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恶:道德治理的逻辑起点

一、人性恶:道德治理的逻辑起点

人性问题,是道德哲学,乃至人文学科的逻辑起点。对道德问题的思考,中西都设定在人性上,所不同的是,西方无论主张人性善还是恶,对人性的思考和把握大多秉承纯粹理性方式,而中国道德哲学则持守实践理性方式。

在中国先哲们看来,对人的本性的认知不是也不能是一种知识,而是一种信念,是一种情感体验,因此,在论述人性问题上无论主张性善还是性恶,都是一种价值预设,其价值原理和价值指向都是道德问题。在孟子看来,“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我们可以看出,孟子主张每一个体都有善性,都有成圣成贤的可能,因此,人性善论“与其说是要揭示人性的‘真实’,不如说是揭示人性的‘应然’、人性的‘当然’”。[2]而且,孟子还主张道德主体的道德人格是平等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因为人皆性善,道德规范就不是对人性的约束和人的行为的限制,而是人的本性生长和德性呈现。道德问题的治理就不要政治强控,每个人只要呈现本性,自觉履行“由仁义行”的当然之则,致力于心性品格本身的修养和提升,并以此为标准对现实进行比照、批判。因此,孟子的道德治理思想呈现出超越性的理想主义精神和强烈的道德主义趋向,而这种求助于内在超越性的道德主体的道德治理模式,在争霸逐利的战争年代流产了。

荀子一改孟子的思路,以“性恶”作为价值预设和其道德问题治理的逻辑起点。荀子认为人是充满物欲的感性存在,人的自然秉性主要是人有类似于动物的情欲,而情欲的满足势必会指向“恶”。“恶”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对“恶”不加治理,而是顺性恣情,物欲必将横流,社会必将出现嫉妒憎恨的心理,争抢掠夺甚至残杀陷害的行为,其后果不可设想。荀子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因为人性本恶,社会必须要基于普遍性和正当性规则来加以约束,古代圣贤先王通过彰明礼义教化等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立足点就在此。荀子说:“故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性恶》)(https://www.daowen.com)

荀子提出了性恶论与孟子性善论相对抗,试图调节应然与必然之间内在的矛盾与张力。表面上看,性善和性恶大相径庭,其实不然,性善和性恶应该是殊途同归。荀子言性恶,其目的是论证圣人创制礼法以制约和矫治人性,以突显道德问题治理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孟子言性善,也是为其道德治理提供一个合法的依据,只不过,他把道德责任交给个体而已。因此,孟荀断定人性善恶,看似是中国人性哲学的价值结构的悖论,其实,本质并无多少区别,他们无非为各自道德问题的治理预设了个理论依据而已。从历史唯物主义来看,人性本身无善无恶,更没有永恒不变的抽象的人性,“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3]从善恶本身特性来看,它们具有相对性。黑格尔说:“自然的东西自在地是天真的,既不善也不恶,但是一旦它与作为自由的和认识自由的意志相关时,它就含有不自由的规定,从而是恶的。”[4]从道德治理的逻辑演进来看,性恶强调了道德治理的必要性,它是道德治理的逻辑起点,性善高扬了道德治理的可能性,它是道德治理的价值目标,双重分裂的人性内在地存在着互通和圆融,宋明理学“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就是这双重人性逻辑的历史演进。

总之,荀子以性恶作为道德治理的逻辑起点,将思考的重心落实到理想社会的现实构建问题上,充分地体现了儒学适应历史发展趋势的能力。尽管受制于思孟以来儒学的主流传统,荀子价值立场上仍有明显的理性主义成分,但其对人性特质的重新定位,开启儒学由德性理性主义走向德性实践主义先河。那么,荀子的德性实践主义的特征又是什么呢?从道德治理的角度来看,荀子的德性实践主义表现在对礼欲关系的重新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