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与激励
激励即激发人的正确行为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充分发挥人的智力效应,做出最大成绩。激励理论是关于如何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原则和方法的概括总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基础和动力,正如恩格斯所说:“应该用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1]需要是指生物物体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必须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而产生的一种摄取状态。激励的基础在于“需要”,实现激励的具体方法,虽然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归根结底核心原则都是“满足需求”。因此,对激励机制的探讨,离不开对“人的需求”的研究,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激励机制的研究,核心就在于对“人的需求”的研究。需要构成了人们活动的原动力。“在现实生活中,人有各种需要”。“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这种需要的器官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2]“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利益是通过一定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现实的、具体的需要,现实的、具体的需要即利益,是人类活动的直接动因。实际上,很多激励理论就是围绕着人们有什么需要,人们的需求有什么特点,如何满足人们的需求等具体问题开展的。(https://www.daowen.com)
人的需要是一个系统,是多层次、多类型的。“决定人的需要层次性的原因有多方面:社会生产力水平、个人的认识能力以及人生理想等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因素都会有所影响。”[4]传统的激励理论都看到了人的需要的丰富多样性、层次性和发展性,但传统激励理论有明显的人本主义的痕迹,它们的共同缺陷是从抽象人性论的角度而不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分析人的需要,把人的本质看作是超越历史社会的,脱离了社会条件的变化,脱离了人的社会实践,只是泛泛的、抽象的、孤立的“人”的需求[5]。对人的需求和激励的分析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历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才能够深刻地、具体地、历史地把握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下、不同社会环境、不同人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