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
【引入案例】
基层公务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基石。为加大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力度,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2014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省、市、县党委要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对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公务员进入“门槛”,提出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六条措施。
各地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问题,积极采取合理设置招考资格条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当地人员招考等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河南省研究制定了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暂行办法,建立了一系列向基层倾斜的招录政策:放宽专业和年龄限制、放宽学历要求,合理设置报考资格条件,并拿出75%的选调生名额和一定数量的乡镇公务员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为愿到基层施展抱负的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广西要求各招录机关在编制招录计划时,对专业条件遵循“宜宽不宜严”的原则,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专业按学科类别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可以按专业设置,但专业数量必须达到3个以上,并首次规定凡乡镇机关职位一律不限专业。
招来人,更要留得住。各地关心基层公务员成长,努力给他们更多成长机会,更多关爱。推进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部分地方开展试点工作,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一些地方安排领导和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对基层新录用公务员在工作上耐心指导,并帮助他们疏导心理困惑、解决生活难题。
高效的管理依托规范的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半个世纪以来公共部门主导性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以反对“人治”、个人(或党派)恩赐与政治分赃为主线,倡导公务员价值中立性,以能力和功绩评价为本位进行了制度安排,顺应了20世纪以来公共组织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为公共部门职能的发挥奠定了制度基础。本章将对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公务员制度、中国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进行介绍,以便对现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