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影响生产和建筑物的使用
给水管道不得穿越变、配电间,电梯机房,通信机房,大中型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有屏蔽要求的X光、CT室,档案室,书库,音像库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一般不宜穿越卧室、书房及贮藏间。
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排水沟内,不得穿过大、小便槽。不得布置在遇水能引起爆炸、燃烧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上面,并避免在生产设备的上方通过。
给水立管距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于0.5m。不宜穿越橱窗、壁柜,如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
当给水管道结露会影响环境,引起装饰、物品等受损害时,应做防结露保冷层,防结露保冷层的计算和构造,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 11790—1996)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