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仓库、自动扶梯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