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水原水管道系统宜采用分流集水系统,以便于选择污染较轻的原水,简化处理流程和设备,降低处理经费。
2)便器与洗浴设备应分设或分侧布置,以便于单独设置支管、立管,有利于分流集水。
3)污废水支管不宜交叉,以免横支管标高降低过多,影响室外管线及污水处理设备的标高。
4)室内外原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均应防渗漏,井盖应做“中”字标志。
5)中水原水系统应设分流、溢流设施和跨越管,其标高及坡度应能满足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