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吸引力的语言
在观察一些离我们比较遥远的年代里发生的语言变迁现象时,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到底是什么使一种语言显得有吸引力而导致这种语言能够扩展开来,而有些语言会显得没有吸引力而无法扩展。罗马大将凯撒先后征服了高卢和不列颠岛,将罗马的拉丁语带到了这两个被他征服的地方。很奇怪的是,尽管高卢语已经具有了书面语,高卢人很快就全面放弃了自己的高卢语而改用拉丁语,拉丁语不仅为上层人士采用,还深人乡村,农夫兵士都转而学讲拉丁语,现在高卢人的后裔法国人成了罗曼语大家庭的一员。相比之下,不列颠岛上的居民却不理会拉丁语,那时他们的不列颠语还没有书面语,但是统治者的拉丁语一直只在统治者的圈子里流行,当公元5世纪时罗马驻军最后撤离英格兰后,拉丁语在不列颠岛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同为罗马帝国行省的不列颠和高卢,后来一个是罗曼语系的成员,一个自成天下。几个世纪后,诺曼底公爵征服不列颠,又把拉丁语的后代法语带到岛上,这次也一样,法语就是扎不下根,最后还是盎格鲁撒克逊语重新回归主导地位。在几乎一样的社会政治条件下,为什么拉丁语会对高卢人那么有吸引力,使得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征服者的语言,而同样的语言对不列颠人显得毫无吸引力,他们两次拒绝接受,还是回过头来使用原来的语言。同样奇怪的是,这两个民族对日耳曼语言的态度正好相反。当日耳曼蛮族横扫高卢,其中一支法兰克人在那里定居下来建立帝国后,日耳曼语似乎对高卢人毫无吸引力,他们反倒将自己的高卢拉丁语教会给了征服者,而当盎格鲁撒克逊人来到不列颠岛后,他们的日耳曼语被接受了下来,成了今天的英语的祖先,而原来成功抵挡了拉丁语的不列颠语则消亡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结果,为什么有时外来征服者的语言会被接受,有时却不能,我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或许除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外在条件以外,可能还有社会心理因素或其他现在难以寻找出痕迹的因素使得有的语言能吸引人,有的则不能。
这些时代比较靠近的例子中,我们能看到一些涉及文化等的因素使得有些语言显得尊贵而具备吸引力,促使人们学习和使用,导致这种语言变得强势。比如说有些语言的使用范围与众不同,是一个社会的中枢或者精英所专用的语言,因此这些语言具有特定的引领作用。在前现代时期,这样的领域基本上是宫廷和贵族聚集的地方。在那样的领域里使用的语言本来也就是这个国家或社会的众多方言中的一种,不过由于使用者的身份高贵,所使用的范围万众瞩目,那里的语言于是也就有了不同寻常的地位和声望。法国原是一个方言非常多的国度,巴黎方言只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到17世纪法国君主制威权达到顶峰的时候,加上法国宫廷又位于巴黎,巴黎方言就突显于所有其他方言之上了,自然,巴黎的法国宫廷中使用的法语因此也就成了最为人模仿的语言了。当然,在巴黎的王家贵族的小范围里,王族和宫廷成员也刻意修炼自己的语言,使之具有特别雅致高贵的风格,值得人们的仰慕和模仿。宫廷法语的创立者和使用者不仅包括国王和他的家族,还有国王周围的那些贵族大臣和贵夫人,以及宫廷的近侍,并且还进一步扩大到受宫廷生活影响的那些沙龙女主人,他们都在尽力地让自己的用语变得更加文雅优美,以符合自己的高贵身份。许多沙龙的贵族女主人被称作“女才子”,她们的言谈如此讲究,让贵族圈子里的人都觉得有点过于造作,因此“女才子”和她们的语言风格都有了贬义,受到讽刺作家的嘲笑。尽管如此,这些“女才子”以及宫廷法语还是给法语的演变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使得法语成了一种以高雅著称的语言。关注自己母语的文人作家当然不会忽视宫廷法语的这种引领作用,16世纪中就有学者出版了法语语法书,在这部规范性语法书中,作者把宫廷法语当作是最优美最值得模仿的法语。到了16世纪末,法国还出版了一本题为《廷臣文体宝库》(Le tresor du stile de la Chanceller)的书,把宫廷侍臣说的法语当作需要仿效的典范来描写。除了语法书和文体教材,法国人还有国家建立的机构来推广宫廷式的典范法语,那就是著名的法兰西学院。红衣主教黎塞留建立了法兰西学院来为法语立法,法则就是来自以法国宫廷为核心的贵族社会的法语。17世纪时诗人马莱博(Malherbe)和学者沃热拉(Vaugelas)在法兰西学院里大力推动纯洁法语,而他们所钟情的纯洁法语正是宫廷法语,也就是沃热拉所说的,“宫廷(法语)中最健康的部分”,并以此为标准,清除掉法语中的方言(宫廷法语已经摆脱了方言的地位),外来词汇和市井用语。
在法国发生的这样的进程在近代欧洲的其他国度里也照样能看到。德国在统一之前一直是个万邦林立的地区,德语当然也就变体繁多,事实上德国的南部和北部之间在语言上差别非常大,东西之间的不同也非常明显,以至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会说,“德意志有这么多的方言,居住在30英里以外的人就无法听懂本地人的话了”。对于要向全德人民宣教的路德来说,这是一个大问题。选用什么方言来传教最有效呢?解决的办法是宫廷。宫廷里的德语总是显得与其他地方的德语不一样,德国人很自然地认为,位于布拉格和维也纳的神圣罗马帝国宫廷里使用的德语和位于梅森的萨克森宫廷里使用的德语是最高贵的德语,值得人们效仿,所以路德采用了萨克森宫廷的德语作为他翻译《圣经》的语言,他同时也模仿维也纳神圣罗马帝国宫廷使用的语言来翻译和布道。
英国以自由传统闻名,在英国没有像法国那样高度集权的政治传统,因此也没有像法兰西学院这样的官方机构来为语言立法,尽管有时候也能听到这样的建议,例如英国王家学会曾设立了一个“改善英语”委员会,其成员曾经提议在英国也建立一个像法兰西学院那样的语言规范机构,但是这样的做法不符合英国人的习性,“英格兰学院”终究没有建立起来。不过,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伦敦是英国王室的所在地,英语的东南方言也就慢慢地成了宫廷里的“国王英语”的基础,王家成员和宫廷侍臣的用语很快就成了上流社会里人们说话的标准,伊丽莎白时代的一位诗人帕特纳姆(Puttenham)建议人们都学习“宫廷常用的说话方式”。直到今天,英国人还以所谓的“国王英语”或“女王英语”(取决于在位的那人的性别)作为最标准的英语的名称。(https://www.daowen.com)
欧洲其他国家的情况也类似,宫廷中使用的语言总是有不寻常的光环。波兰作家塞克卢茨扬(Seklucjan)认为标准的波兰语就是“宫廷式”的波兰语,俄国学者罗蒙诺索夫(Lomonosov)建议以莫斯科方言作为俄语的标准,因为俄罗斯的皇室就是位于莫斯科并且正是使用这种方言的。
从以上的这些例子里我们看到,在一个国家或一种文化内部某种语言会被认为具有特殊的文化品质,因此可以占据语言等级体系中的高位,成为得到国家或公共权力支持的强势语言,从而把社会中的其他语言都压制到边缘甚至濒危的地步。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同族群语言之间。超出国家范围的不同语言相遇时,会发生更加非理性的或悲剧性的冲撞。
当哥伦布来到陌生的美洲大陆并和当地居民有了接触后,他说:“如果上帝愿意,我要在离开这里时带上6个本地人,好让他们学会讲话。”在他的意识中,这些所谓的“印第安人”说的不是语言,只有欧洲语言才是真正的语言。因此要教这些土著人讲欧洲语言,这些土著的语言被看作是他们的一个缺点。我们知道,第一部西班牙语法出版的那一年,正好就是“发现”美洲大陆的那年,也是在这一年,犹太人被驱逐出伊比利亚半岛,阿拉伯人被征服。这或许是巧合,但是显示出的历史性趋势则是非常清晰的。欧洲文明的胜利是和欧洲语言的上升同步的,欧洲语言在新大陆成了新文明的体现。据估计,在欧洲人来到美洲大陆时,那里的居民使用着总共1 000余种语言,但是欧洲殖民者不认为这些语言有任何价值,或者根本就不认为它们可以被称为语言。他们当然知道土著人在使用这些语言,在互相说话。不过他们的信念是,语言不仅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流,不仅仅是为了日常实用目的的工具,真正能够称得上语言的是文化创造和哲学意识的承载物,是深厚历史文化的体现。在这些种族主义者看来,美洲大陆上的土著语言都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他们采取一种完全无视当地土著语言的态度和政策,通过暴力和学校教育将西班牙语强加于当地居民。这样,不同的语言被置于区别悬殊的价值等级上,在这样一种语言意识中,一种语言被认为具备了完全取代另一种语言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