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效果评价

第十一节 假肢效果评价

学习重点

·了解常见的上肢假肢和下肢假肢效果的评价方法

·了解截肢者步行能力的评价方法

早在20世纪初,著名的外科医生Ernest Amory Codman就提倡全面、系统地记录治疗的效果,不仅要重视结果,还要对所有的治疗方法都进行质量控制。假肢代偿截肢者所失去的肢体功能,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算作治疗,同样需要对其效果做出评价。

我们经常使用的评价方法可以分成两类: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客观评价经常采用评分式或分级式的评价标准,一般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而主观评价通常是指问卷调查,代表患者的自身感觉或自我评价。

评分式的评价标准是最常用的。虽然百分制最为常见,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规定必须采取多少分。一个好的评价标准不仅应该针对性强、内容全面、使用简便,更应该注重分值的权重分配合理。根据实际得分,可以把最终结果分成: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达到90分、70~89分、50~69分、不足50分。

分级式的评价标准也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但不设分数,每个等级有相应的功能表现。一般在无法使用分数分级的情况下采用。

问卷调查主要强调患者的主观感受,侧重于主观感觉、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交能力等。问卷的优点是简便易行、成本低廉,并且避免了不同评价者之间的差异性;缺点是受病人的智力水平、理解能力、文化水平、生活环境等的影响。

各种疗效评价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①交谈 可以了解患者的主观感受、对病情和治疗的看法等。一般来说,交谈获得的资料比较可靠。②观察 可以对患者的全身或局部、在静态或动态下进行观察,还可以从患者的言谈举止中对其心理、精神进行观察。这需要一定的经验。③填表 特点是可以迅速收集大量资料。④体检 需要比较强的专业技能。⑤仪器检查 优点是结果准确,缺点是受到条件限制、费用昂贵等。

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随访,包括定期复诊、信访和电话访问,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https://www.daowen.com)

对于截肢者的评价,可以安排在截肢前、截肢后安装假肢前、安装假肢后定期进行。每一次评价都需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残肢 ②假肢 ③功能。

残肢的评价包括:①外观,包括形状、长度、周径、皮肤是否完好、有无骨性突起、有无肿块或局部肿胀等;②疼痛,包括确切的痛点和幻肢痛;③肌肉力量;④关节活动有无受限;⑤感觉功能;⑥有无合并症,如骨折、血管病变等。同时也要了解患者的其他主要疾患和心理状态。

假肢的评价见假肢的临床适合性检查。

最后进行截肢者使用假肢的功能评价,一般需要在穿与不穿假肢时分别评价,目的主要是:①确定患者的功能状态,指导选择治疗与假肢方案。②判定假肢的代偿效果。③比较各个方案的优劣。④确定新技术的适应证。⑤进行预后评估。假肢的功能一方面是评价其所代替的肢体的功能,如上肢假肢的手功能,下肢假肢的行走功能;另一方面是评价截肢者使用假肢的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

下面分别介绍一些常用的上肢假肢与下肢假肢效果的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