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教育的“关键能力”概述

1 德国职业 教育的“关键能力”概述

在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社会教育学家梅滕斯于1974年提出的“关键能力”被定义为一种“与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做出判断选择的能力;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各种变化的能力。”通俗地讲,“关键能力”被理解为非环境或非技术因素的一种综合职业能力,体现为跨专业、跨工种的知识技能等综合应用。

1987年,德国教育管理部门将关键能力培养纳入德国职业培训条例,以技术规范的形式明确了职业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劳尔 ·恩斯特对以关键能力为核心的职业行动能力进一步分析指出,关键能力体现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集合。其中,专业能力是指全面、系统、综合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能力;方法能力指的是掌握并具有自我学习、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可以适应未来不断变化的需求;社会能力则是与人交往、合作的能力,以及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等。随后,德国学者更加深入地拓展了关键能力的认识,将之作为综合的职业发展能力,视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人才培养的重要品质内核。更通过行动导向教学法的运用,把关键能力培养融入工作任务之中,并通过项目任务划分、问题界定、系统分析与状态评估、评价与改善等环节,通过团队能力建设、团队及社会责任承担、个人与组织需要表达、群体意识与妥协等方式,培养团队互助、建立组织信任、承受压力并有责任感地处理任务的能力。

表1 德国专家舒尔茨对关键能力的归纳参考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