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Morton ME(1986)的minor/moderate/major分类法
1973—1978年,英国西北地区开展了针对新发口腔鳞癌(cN0)患者行预防性颈部淋巴结放疗试验,共200名患者入组参加了该研究,最终39名患者发生了ORNJ,发生率为19.6%。Morton ME等研究者通过临床专科检查及问卷调查以明确:①放疗后牙齿情况。②义齿使用史。③拔牙史等。并综合上述检查及病史将ORNJ分为三类。
(1)minor:患者表现为黏膜溃疡伴局部骨质暴露,曾有针状骨质排出或脱落、局部黏膜自行愈合病史。
(2)moderate:患者口内可见骨质暴露及局限性死骨形成,可自行愈合或通过简单的保守性治疗后半年至1年内愈合。(https://www.daowen.com)
(3)major:口内表现为较大面积骨质暴露,大块死骨形成,可伴有病理性骨折及皮肤瘘管形成,病情进展较快,通常需要根治性切除手术。
Morton ME等提出的三分类法对骨组织及软组织损伤做了简单的定性划分,也考虑到了不同病变程度的自愈性和相应的治疗策略,与之前的分类分期方法相比,更为全面、综合、深入。然而,颈部淋巴结放疗患者所致的ORNJ人群并不能完全代表口腔-颌面头颈部肿瘤(鼻咽癌、口腔癌、口咽癌等)放疗后的患者群体;该分类中,minor和moderate所指的骨质暴露及死骨无明确的定量分析,有时候很难区分这两个不同的类型,moderate骨质坏死可能也需要通过外科手术干预治疗;据临床观察,ORNJ一旦死骨暴露后,往往很难自行愈合。综合上述因素,该三分类方法临床应用存在较为明显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