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功能重建治疗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27日 版权声明
一、运动功能重建治疗原则

1.治疗导致运动功能障碍的原发疾病 周围神经损伤后,应早期及时进行神经修复手术,多可取得一定疗效。若周围神经损伤严重,存在多平面或超长段神经损伤、缺损无法修复,导致周围神经不可逆性损伤;或因高位神经损伤,如臂丛、坐骨神经损伤虽经修复但疗效欠佳;或伤员因某种原因就诊时间已晚,失去神经修复机会。给患者生活及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与困难,可行肌肉移植重建肢体运动功能。

2.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 运动功能重建要去除引起畸形的力量、恢复肢体肌肉平衡、重建肌肉功能。因用肌移位术重建运动功能,是以牺牲肌肉原来功能为条件,因此应严格选择手术适应证,合理选择供移位的肌肉。(https://www.daowen.com)

3.正确掌握手术时机 如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功能障碍,需待神经修复术后观察一段时间。低位神经损伤修复术后观察6~12个月;高位神经损伤(如臂丛神经损伤)修复术后应观察1年半以上。对于脊髓灰质炎所致的运动功能障碍,观察时间应更长,确认运动功能不能恢复或不能被代偿时,才进行手术治疗。对于肌腹的肿瘤,则可在切除病变组织的同时进行功能重建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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