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文献题署风气的起源及定型
孟国栋[1]
众所周知,传世文献所收之文章,均无作者题署。而新出土文献,尤其是石刻文献,如墓碑文和墓志铭中,却每每有撰文者、书丹者、篆额者、刻字者的题署。这是新出石刻与传世文献在文章形制方面最重要的区别。(https://www.daowen.com)
从新出石刻中可以发现,早期的石刻文献中即有撰书人的题署。只是其题署方式尚未定型,位置也有较大的随意性,至唐代逐渐约定俗成,题署于标题之下。正如柯昌泗所云:“石刻题撰书人名,汉晋六朝初无定式。或在文中,柳敏碑是也。或在文末,武班碑是也。或在夹注中,衡方碑是也。或在碑阴,西狭颂是也。或在碑侧,北齐西门豹祠是也。或另刻于下方,刘平国造乌垒城记是也。至唐,始以分列标题之下,为通行之式,以至近代。其有不用此式者,则为异制。”[2]这些题署中留下了题署者的姓名、郡望、官职等信息,有助于考察题署者的行实,纠正史传记载的讹误。故而对于石刻中的题署现象进行系统的整合研究,对于中国古代文章学的深化和拓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石刻文献中的题署风气究竟始于何时,历史上并无确切记载,前人对此亦无统一看法。本文拟着重论述其起源及演变与定型。
欧阳修认为这一现象始于晋代,他在《与尹材》中叮嘱尹材为尹师鲁立墓志时说:“首尾更不要留官衔、题目及撰人、书人、刻字人等姓名,只依此写。晋以前碑,皆不著撰人姓名,此古人有深意,况久远自知。”[3]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虽然早期的碑志文,题署方式尚不完善,题署的名目和位置也不固定,但却非“皆不著撰人姓名”。比较而言,王芑孙的看法较为稳妥:“自汉迄隋,书人、撰人各自有见。”[4]但他认为撰书人同时有题署的文章至梁代方才出现[5],却又失之太迟;认为刻字人姓名附见题署之中乃始自《梁始兴忠武王碑》,更是大谬。笔者以为,石刻文献题署风气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