最大,诗人能于其重重制约之中施展自如,创造出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如杜甫的《秋兴八首》),岂不是令诗人自己,更令一代代为这样的诗美倾倒的读者,对如此高超的创造才能“感到惊奇、骄傲和快乐”!

近体诗,尤其是其中的七律,或可说是中国古人审美创造各领域中,形式制约最多最严的一种体式(此后还有词、曲,亦是格式化,但不是齐言体,且词、曲牌很多,可供诗人自由选择),也是最能确证诗人超凡入圣才能的一种体式。毛泽东曾对尝试作律诗的陈毅谈到作律诗之难,“因律诗要讲平仄”,不讲平仄,即使你的大作“大气磅礴”,也非律诗。他并非自谦地说:“我偶写过几首七律,没有一首是我自己满意的。如同你会写自由诗一样,我则对于长短句的词学稍懂一点。”在《诗刊》创刊时他致信臧克家等:“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9]新诗是以白话自由体诗发其端的,流行不了几年,就有新诗人对这种自由得毫无制约的文体感到不满,提出要有现代格律诗。闻一多先生说:“恐怕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作诗的才感觉到格律的束缚,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10]于是新格律体诗在中国新诗史上占有了一席之地,闻一多具有“建筑美”“绘画美”“音乐美”的《死水》《口供》《静夜》《春光》等诗作,为新诗的读者津津乐道。看来,写诗的人和读诗的人,都不能忘怀形式的制约对于诗美创造相反相成的特殊作用。

大凡归属于“人文”的审美创造,形式的制约都是相反相成的,它确实是激发人们创造欲望的一种力量。形式也可以受功利的制约,但受功利制约的赝品(如科举考试中的试帖诗),因其作者的思想精神被制约,不可能创造出“神来境诣,错综幻化”被一代代鉴赏者珍爱的杰作;也可能受传统的制约,当传统的形式被用得烂熟已无制约感可言,探索、创造新的形式,便成为新一代才人“再领风骚”的壮举,以新形式取代旧形式是“天运”即历史发展的必然。不断创造新的形式又在新的形式制约中大显身手,新的美也就不断地被创造出来,“天工人巧日争新”,天地之间有形式的世界也越来越美。

【注释】

[1]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71页。

[2]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收入《而已集》。

[3]沈子丞编:《历代论画名著汇编》,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第36页。

[4]沈子丞编:《历代论画名著汇编》,第84页。此文亦见于郭若虚《图画见闻志》。

[5]引王原祁论画语,均见沈子丞编:《历代论画名著汇编》,第376—398页。

[7]《高尔基文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263页。

[8]《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桥陵诗三十韵》《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据许总在《杜诗学发微》中以《读杜心解》统计:杜诗总数1458首,近体为1054首。“晚节”即入川、出川这段时期所作近体904首。近体中的律诗有916首。

[9]《毛泽东诗词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24、264页。

[10]转引自陈卫著:《闻一多诗学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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