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养欲:道德治理的现实基石
追求富裕舒适的生活,是人性共有的基本追求。孔子就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现代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的马克斯·韦伯说:“获利的欲望,对营利、金钱(并且是最大可能数额的金钱)的追求……这样的欲望存在于并且一直存在于所有的人身上……可以说,尘世中一切国家、一切时代的所有的人,不管其实现这种欲望的客观可能性如何,全都具有这种欲望。”[5]但如果人们对财富过分地追逐索取,道德和美德就会失去现实的关联,社会陷入无道德、无规则的无序状态抑或所谓的“潜规则”肆意横行状态之中。
那么,如何对待欲望?儒家主要持两种主张。第一种以孔孟尤其是孟子为主要代表,他们强调要以义制利、“养心寡欲”。在孟子看来,人性本善,在人性之善的内驱力作用下,人的精神活动有向善的潜质,而在现实生活中,人的善性常常被自己欲望所遮蔽,如何将人的善性加以保存并得以外显,这需要施以“养”的工夫:“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孟子·告子上》)而最好的“养心”的方式又是什么呢?孟子认为是“寡欲”:“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
第二种以荀子为代表,他强调以礼养欲。在荀子看来,“欲”需要“礼”的给养。只有“礼”的给养,人心之欲与自然之物才能共生共赢,相持而长。荀子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荀子·礼论》)“欲”更需要“礼”的规约,没有“礼”的规约,欲望就会无限地扩大和膨胀,最终导致社会纷争而无法治理:“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礼论》)
“以礼养欲”是荀子道德治理思想的现实基石。为什么这样说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所以,趋利避害,追求感官享受是人类共有的特性。当人们只有物质生活得以基本保障的时候,人们才有可能遵守道德礼法,正所谓仓廪实才能知礼节。如果离开基本物质生活,而空谈道德,就像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使自己出丑。道德治理也是如此,如果我们不考虑个人基本物质欲望的满足,而是一味地强调道德,道德就可能陷入空洞说教的困境。所以,荀子以礼养欲思想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这个思想具有以下积极意义:(https://www.daowen.com)
第一,欲望是人们共同的情感需求。在荀子看来,追求物质享受是人们共有的情感特征,具有合情性。荀子说:“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咸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又人之所常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荣辱》)在荀子看,不管君子还是小人,其欲望都是相同的。他还说:“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而王者兼而有是者也。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财物而制之,合天下而君之;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谢甚高,园囿甚广,臣使诸侯,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而天子之礼制如是者也。”(《荀子·王霸》)荀子肯定欲望是人们共同的情感需求,为我们当下经济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也只有肯定欲望是人类共有特性,我们才能找到道德治理的现实基石。
第二,欲望是一种自然实存状态。欲望是人们共有的自然实存的,因此,统治者要想治理好社会,就要因势利导,而不是消除欲望。荀子说:“以所欲以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荀子·正名》)因此,对于禁欲主义者像陈仲和史䲡,荀子进行猛烈地抨击,认为他们不合乎礼义,他们的言论充其量不过是故作高深、立异离群而已:“忍情性,綦溪利践,苟以分异人为高,不足以合大众,明大分。……是陈仲、史䲡也。”(《荀子·非十二子》)只有看到欲望是自然实存的,道德治理才不会陷入超验主义。
第三,欲望满足必须要合理。追求物质享受,是人的天性,具有合理性。荀子说:“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荀子·正名》)荀子认为,欲望多寡与社会治理不存在正相关性:“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所也,非治乱也。”(《荀子·正名》)但人们要满足物质欲望的享受要有条件限制,荀子说:“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养五綦者有具。无具,则五綦者不可得而致也。”(《荀子·王霸》)也就是说,满足人们的欲望,并不是任由物欲横流,而要合乎“理”,才不会造成社会混乱:“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荀子·正名》)对于不合乎“理”的禁欲主义者,荀子持批判的态度,同样,对于不合乎“理”的纵欲主义者,荀子也是持批判的态度的。他说:“纵情性,安姿睢,禽兽之行,不足以合文通治……是它嚣、魏牟也。”(《荀子·非十二子》)欲望满足必须合乎理,这为道德治理提供了现实根基。
我们认为,道德自产生起,它最终都会涉及到个体的利益,一切道德意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都会在个人自我意识中产生、表达和展现。因此,在道德治理问题上,“需要高度重视利益机制的调节作用,采取多种具体措施,通过协调现实的利益关系来发挥其约束或者导向作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