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政党实行的党内问责是一种自体问责,即问责主体和问责对象都在党内。实践表明,在中国的现行政体条件下,自体问责未必弊大于利。或者说,现在我们讨论这种党内问责的完善,首先要关注的不是要不要引进异体问责的问题,而是怎样将党内问责纳入法治轨道,让完备的法治为实现党内问责提供外部环境的问题。因为在这个方面我们还有一些基础性的问题没有解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