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从《齐世》第五十六到《佚文》第六十一等六篇,是《论衡》的第五组文章:
《齐世》、《宣汉》、《恢国》、《验符》、《须颂》、《佚文》
这六篇文章,是一组系统地论述汉代功德的文章。黄《序》将它们与上一组合在一起,归入“说天人的关系”的“第二组”的“论当时瑞应”类,这是可以商榷的,但是,将它们看作是性质相近的一类,则是完全正确的。朱《考》将前面五篇归入《政务》之书,是可以商榷的,但将它们看作是一类,则无疑是正确的;将《佚文篇》归入《论衡》之书,认为后者是《论衡》之书的总序,则是忽略了《佚文篇》与《须颂篇》的联系。钟《谱》以这六篇为一个单元,认为它们“皆称颂汉代,高汉于周”,其说甚是。
这一组文章在今本《论衡》中的排列顺序,盖完全同于当时的写作顺序。《须颂篇》曾提到了前面四篇:
今上即命,未有褒载,《论衡》之人,为此毕精,故有《齐世》、《宣汉》、《恢国》、《验符》。
可见这四篇作于《须颂篇》之前,《须颂篇》则是继之而作的。而且,其中所提到的这四篇的排列次序,也完全反映了当时的写作顺序,因为《对作篇》也曾提到这四篇文章:
《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之言,无诽谤之辞。
其顺序与《须颂篇》完全相同,可为明证。此外,这四篇之间,有时相互提及,也完全是符合上述顺序的。如《恢国篇》云:(https://www.daowen.com)
《宣汉》之篇,高汉于周,拟汉过周,论者未极也。恢而极之,弥见汉奇。
所谓“恢而极之”,即指《恢国篇》,可见《宣汉篇》作于《恢国篇》之前,《恢国篇》则是继之而作的。《佚文篇》云:
造论之人,颂上恢国,国业传在千载,主德参贰日月。
“恢国”盖指《恢国篇》,这几句话,盖指《齐世》等五篇文章而言,可见《佚文篇》是这组文章中作于最后的。由于它在《须颂篇》之后,故《须颂篇》没有提及。参观以上几条材料,可以使我们确信它们在今本《论衡》中的排列顺序,是完全同于当时的写作顺序的。王充盖先以《齐世篇》批评厚古薄今思想,次以《宣汉篇》称颂汉代功德,次以《恢国篇》进一步“恢而极之”,次以《验符篇》证明汉代在符瑞方面超越前代,次以《须颂篇》说明汉代的功德有待鸿笔之臣称颂,最后,从鸿笔之臣引申到汉代文化,以是有《佚文篇》。《佚文篇》说:
汉氏浩烂,不有殊卓之声。文人之休,国之符也。
鸿文在国,盛世之验也。
国君圣而文人聚。
可见《佚文篇》是从文化方面称颂汉代的,乃是承《须颂篇》而作的。朱《考》将《佚文篇》归入另一类,乃是因为没有看出《佚文篇》和前面几篇的内在联系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