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患者适合的运动

二、心律失常患者适合的运动

(1)心律失常患者是否可以参加运动及适合什么样的运动,是根据患者的心脏代偿功能来决定的。

(2)应动静结合。适度的体育锻炼能帮助神经和血液循环得到改善,对心脏有加快心率、加强传导的作用,并能促使侧支循环的形成,改善心肌供血。参加适当的、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对心律失常是有益的。但较严重的、影响日常生活的心律失常,如频发室性早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等,则要卧床休息、进行药物治疗,严禁剧烈活动。

(3)一般来说,患有心律失常的心脏病患者适合的运动有散步、慢跑、太极拳、八段锦、保健操等。运动中应保证主观感觉良好,不伴有胸闷、胸痛、气促和咳嗽、疲劳等,若有上述不适出现,则应立即停止运动。

(4)不适合做剧烈运动,因为剧烈运动时心脏的负荷会大大增加,可加重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甚至会引起脑血管意外或突然死亡。(https://www.daowen.com)

(5)从目前庞大的房颤人群和介入手术的成功率、复发率等综合因素来看,带着房颤生存的患者,只要学会自我管理,仍可健康长寿,使生命充满阳光。对于功能性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加应该鼓励其加大活动量,平时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心情愉悦,饮食要富有营养。

常见的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室速、室颤等。室速,尤其是伴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室速常可导致室颤、猝死等严重后果。可能发生风险的室性心律失常患者需要密切观察、及时处理,尤其是特殊人群如运动员、妊娠期妇女。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病情由于运动和妊娠而容易变得不稳定,需要特别对待,综合评估其风险,及时检查治疗。

运动员参加运动前,应进行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包括家族中的早产史、心原性猝死史、心肌病史等。当一个运动员有室性心律失常、器质性心脏病或其他心血管系统异常的症状时,应该给予与其他患者相同的功能评估,但要考虑其特殊的运动能力。运动员晕厥时,应注意排除心血管异常及心律失常。运动员发生严重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并检查心血管系统。

妊娠期妇女若发生不稳定的室速、室扑和室颤时,应立即电复律和除颤。患有长QT间期综合征且有症状的妊娠期妇女,应一直服用β受体阻滞剂,除非有特殊禁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