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无障碍的教育环境
包容性教育本身即具有教育环境无障碍的制度要求,即:向普通受教育者提供的普通教育体系,对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特殊人群也应该是开放的、包容的,不应当因为特殊人群“自身某个方面的能力不足而被排拒于普通教育系统之外”。无障碍教育环境还要求在物质环境、教学手段等方面向特殊人群提供有效的支助措施,包括向残疾人提供盲文、手语等替代性交流手段的学习和支持环境,确保以最适合个人情况的语文及交流方式和手段,在最有利于发展学习和社交能力的环境中,向盲、聋或聋盲人,特别是盲、聋或聋盲儿童提供教育。无障碍教育环境更直接的要求,还包括向残疾学生提供合理便利以满足个人的需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