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正因为把“文”看作是达成其他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独立自足的存在,所以宋时烈和王充都不主张作“无用”之文,而是强调要为功利目的而写作。只不过由于他们的思想不一,所以他们的功利目的也不同。
宋时烈之文,皆收录在《宋子大全》里,在朝鲜时期文人的文集中,这也是一部相当庞大的著作了。对于自己所写的数量众多的文章,宋时烈充满信心地认为它们都是“有用”之文,即都是有助于达成儒家思想之“道”的。如其《语录》中记载,他自称:“吾平生未尝作如此杂说文字,又未尝无故作无用之文也。”(《宋子大全》附录卷十八崔慎录下)宋时烈的这番夫子自道,阐明了他的文章的写作动机。所谓“杂说文字”,又所谓“无用之文”,指的自然是“思想不纯”或“没有思想”的文章,也就是有违或无关于儒家思想之“道”的文章。作为一个道学家的宋时烈,自称是从不作此类文章的。虽然“无故”二字,似乎表明他偶尔也写“无用之文”,但总是出于不得已的行为,并不违背他的基本立场。崔俊夏的《尤庵宋时烈的传文学研究》[5]指出,宋时烈的大部分的传记,都是为了宣扬“忠孝节义”之类儒家价值观念而写成的;赵钟业的《尤庵先生的道义诗研究》[6]指出,宋时烈诗歌的内容,大都与道学和义理有关,而并不是“吟风弄月”之作;李英徽的《尤庵先生的箴铭类研究》[7]指出,宋时烈利用箴铭类文体,来传达思想、教化他人和自我省察,发挥了文学的社会性效用。由此可见,宋时烈的绝大部分诗文,都是为功利目的而写成的,都具有强烈的功利动机,与其《语录》中的夫子自道相符。
王充在谈到自己著作的写作动机时,也一再强调是为了“疾虚妄”和“讥世俗”等功利目的的,而不是徒为“调文饰辞为奇伟之观”的审美目的的。如关于《论衡》的写作动机,他在《对作篇》中说:“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故虚妄之语不黜,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故《论衡》者,所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苟调文饰辞为奇伟之观也,其本皆起人间有非,故尽思极心,以讥世俗。”又说:“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杂厕,瓦玉集糅,以情言之,岂吾心所能忍哉……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实虚之分定,而后华伪之文灭。华伪之文灭,则纯诚之化日以孳矣。”他在《自纪篇》中也说:“又伤伪书俗文多不实诚,故为《论衡》之书。”关于他的其他几部著作,如《讥俗》、《节义》、《政务》、《养性》等书的写作动机,王充也发表了类似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类似“非苟调文饰辞为奇伟之观”的话,在《论衡》中一共出现过三次(另外两次分别见于《佚文篇》和《超奇篇》)。由此可见,王充著作的写作动机具有强烈的反审美价值和肯定功利价值的倾向。
宋时烈和王充不仅自己不作“无用之文”,而且认为其他所有有价值的文章,也都是为了功利目的而写成的;反过来,只有那些没有价值的文章,才仅仅是为了审美目的而写成的。
宋时烈在《六吾堂遗稿跋》中,称赞善叔的诗歌说:“人谓《春秋》因乱而作,又谓《小雅》怨诽而不乱,又以杜工部所作为诗史;若此编者,可谓义兼之矣。”(《宋子大全》卷一四八)宋时烈称赞的三部古典著作中,除了《小雅》是因其风格以外,《春秋》和杜诗都是因其功利价值(《春秋》针砭乱世,杜诗描写战乱)而受到宋时烈的肯定的。宋时烈认为善叔的诗歌既具《春秋》式的功利价值,又有《小雅》式的温柔敦厚的风格,因而是值得称赞和肯定的。在《泽堂李公谥状》中,他称赞李植的文章说:“发明理趣,经纬治道,皆不为无实之空言也。”(《宋子大全》卷二〇三)也肯定了李植文章的能“不为无实之空言”。显而易见,宋时烈这里的评论标准,仍是重视写作的功利动机的。(https://www.daowen.com)
关于《春秋》的写作动机,王充也有极为相似的发言。如他在《对作篇》中说:“孔子作《春秋》,周民弊也,故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拨乱世,反诸正,人道浃,王道备,所以检柙靡薄之俗者,悉具密致……是故周道不弊,则民不文薄,民不文薄,《春秋》不作。”也就是说,王充也认为,孔子是为功利目的而写作《春秋》的。此外,王充还谈到其他许多古典著作的写作动机,也大都是用相似的观点来作解释的。因而他在《对作篇》中总结说,圣贤们都是为了功利目的而写作的:“故夫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于化,化有补于正……故夫贤人之在世也,进则尽忠宣化,以明朝廷;退则称论贬说,以觉俗失。俗失不知还,则去道轻为非;论者不追救,则迷乱不觉悟。”也就是说,在王充看来,几乎所有有价值的文章,都是“圣贤”为功利目的而写就的,都是“作有益于化,化有补于正”的。
与此同时,对宋时烈和王充来说,“文”不仅应该为功利目的而写成,而且也应该能对读者发生切实的“积极”影响,无论这种“积极”影响是儒家式的“端正人心”,抑是王充式的“劝善惩恶”。
在宋时烈看来,“文”应该对读者起到人伦教化作用,把读者引导到儒家思想的轨道上来。对于能起到这种人伦教化作用的“文”,宋时烈常常是不吝予以赞辞的。比如在《泽堂集序》中,他称赞李植的文章:“可以羽翼斯文,裨补世道。”(《宋子大全》卷一三八)在《泽堂李公谥状》中,他又称赞李植的诗歌:“足以风厉一世,感发人之善心,非无益之吟咏也。”(同前)所谓“羽翼斯文,裨补世道”,又所谓“风厉一世,感发人之善心”,便都是宋时烈对于“文”的功利作用的要求。
在王充看来,“文”也应该是具有“劝善惩恶”功用的东西,而不应该仅是“调墨弄笔为美丽之观”的空文。他在《佚文篇》中说:“夫文人文章,岂徒调墨弄笔为美丽之观哉,载人之行,传人之名也。善人愿载,思勉为善;邪人恶载,力自禁裁。然则文人之笔,劝善惩恶也。谥法所以章善,即以著恶也。加一字之谥,人犹劝惩,闻知之者,莫不自勉;况极笔墨之力,定善恶之实,言行毕载,文以千数,传流于世,成为丹青?故可尊也!”王充对于“文”的“劝善惩恶”作用抱有极大的信心,并对能起这种作用的文人抱有相当的敬意。如他在《佚文篇》中,称赞了扬雄和班彪:“杨子云作《法言》,蜀富人赍钱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夫富贾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班叔皮续《太史公书》,载乡里人以为恶戒。邪人枉道,绳墨所弹,安得避讳?是故子云不为财劝,叔皮不为恩挠。文人之笔,独已公矣!”扬雄作《法言》,班彪续《太史公书》,都能注意到文章的“劝善惩恶”功用,因而都受到了王充“独已公矣”的善评。
如上所述,虽然在写作动机的具体内容上,以及在对读者影响的具体方向上,宋时烈和王充的看法各不相同,但在强调应为功利目的而写作,应对读者发生“积极”的影响这些方面,宋时烈和王充的看法却相当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