挠度指标的评定
2025年09月26日
2.挠度指标的评定
(1)挠度指标所指的挠度,是结构构件在正常使用短期荷载值QS,即荷载标准组合值下的挠度。
(2)挠度修正包括5种修正,其中通常需修正的有支座沉降修正、自重挠度修正及徐变影响修正等。
(3)自重挠度的修正方法通常采用近似计算法来得到。
由于结构构件在弹性范围内,其挠度与弯矩成正比,即依据“弯矩等效原则”有
式中:
fg——结构构件自重产生的挠度;
Mg——结构构件自重产生的弯矩;
M0i——试验中结构构件在第i级荷载下的弯矩;
f0i——试验中结构构件在第i级荷载下且扣除了支座沉降的挠度实测值。
也可在其弹性阶段内,按荷载-挠度(P-f)比例式,求出自重所产生的挠度,如图2-27及公式(2-19)所示。
图2-27 荷载-挠度曲线确定结构自重挠度示意图
式中:
Gg——结构构件自重;
Gi——结构构件在弹性范围内第i级荷载下的荷载值。
(4)挠度指标的评定为
式中:——在QS(荷载标准组合值)下,结构构件短期挠度实测值;
[fS]——结构构件短期允许挠度值。
注意:规范上所给出的挠度允许值[f]指的是长期挠度允许值。在此挠度评定(比较)中应同是短期或同是长期才可比较。故可将规范的长期挠度允许值[f]转换为短期的挠度值与短期的挠度实测值进行比较。转换式
式中:
Mk——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Mq——按荷载长期效应组合-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通常,θ=2.0,也可按规范有关条文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