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疾病

四、血吸虫病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疾病

由血吸虫引起人或动物的疾病称为血吸虫病。血吸虫是寄生虫的一种,属扁形动物门、吸虫纲。它的学名是日本裂体吸虫(Schistosoma japonicum),由日本学者桂田富士郎(Katsurada)于1904年在日本首先发现并命名的。其实,中国发现也是非常早的,1904年,新加坡霍乱流行,许多患者是中国福建省的华侨,这些华侨以前很少到过别的地方。英国医师卡托(Catto)解剖一例因霍乱而死的尸体,死者生前检查有肝脾肿大。解剖后在肝脏发现一种异乎寻常的虫卵。为此,孟逊(Manson)博士(此公为孙中山先生在中国香港地区学医时的病理学老师,当孙在伦敦被清政府驻英大使馆诱捕时,是他和孙的另一位老师康德黎想方设法营救,是孙中山的良师益友,长期在厦门海关医院任职,在热带病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诸多的发现,被誉为“热带病之父”)提议,将标本送到伦敦热带病学院,经仔细检查,又在肠系膜血管和淋巴结发现了类似的虫卵,说明这类虫卵可侵入大肠壁。后来,他做结肠系膜血管检查时,发现雌、雄虫,雌虫体内含有虫卵。将成虫与埃及血吸虫(Schistosoma haematobium)比较并与之相鉴别。最初的报告是以图解形式在牛津大学医协会年会上报告,其后又补充了在血管内发现的成虫资料。

由于孟逊博士的帮助,标本又送到柏林的国际动物学会会议上。这里群集着当时杰出的寄生虫病学家,如布兰查德(Blanchard)、卢斯(Looss)、沃德(Ward)、斯泰尔斯(Stiles)等。他们检查标本后,一致同意将之称为血吸虫新种,由布兰查德教授命名为卡氏血吸虫(Schistosoma cattoi,1904),把它归隶于血吸虫科,于1905年以《卡氏血吸虫——人体血吸虫一新种》(Schistosoma cattoi,A New Blood Fluke of Man)为题发表于英国医学杂志上。

而就在当年,斯泰尔斯比较了卡托、桂田的报告,认为卡氏血吸虫(S.cattoi)应是日本裂体吸虫(S.japonicum)的同物异名,并将之修订为Schistosoma japonicum。不久(1907年)卢斯表示相同的看法。但是,也正是在这一年,罗感恩(Logan)在长沙报告一位常德的渔民患血吸虫病病例,基于卡氏血吸虫的报告发表的英国医学杂志1905年第一期和罗感恩在报告长沙病例的文章中曾引用卡托的报告,所以我国血吸虫病的发现是卡托的报告置前,罗感恩的报告置后,只是卡托的发现在国外的新加坡,而罗感恩的报告在国内。但在罗感恩的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引导我对这个患者作更详细检查的原因乃在于卡脱医师和桂田富士郎教授分别于3月1日和4月1日刊载于《热带医学杂志》上的报告”。于是我们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到底是卡托,还是桂田富士郎的报告为先?如果桂田富士郎为先,为何《热带医学杂志》反而迟一个月刊载之?如果是卡托先报告,斯泰尔斯和卢斯如何置物种命名优先的原则于不顾,而认为卡氏血吸虫为日本裂体吸虫的同物异名?因而有人提出有必要重新探讨日本血吸虫为卡氏血吸虫同物异名的可能性。

虫种命名问题并未完全解决,特别可惜的是卡托在当年的报告中没有明确患者的具体原籍地,以至后来的研究者华斯特(Faust,1924年)谈及此事时只能推测该患者可能来自福州、厦门或汕头,而这几个城市实际上都是非疫区。尽管如此,卡托作为我国血吸虫病例最早发现者以及提供的资料对以后调查的提示是有影响的。

本病主要流行于中国、日本、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苏拉威西群岛。血吸虫成虫虽然雌雄异体,但在终宿主的静脉血管里却是终生合抱。雄虫短而粗,约14毫米×0.5毫米;雌虫长而细,约16毫米×0.26毫米,长期留在雄虫的抱雌沟中。雌雄虫均具口腹2个吸盘,以利于吸附固定与运动。

生活周期(图7、图8)是这样循环的:寄生于人或动物终末宿主门静脉系统血管的雌雄虫合抱交配,受精产卵(每天产卵量300—3000个),卵内毛蚴(图9)不断释出毒素致肠壁发生以嗜酸性脓肿为主的病变,致病变部位炎症、破溃,使许许多多的虫卵随粪便排出入水,在适宜的温度下,毛蚴破壳而出,寻机钻入钉螺,经胞蚴—母胞蚴—子胞蚴后,发育成具感染性的尾蚴(图10)。当人或动物下水,尾蚴便经皮肤或黏膜侵入,经童虫发育为成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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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血吸虫的生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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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钉螺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9 血吸虫毛蚴模式图(引自唐仲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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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血吸虫尾蚴模式图(引自唐仲璋)

血吸虫病是一种人兽共患互染的疾病,可寄生于人、牛、马、鼠等数十种哺乳动物。非疫区人群和动物对之特别易感,感染后多在一个月后发病(系由产出大量虫卵释出毒素所致),临床上出现发热、腹痛、脓血便等,血中白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增高。急性期过后多呈不时发作的腹痛、脓血便、疲乏衰弱等表现的慢性期表现;晚期患者多为严重疫区里屡受感染的重患者,有肝脾肿大、腹水(故又称臌胀病)或侏儒等表现。在我国,血吸虫病流行于长江流域及以南的13个省、市、区,以两湖、江苏、江西、安徽等省为严重,两广、福建、云南等地为轻。血吸虫病之所以局限于江南流行,主要原因在于传播本病的中间宿主(媒介)——一种水陆两栖的淡水贝类钉螺(Oncomelaia hupensis),为德国学者葛莱特里(Glaterin)于1881年在武昌县发现命名,其形态大小同谷粒近似。这种螺无法克服北方冬季的严寒冰冻与干旱,所以本病不在北方流行。钉螺是传播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属于软体动物门、腹足纲。营水陆两栖生活,卵生,寿命一年左右。

血吸虫毛蚴,遇到钉螺即由外套膜侵入并定居于软体后部的肝脏中繁殖;经1—3个月发育成钳子样的幼虫——尾蚴。在钉螺体内成熟的尾蚴是成百成千条地陆续而又不断逸出,人和动物入水,尾蚴即经皮肤或黏膜侵入。尾蚴的大小仅几百微米,肉眼不可见,钉螺也只有米粒大小,人和动物多在不知不觉之间被感染。感染后不是立即发生严重症状,感染初期在尾蚴侵入的皮肤仅有致痒的针头大小粟粒样小出血点,往往导致病因难明,糊里糊涂地发病以致送命而不知缘故。这在三国时期更是这样。

至2003年统计,全国已治愈的患者1100多万,消灭钉螺面积110亿平方米,达到阻断传播的县市大部分是山丘型和水网型疫区,湖沼型疫区最少;而且在近年来回升、扩大的疫区中则以湖沼型疫区为最,足见湖沼型疫区危害的严重和防治的艰难。让我们看看两湖的血吸虫病疫情。先看流行县份,湖北省占全省县份的一半以上(44/84),湖南省占1/5(22/103);再看钉螺面积,两省在全国13个疫区省市区中占有超过一半(54.9%)的比例;两省已消灭的县份只有1个,基本消灭的34个县份中全部为山丘型疫区。这些都说明了湖沼地区的钉螺、血吸虫分布广泛普遍,疫情严重、扩散回升迅速,防治艰难。为突出两湖血吸虫病疫情,特将有关资料作一归纳,见表1。

表1 两湖血吸虫病疫情在全国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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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史记载及近代研究,业已屡次证明血吸虫病是古已有之的疾病。在国外,鲁费尔(Ruffer)曾报告埃及在纪元前十至二十世纪的木乃伊体内找到血吸虫虫卵。在我国的医学古籍中也有很多类似的有关血吸虫病的记述。经考证,认为中医典籍中关于水毒、蛊毒等记载包含了现代医学认识的血吸虫病主要症状体征。早在公元四世纪,晋朝葛洪在他所著的《肘后备急方》中即有:“水毒中人……似射工而无物。”他还对流行地也有过描述:“今东间诸山川县人无不病溪毒。”“蛊毒……江南山间人不可不信之。”葛洪是江苏丹阳人,丹阳县及其周围各县都有血吸虫病流行,故其所记载,不会无据的。在《周易》卦象“山风蛊”以及公元七世纪初叶的《巢氏诸病源候论》,在描述蛊毒病诸候时写道:“自三吴已东及南诸山郡、山县,有山谷溪源处有水毒病,春秋辄得……以其病与射工诊候相似,通呼溪病,其实有异,有疮是射工,无疮是溪病。”(卷二十五“水毒候”)“山内水间有沙虱,其虫细不可见,人水浴及汲水澡浴,此虫著身,及阴雨日行草间亦著人,便钻入皮里。”(卷二十五“沙虱候”)这些记述,从地理分布、感染季节、感染方式等方面,都符合血吸虫病的特点。自1956年以来,我国曾对发掘古墓时保存完好的古尸进行寄生虫学研究,至1984年止,共调查15例,分别发现于广州、江苏、福建、长沙、江陵,共发现8种寄生虫卵,即人蛔虫、人蛲虫、肝吸虫、姜片吸虫、绦虫、血吸虫和猫后睾吸虫,见表2。

虽然上述这些地区大多有血吸虫病流行,特别是江苏扬州、金坛,福建福清等地的疫情都十分严重,但在古尸中没有查及血吸虫感染,而在长沙马王堆女尸轪侯利苍之妻(辛追)和湖北江陵男尸(五大夫遂少言)的肠壁和肝脏中都发现形态结构保存完好的血吸虫卵(图11—图13)。这就说明两湖地区在赤壁之战前已有血吸虫病存在;特别是地方行政长官之妻和江陵五大夫这样贵族家属和官员都得了血吸虫病,说明本病在当地的流行已十分严重,人群受感染已十分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