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临床危重程度评分(VSS评分系统)
(一)背景与意义
虽然CEAP分类系统在统一CVI分级上已被认可,但其所包括指标是静态的,其仅在被给的某一时间点上度量疾病的严重程度,并不能有效地评价对疾病治疗的改变。如一患者有活动性溃疡,经治疗后溃疡愈合,该患者最多只能从C6级降到C5级。再例如患者为C4级,下肢有脂性硬皮病或白色萎缩症,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生明显改变,因此临床分级无法得到提高。
评价和比较某一种方法对下肢静脉疾病治疗的价值主要包括临床结果的研究、技术的评价研究两个方面。临床结果的研究主要是评估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下肢静脉疾病治疗的有效性评价主要包括:下肢静脉疾病现有症状的改善,静脉性溃疡治愈的频率和复发的时间,预防和阻止下肢慢性静脉功能不全症状的进展,生活质量和美容方面的改善等。而CEAP分类并不能准确地反应下肢静脉疾病经治疗后短时间内一些特征性症状的改善或消除,这一问题在后来以CEAP系统各指标为基础提出的评分系统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为此,美国静脉论坛于2000年又提出VSS评分(Venous severity scoring)系统,以对其补充和完善。
(二)VSS系统的内容
VSS系统分为三个评分标准:①临床表现严重程度评分(clinical severity score,VCSS):包括疼痛、静脉曲张、静脉性水肿、色素沉着、炎症、硬结、溃疡数量、持续时间、溃疡直径和压迫治疗10个评估项目,每项目0~3分,总分为0~30分,分值越高说明总的评估越差,可以更全面地反映静脉病变情况。②累及静脉节段评分(venous segmental disease score,VSDS):在反流和阻塞的静脉分别选8个和7个节段,根据不同节段在反流和阻塞的不同作用分别赋值0.5~2分。③静脉功能损害程度评分(venous disability,VDS):按无症状、有症状但能日常活动无须压迫治疗、在器械支撑或弹力压迫下日常活动、在压迫治疗和(或)抬高肢体后仍不能日常活动分别赋值0、1、2、3分。见表8-2-5。
在上述三项评分标准中,VDS临床应用相对较少。研究证实与超声检查相比,VCSS评分的敏感性为89.3%,特异性为76.1%,VCSS评分为0的阴性预测值为97.9%。而且VCSS、VDS与CEAP临床评分呈线性相关,病情越严重,VCSS评分总值越高。不同或同一检测者用VCSS评分对CVI的严重程度评估有较好的一致性。(https://www.daowen.com)
表8-2-5 静脉临床严重程度评分

续表

注:当静脉直径>4mm,即考虑静脉曲张。静脉性水肿是指静脉起源的水肿,有静脉疾病病因(在站立时严重水肿,出现静脉曲张,有DVT史等)。如水肿每天出现并持续存在即有临床意义。色素沉着必定影响到腿部真皮层,且曲张静脉的色素沉着没有减轻。活动性溃疡的尺寸表明了多发性溃疡患者的溃疡最大尺寸直径。加压治疗时基于可调节模式以适应不同背景的治疗使用。GSV:大隐静脉,SSV:小隐静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