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水处理站的布置
2025年09月27日
(2)中水处理站的布置
1)中水处理站应设置在所收集污水的建筑物的建筑群与中水回用地点便于连接之处,并符合建筑总体规划要求。如为单栋建筑物的中水工程可以设置在地下室或附近。
2)建筑群的中水工程处理站应靠近主要集水和用水点,并应注意建筑隐蔽、隔离和环境美化。有单独的进、出口和道路,便于进、出设备及排除污物。
3)处理站的面积按处理工艺需要确定,并预留发展位置。
4)处理站除有设置处理设备的房间外,还应有值班室、化验室、贮藏室,维修间及必要的生活设施等附属房间。
5)处理间应考虑处理设备的运输、安装和维修要求。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0.6m,主要通道不小于1.0m,顶部有人孔的建筑物及设备距顶板不小于0.6m。
6)处理工艺中采用的化学药剂、消毒剂等可能产生直接及二次污染,必须妥善处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处理间应设有必要的通风换气设施及保障处理工艺要求的供暖、照明及给排水设施。
8)中水处理站如在主体建筑内,应和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9)必须具备处理中水处理站所产生的污染、废渣及有害废水及废物的处理设施,不允许随意堆放,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