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室外消火栓布置要求

(4)室外消火栓布置要求

1)建筑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0~15L/s计算。

2)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

3)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7m,距离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方便消防车接近,有利于消防队员工作、侦查及自我保护。

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火墙外,数量应根据每个罐的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距罐壁15 m范围内的消火栓,因发生火灾时难以使用,不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之内。

5)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宜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应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路边设置室外消火栓。工艺装置区、罐区、可燃气体和液体码头等构筑物面积较大或高度较高,室外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无法完全覆盖时,宜在适当的部位设置室外固定消防炮。

6)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减压型倒流防止器时,应在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