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和跳舞场的靡靡之音
上一节分析过新感觉派小说里上海声景的基调,这一节让我们讨论一下声标(soundmark)的设置。在新感觉派小说中,办公室和跳舞场是两个经常出见的场景,前者经常显得无趣,后者则永远地多姿多彩,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两个地方各有尊属的独特声音,对身处其中的群体别具意义,恰恰反映出这些洋场作家对于上海的印象。
在刘呐鸥笔下,办公室里的声响被比喻成“紧张进行曲”,由打字机声、算盘声、电话铃声和间中出现的人语声交织而成。这些办公室里特有的声响,展现了30年代上海白领那令人神经紧张的职场生活:
密斯脱Y每天早上是九点半出来。到办公室是十点缺一刻。可是真地忙着事务却是从十点半起一直到正午。这中间室内的人们都是被缄了口一般地把头埋没在数字中。除了有节奏的打字机和算盘的合奏,和猛醒的电话,呼铃声之外,简直听不出甚么别的东西。电报和纸类由仆欧的手里在各写字台间飞行着。时常也有人由问讯处领进碧眼的洋先生和胖子的中国人来。但是这些人的谈话都不过五分钟就完的,他们走了之后室里便仍旧奏起被打断了的紧张进行曲。从没有人表示丝毫疲乏的神色,只把上半身钉住在台子上,拼命地干着神经和笔尖的联合作用。因为他们已经跟这怪物似的C大房子的近代空气合化了,“忙”便是他们唯一的快乐。[26]
“紧张的工作节奏”毕竟是抽象的,虽然可透过急促的动作来表达,但偏偏房子里大部分职员都不太走动。刘呐鸥在这里巧妙地利用办公室内的声响来传达那繁忙的工作气氛。因为职员都忙于工作,全体缄默,于是办公大楼内只剩下了机械的声音。文中特别写到人与人之间交谈都是短暂的,而且都是为了招待客户才产生的对话。“神经和笔尖的联合作用”,指人在工作中成为机器,末了再点出职员们“跟这怪物似的C大房子的近代空气合化了”,进一步取消“人”与“机器”的界线,突出了资本主义对人的异化。这一段有关办公室的声景描绘,搜罗了各种办公室里可能出现的机器声音,并将它们的混合在一起,成功地再现了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的声音环境之特征。
相反地,一旦踏出沉闷的办公大楼,人就活过来了。刘呐鸥和穆时英笔下的大多数男主人公,都喜欢流连于夜总会或跳舞场;而随着这些主人公的视角,新兴娱乐场所的环境遂活现于读者眼前。夜总会和跳舞场灯红酒绿,满是俊男美女,视觉和色彩的描绘十分重要。有关刘呐鸥和穆时英如何利用电影蒙太奇手法表现夜总会内的人物和场景,已有不少论者详细讨论过,[27]这里我想把注意力放在声标的设置上。
在上海新感觉派小说中,30年代上海夜总会和跳舞场的声标是现场乐队的演奏。乐队现场演奏的一般是爵士乐[28],不使用留声机,显出现场感和气派。色士风(Saxophone)的声音几乎一定会出现,有时会点缀其他乐器的音色。在穆时英的小说中,夜总会和跳舞场总是以现场演奏的爵士乐为衬底,配合着场景里其他事物的剪影,呈现一个具声色气味的现代消费场所。
安德鲁·琼斯(Andrew F.Jones)在其著作《留声中国:摩登音乐的形成》里,考察了当时中国的爵士乐发展情况,并分析了现代派小说如何看待和书写爵士乐的问题。[29]正如琼斯所指出,当时的上海现代派文学作品,“有许多爱拿爵士乐的消费而非生产来作上海‘殖民现代性’的意符”,“着魔也似的屡屡乞灵于爵士乐舞厅,以其为典型之现代情境(modern conditions)的最高典范”。[30]我们试看《上海的狐步舞》的著名段落:
蔚蓝的黄昏笼罩着全场,一只Saxophone正伸长了脖子,张着大嘴,呜呜地冲着他们。当中那片光滑的地板上,飘动的裙子,飘动的袍角,精致的鞋跟,鞋跟,鞋跟,鞋跟,鞋跟。蓬松的头发和男子的脸。男子的衬衫的白领和女子的笑脸。伸着的胳膊,翡翠坠子拖到肩上。整齐的圆桌子的队伍,椅子却是零乱的。暗角上站着白衣侍者。酒味,香水味,英腿蛋的气味,烟味……独身者坐在角隅里拿黑咖啡刺激着自家儿的神经。[31]
蒙太奇式跳跃的名词短语和短句,仿佛呼应着音乐的节奏和拍子,构成了破碎及急促转换的电影镜头(特写、中景、全景),其效果颇像当代音乐录像(Music Video)。在这样的叙述设置中,现场乐队的演奏不仅指向现代性和资本主义消费,同时暗示了一晌贪欢的男女之爱。男女在舞池中沉醉于音乐之中,亲密地拥抱。爱欲与音乐共生,随时间展开和消逝——音乐开始,爱欲来临;音乐停止,爱欲结束。如不能随音乐起舞,就会如文中的独身者一样被排除在外。
现场乐队的爵士演奏作为夜总会和跳舞场里的声标,对于摩登都市的浪荡子一族而言,它常见的隐含意义是情欲的萌动。前文提及的《游戏》男主人公,离开街头后走进了“探戈宫”:
忽然空气动摇,一陈乐声,警醒地鸣叫起来。正中乐队里一个乐手,把一枝Jazz的妖精一样的Saxophone朝着人们乱吹。继而锣,鼓,琴,弦发抖地乱叫起来。这是阿弗利加黑人的回想,是出猎前的祭祀,是血脉的跃动,是原始性的发现,锣,鼓,琴,弦,叽咕叽咕。……[32](https://www.daowen.com)
男主人公尽管感到寂寞枯燥,但经过了“这一阵的喧哗”后,他就“把刚才的忧郁抛到云外去了”,因为他身边出现了舞伴。夜总会和跳舞场里出现现场乐队演奏和爵士乐,固然是当时社会的现实情况,来自作家的生活经历,但如果谈到文本中的声景设置,我们更需注意到音乐所带来的想象。琼斯曾分析过这段有关“探戈宫”的小说段落所体现的资本主义现代性的精神,以及当中涉及的错位和歧视,[33]但我在这里更想强调爵士乐和情欲书写的关系。“阿弗利加黑人”“出猎前的祭祀”上承前文的“大沙漠”,继续提供异国风情的氛围,但最重要的是背后的性暗示。这些乐器所奏出的音乐,它在这里并不指向西化和优雅,反而充满野性,是鼓动原始情欲的催化剂。只要联结前文,我们就能发现,那些句子虽然表面上似乎是在描绘音乐的声音,但实际上不妨视作花花公子在“魔宫”里狩猎女子的露骨宣言。
我们在《夜》里亦能找到依循相同逻辑的反面例子。在鼓和喇叭以外,这次穆时英更提供了歌词,明确地写出“寻找恋人”的要旨。音乐是热情的,有着南方的情调,作家并利用其他顾客放浪形骸的笑声,反衬出主人公的寂寥:
一拐弯走进了一家舞场。
酒精的刺激味,侧着肩膀顿着脚的水手的舞步,大鼓呯呯的敲着炎热南方的情调,翻在地上的酒杯和酒瓶,黄澄澄的酒,浓冽的色情,……这些熟悉的,亲切的老朋友们啊。可是那粗野的醉汉的笑声是太响着点儿了。
在桌上坐下了,喝着酒。酒味他是知道的,像五月的夜那么地醉人。大喇叭反复地吹着:
我知道有这么一天,
我会找到她,找到她,
我流浪梦里的恋人。[34]
夜总会和跳舞场里的现场演奏,其意义随着主人公的心情而变化。正因为单身汉的身边“没一个姑娘伴着他”,“他有了化石似的心境和情绪的真空”,才会所有东西都不对劲——酒太浓、笑声太响、音乐太疯狂。[35]
如果说乐队的现场演奏是上海夜总会和跳舞场的声标,那么,留声机和无线电播音机,则主导着上海小资产阶级的休闲生活。在穆时英笔下的世界里,家中会客室里的无线电播音机播着Just Once for All Time,[36]书室里的小型无线电播送器放送着《春江花月夜》;[37]周末在户外“行Picnic”的时候,年轻的绅士淑女也会带上留声机。[38]穆时英似乎觉得,无线电播音机特别适合寂寞的单身者。百无聊赖的男主角,因为想到“独身汉还是听听音乐吧”,就去买了个播音机;[39]而寂寞的女主角家里,除了一只白猫,还有一架无线电播音机。[40]穆时英的这些安排,大抵是符合当时上海市民的生活实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