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概念的互动性与流动性
讨论华文文学里的中国中心主义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做前提,简单地验证中国文学本身其实不是一个始终不变的固有性概念,而是一个与现代中国的成立联结在一起而形成的、流动的新概念。只不过,围绕这一问题的既有研究有很多积累,同时讨论这个问题并不是此稿的目的,因此我在这里不会做何为中国文学这种本质性的探讨,而要始终关注到中国文学于现代史是如何一个有流动性的概念。
如若要验证中国这一概念自清末民初以来当作一个国家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称呼使用的经纬和原因,便颇需功夫。因此先看其概念与文学有如何关系。先看19世纪中国文学概念的形成过程,康有为写道“言语何以在政事、文学之上”[6]时,其“文学”概念与词章概念相近,还有1897年张元济在《通艺学堂章程》为了分类科目体系写道“文学门:与地志、泰西近史、名学(即辨学)、计学(即理财学)、公法学、理学(即哲学)、政学(西名波立特)、教化学(西名伊特斯)、人种论”[7]时,“文学”概念便与文科学问相近。梁启超也有与康有为类似的文学观,准备设立京师大学堂的《代总理衙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1898)里写道“今略依泰西、日本通行学校功课之种别,参以中学,列为一表如下:经学第一;理学第二;中外掌故学第三;诸子学第四;初级算学第五;初级格致学第六;初级政治学第七;初级地理学第八;文学第九;体操学第十”[8]时,将“文学”设置到近末尾的位置,便可以想象其与词章概念相近的缘故。到20世纪20—30年代,鲁迅在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的讲义《汉文学史纲要》里写“书文章,今通称文学”[9]时,当然意识到词章被称“文学”。(https://www.daowen.com)
观察这样的历史经纬便不难想象“文学”在语言表现概念的延长线上逐渐形成的。回到这些历史中去,如戴燕言“‘文学’一词在中国历史上沿用既久,积累下层层意思,或指文献典册,或表文章学术,或言职官学人,层累而下,十分难辨”[10]这一见解出来便很自然。但指小说、诗歌等的现在普遍使用的“文学”概念的定义还需欧美文化的接受。我完全同意陈国球的分析:“‘文学’无论从语言、文字,以至其表达模式,都与文化传统关系密切,抱着‘存古’思想的张之洞,反而刻意要在西潮主导的现代学制中留下传统的薪火。在这个情势之下,‘文学’的内涵虽还是褊狭的‘词章之学’,但其学术位格已有相当现代化的规划。接下来的变革,既有内在发展的种种因素,例如语言载体由‘文言’转为‘白话’,也有西来观念如‘美感’、‘虚构’概念等进一步冲击,‘文学’定义由是改造。”[11]就是说,文学观念在中国现代史上因内外两方原因而变容,同时其与现代中国文化和社会的变容同步。换句话说,文学与现代中国是相互折进来的概念。因此陈平原说“研究一个国家的文学,自然必须从那个国家文学的历史和现状出发”[12]时,中国这个现代国家的成立当然当做其前提。
在此已没有篇幅讨论由现代中国的成立这一巨大的框架来思考和讨论华语语系文学或汉语文学。因此策略性地讨论和定义中国这一概念的内涵时,我认为可以参照葛兆光以下见解:“在文化意义上说,中国是一个相当稳定的‘文化共同体’,它作为‘中国’这个‘国家’的基础,尤其在汉族中国的中心区域,是相对清晰和稳定的。”[13]我们从中看得出来,假如将中国当作汉族文化共同体,就能够保持距离或避开国家想象或中华民族概念对中国文学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干扰。在这样的场合,我不使用中国文学而使用华语语系文学或汉语文学,都有意图策略性地将其当作讨论的框架或平台由此论述。这就是以下我批评对某种华文文学变成中国文学的膨胀版本的前提。但是这些都是针对中国内地的动态,并不针对在海外华人社会、台湾、香港等的华文文学。讨论这些地区和国家的华文文学一定需要另外设置脉络和论述条件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