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四、结语

由于年代久远以及秦王朝的短命,有关秦朝历史的史料极端贫乏,这为秦代社会的基本状况的研究增加了难度。古史用“汉承秦制”四字来概括秦汉制度的关联,未免太过笼统。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发现,给秦代历史文化研究,提供了丰富可信的原始资料。我们依据云梦秦简、文献记载和考古实物相左证,对秦代的粮食价格、平民百姓的日工资水平以及刑徒、囚犯、士卒、驿传人员的饭食标准和囚犯夏、冬两季的衣裳价格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梳理,得出了较为准确的数据信息。这对研究秦代法律、生产力水平特别是平民百姓的社会生活状况等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目前云梦秦简的研究著作有:栗劲:《秦律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黄中业:《秦国法律建设》,辽沈书社,1991年;王关成、郭淑珍:《秦刑罚概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高恒:《秦汉法制论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王子今:《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疏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郝茂:《秦简文字系统之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2001年。

[2]班固:《汉书·食货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117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84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第90页。

[5]蔡运章:《甲骨金文与古史新探·秦国货币试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56—265页。

[6]《汉书·食货志》,第1124—1125页。

[7]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5页。

[8]《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8页。

[9]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65页。

[10]《睡虎地秦墓竹简》,第49页。

[11]《睡虎地秦墓竹简》,第50页。

[12]《睡虎地秦墓竹简》,第73页。

[13]《睡虎地秦墓竹简》,第51页。

[14]《睡虎地秦墓竹简》,第53—54页。

[15]据《汉旧仪》记载:按照秦国法制,男子若有爵位,年满五十六岁后,若犯罪,可免去事责;若无爵位,但参军入伍者,年满六十岁后,犯罪后可免去罪责。

[16]《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01页。

[17]《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02页。

[18]《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03页。

[19]《汉书·百官公卿表》,第739—740页。

[20]孙诒让:《墨子间诂》(下),中华书局,2001年,第626—627页。

[21]参看赵晓军、刁淑琴:《洛阳宜阳发现秦铜鍪及其相关问题》,《文物》,2005年第8期;张国维:《山西运城发现秦彘量》,《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1期。

[22]《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5页。

[23]《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7页。

[24]《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10页。

[25]《睡虎地秦墓竹简》,第66页。

[26]《睡虎地秦墓竹简》,第67—68页。

[27]《睡虎地秦墓竹简》,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