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护理服务规范

一、门诊护理服务规范

(一)分诊护士提前15分钟上班,做好诊前或治疗准备,及时发现重、危、急病人,并积极配合医生抢救。

(二)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对病人询问耐心解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三)全面掌握各科室医师出诊时间,关心病人,工作认真,主动介绍环境、提供所需服务(健康教育、开关电视、空调、联系床位、扶送病人等)。

(四)巡视候诊病人,维持秩序,做好接诊、分诊,测量血压、量体温。保持诊室安静。善于与病人沟通,明白“对的”属于病人的,确保候诊厅无争吵,无纠纷。

(五)做各项治疗操作认真规范、关心体贴、动作轻柔,关照行动不便的病人,特殊部位的治疗注意遮挡,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合理安排病人检查治疗,尽量减少病人排队时间。如病人等候时间长应做好解释,有条件时提供病人电视、健康教育资料服务。

(六)坚守岗位,如因故必须暂时离岗,应向护长或组长请假,待安排其他护士补位后方可离开,并及早返岗。

(七)对需住院或留院观察的病人给予联系,询问护长或其他分诊护士交代去向,必要时给予护送。

(八)需等医生看完病人,并且病人全部做完治疗后才能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