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国对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现状
我国刑法中对专利权的保护,体现在“假冒专利罪”一罪中。在认定“假冒专利罪”时,除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外,必须注意划清两个界限:一是区分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只有假冒专利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本罪,否则,属于一般的侵犯专利权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二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3]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4]不是侵犯专利权行为,当然不构成本罪。假冒专利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且,《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解释》第16条[5]将部分假冒专利行为的帮助行为列为假冒专利罪的共犯予以规制。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解释》第15条[6]则对单位犯罪认定标准和刑罚力度予以明确化。(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