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的定义

一、“天”、“人”的定义

汉代董仲舒倡言“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司马迁亦以“究天人之际”为写作《史记》的动机之一(见《报任少卿书》),到张载“得天而未始遗人”(《正蒙·乾称》),历代关于天人关系的表述始终不绝于书。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思想——不论是宗教哲学——的基本假设,已是当今学界的共识,[1]但对于天人合一的定义,则未必有相同的认知。如果采取最为宽松的界定,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角度切入,中国传统认定天与人存在相即不离的关系,“天人合一”的对立面实即西方的“天人两分”。[2]再进一步说,天人合一的“天”,所指涉者究竟为何,始终众说纷纭。冯友兰先生曾在《中国哲学史》归纳出“天”的五种定义,[3]一般学者更倾向于去除其中的物质天与命运天,简化成三种定义,亦即自然天、主宰天与义理天。19世纪80年代,在西方深层生态伦理学兴起之后,自然天一跃而为学界主流。业师汤一介先生的《论天人合一》,[4]即以“自然”解读“天”,试图从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找寻对治全球生态恶化的解方。

余英时晚近出版的《论天人之际——中国古代思想起源试探》,则竭力主张,以鬼神释“天”当在轴心期之前,轴心期以后“天”已转向道德规律,[5]亦即冯先生所谓的义理天。如此提法并非余英时首创,多位大家皆有近似的提法。张岱年先生1937年完成的《中国哲学大纲》即有此说,徐复观1969年问世的《中国人性论史》同样主张“天”即“天道”,为“道德根源”。[6]此外还有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即以“天”为道德秩序;[7]蒙培元直指天人之学为孔学开端,以“天”为价值根源;[8]王志跃《先秦儒学史概论》指“天”为“价值意义上的天”,[9]措词略有小异,但本质雷同。

至于主宰天,此一定义实即“上帝”的学术包装。五四以后“赛先生”挂帅,宗教色彩浓厚的主宰天几乎上不了台面。然而征诸传统典籍,主宰天的地位绝不容轻忽,冯友兰就很明确地承认:“孔子之所谓天,乃一有意志之上帝,乃一主宰之天也。”[10]即如《诗》、《书》、《左传》、《国语》等典籍,其中的“天”,除了与“地”相对的物质天,同样指涉“主宰之天”,亦即“皇天上帝”(典出《尚书·召诰》),易言之,即“有人格的上帝”。[11]本文既以《书》教为主,其余经典无暇论及,但证诸《尚书》全书,可以肯认冯先生的看法,与人间关系密切,经常对应的,确是“主宰天”。这个主宰天不只涵摄上帝,更包括诸天神祇与山川百神,统言之,即上帝管辖的帝廷。

《尚书》的上帝尽管高居天界顶端,拥有至高无上的大权,未必尽如卜辞所见,只是喜怒无常,无从揣摩意向的宇宙主宰。“钦崇天道,永保天命”(《仲虺之诰》),[12]虽是仲虺用以归纳天道与天命内在联系的表述,从中却不难看出上帝的号令所出,必与天道结合。换言之,西方的上帝是创世者,中国的上帝却是天道的执行者,虽然对人间执掌赏罚大权,却有一定的规律可循。这个规律,实即“天道”,亦即义理天。前述诸家以义理天诠释“天”,正因为正宗的主宰天必依义理天而行,二者有时混同为一,是理之必然,无足为怪。(https://www.daowen.com)

主宰天的定义确立之后,其次必须解决“人”的问题。学界通常不在“人”的定义纠结,是因为认定其中的“人”必然是圆颅方趾的人类,绝无争议。如此解释并无大错,但严格来说,仍须作出较为精准的界定。天人合一的“人”在《尚书》主要称为“民”,分作两种。一种是遍布中土大地的庶民,另一种则是领有天命代理牧民的人间帝廷。前者的人数远大于后者,但实际肩荷“合一”任务者,则为后者。二者之“同”在俱为天所生,生命的大本同样远源于天,周武王道是“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泰誓上》)。至于二者之“异”,虽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皋陶谟》),庶民作为天界普遍关注的对象,等同上帝的耳目,可以影响天命的予夺,但除非民生涂炭,仰首对着苍天高呼救命,因此惊动天廷,否则寻常时日与天并不直接发生联系。换言之,能与“天”合的“人”,是担负教民养民重任的人间帝廷,必须面向天界,对天负责。此中得以通过修德,切实担负天命,与天冥契的,则是《书》中载记的圣王与贤相。

就《尚书》所见,上帝与圣王的联系似乎不如《诗经》来得直接。“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诗·大雅·皇矣》)诗中的上帝俨然为周文王的战略指导,不断耳提面命,鼓励文王积极采取行动,结合盟军以抢得先机,乃至对讨伐的对象也一一予以指点。不仅军事行动如此,即连配偶(《诗·大雅·皇矣》)与辅弼团体(《诗·大雅·文王》)的安排,全在关注之内。

相较于《诗经》的具体细密,《尚书》的天人交通方式,是通过等级不一的方式为之。人间欲知天意,可以通过灾祥、卜筮、梦境,乃至前朝兴灭的历史教训得知,[13]其中的灾祥与历史教训更是《尚书》记载的重点。灾祥反映在天象与天候,前者如日食、月食,后者如晴雨寒暖。小者只是警诫,可人间对天界连续示以异象而无动于衷的时候,天界祭出的杀手锏是改易天命,更换王朝。

无可讳言,《尚书》中言及天意赏罚,最大者,或说最终者,往往与天命的予夺联结,亦即政权的兴替。王朝的兴亡,成为后世圣哲念兹在兹的历史教训,衍成忧患意识,既是用以自警,同时也用以教诫后世子孙与在位的百官。但五四以后一来民主、科学当道,在古代呼风唤雨的上帝沦为造神运动的产物,神圣意义不再;二来疑古之风大兴,学界推定古书中神性远大于人性的三代圣王全属子虚乌有,“天命”之说纯系新朝取代旧朝的口实,只是威吓前朝的工具。但就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以今溯古的时空错置,推测得出的结论未必可以还原历史的真相。后世如何假借天命以遂一己之私是一回事,《尚书》所载的圣王贤相如何理解天命又是一回事。二者绝不可混为一谈。事实上,后世天子如果真能理解《尚书》的天命意识,从而如实践履,韩愈、朱熹等开列的道统世系,就不至于让帝王在周公以后缺席,全数以孔、孟等非帝王系谱的贤哲赓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