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宫颈癌术后补充治疗

2.8 宫颈癌术后补充治疗

宫颈癌初始手术治疗的患者,应根据术后病理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补充治疗。

2.8.1 高危因素

存在以下任何一个高危因素的患者术后均需补充放疗:盆腔淋巴结阳性、切缘阳性或宫旁组织阳性。术后补充盆腔放疗+铂类同步化疗(1 类证据)±阴道近距离放疗。

2.8.2 中危因素

推荐按照Sedlis标准,补充盆腔放疗±铂类同步化疗。Sedlis标准见表1-11。(https://www.daowen.com)

表1-11 Sedlis标准

图示

采用Sedlis 标准的同时,还需考虑肿瘤的组织学类型(如腺癌、腺鳞癌等)和病灶是否靠近切缘这两个因素。符合中危因素标准,术后辅助放疗,行体外放疗±含铂类的同步化疗±阴道腔内放疗。因国内病理连续切片数与NCCN指南相关合作医院尚有差距,对Sedlis 标准需个体化考虑。

2.8.3 腹主动脉旁淋巴结阳性

行PET-CT 检查明确有无其他转移。对于有远处转移的患者,只要有指征就应在可疑部位取活检以明确诊断,活检阴性者应接受针对腹主动脉旁淋巴结放疗+以铂类为基础的同步化疗+盆腔放疗±近距离放疗,活检阳性者应接受全身化疗和个体化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