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约束”

更新于 2026年11月03日 版权声明
第四章 本体“约束”

瑜伽有两大传统,即数论传统和吠檀多传统。然而,这两个传统的哲学立场具有天壤之别。数论是二元论的,而吠檀多是一元论的。

根据数论哲学经典,如《数论颂》,世界存在的一切有两个本体,即原人和原质。原人,puruṣa,也译为神我,梵文音译为普鲁沙,是精神性原则,是目击者。原质,prakṛti,也译为自然,是物质性原则,是目击对象。

原人不是只有一个,而是有无数个。这无数个原人具有同质性,但它们之间并不混合在一起,有点像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说的“单子”。

原质只有一个,但它具有萨埵(sattva)、罗阇(rajas)和答磨(tamas)这三种德性。当它们完全处于平衡的状态,就叫“未显”。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原质失去平衡,三德处于不平衡之中。正是这种不平衡导致了世界的“演化”。

吠檀多的主要思想资源来自《奥义书》传统,而最伟大的思想家是商羯罗(Śaṅkara)。根据商羯罗的吠檀多不二论,存在的一切只有一个唯一者,也就是梵(Brahman)。除了这个唯一的实在即梵,没有什么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它们都是名(nāma)色(rūpa)的叠置而已。根据吠檀多,这个世界似乎存在,这是因为梵的能量即摩耶。摩耶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只是梵的能量。摩耶具有两种基本功能:遮蔽和投射。正因为摩耶的这两种功能,让我们看不明白事物的真相,陷入名色之中,并不可避免地陷入生死轮回。这个多样的世界看上去再复杂、再精彩,都没有独立的存在性,而是非本质的显现。

吠檀多认为本体只有一,就是梵。梵是同质的纯粹意识,没有任何污染,独一,自存。它不为世上名相所污染,就如天空不因尘埃而改变。梵不可言说,超越一切。在《奥义书》中圣人们只能用“不是这,不是这”(neti,neti)的遮诠法来描述梵。

但圣人觉得我们有必要勉强地言说梵。人们发现可以用一个梵文表述,即satchitānanda,这词包含了sat(存在)、chit(意识)和ānanda(喜乐)这三个维度或者方面。存在、意识和喜乐,它们并不是梵的属性,而是本质,即梵就是存在本身、意识本身和喜乐本身。存在、意识和喜乐不是三个分离的东西:说到存在,必定涉及意识和喜乐;说到意识,必定涉及喜乐和存在;说到喜乐,必定涉及存在和意识。存在、意识和喜乐是三位一体、一体三面的。

一般情况下,人们难以谈论梵,转而谈论纯粹的阿特曼,这个阿特曼就是我们最内在的灵,它和梵是同一的。可以说,梵是无限的纯粹意识,而阿特曼和这个梵是同一的,但阿特曼是个体化视角言说的梵。这个个体化的梵(阿特曼)被局限化,也就是吉瓦(个体灵魂)。本质上,吉瓦(个体灵魂)就是阿特曼,阿特曼就是梵。所以,一切皆梵。

由于摩耶,梵似乎成了多,吉瓦感受到了私我性、分离性。于是,这个本体的梵化成了无限多样的名色世界。

从吠檀多的知识立场看,数论派的二元论是不能成立的。但毫无疑问,吠檀多从数论中吸收了很多思想并加以改造,整合到它自己的系统中。随着后期印度思想的发展,吠檀多哲学思想占据绝对优势地位。人们大多熟悉吠檀多的词汇,以至到了20世纪,还有人明确说,用吠檀多的词汇来翻译《瑜伽经》,例如用“阿特曼”来翻译《瑜伽经》中的“原人”一词。例如斯瓦米·帕拉伯瓦南达和克里斯多夫·伊舍伍德说:“如果实在确实存在,它一定是遍及一切的,它一定临在于每一个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存在者当中。生命体中的上帝在梵文中被称作阿特曼或原人(神我),即真实的自我。帕坦伽利经常提到神我(它的字面意思是居住于体内的神性),不过在翻译中我们将用阿特曼取代它,因为阿特曼是《奥义书》和《薄伽梵歌》中使用的词,学生们会更加熟悉一些。根据《奥义书》和《薄伽梵歌》,阿特曼临在于所有的生物体中。帕坦伽利根据数论派哲学,相信每一单独的创造物和对象都有着相互区别但又同一的神我。这一哲学观点上的差异对灵修者的实际修习并没有多大妨碍。”[1]

尽管从吠檀多哲学立场出发,数论的二元论是不能成立的,但我们这里并不是站在吠檀多立场上,而是要客观地看待数论的本体论及其价值。

根据数论哲学,原人是自由的、不变的,它本身是解脱的,是独立的本体,是目击者。尽管这个本体不是唯一本体,而是多元同质的本体,但这个原人似乎陷入了生死轮回中,似乎失去了自由。那么,它为何会陷入生死轮回呢?原因在于无明(无知)。这里要指出的是,在数论哲学中,无明的含义没有吠檀多那么复杂,它就是指无知,也即是错误地把原人和原质相认同,原人错误地把原质认同为自身。但是,原质的三德会不断变化,世界会呈现各种名色。如果原人能够明白它的“无知”,认识到它的错误认同,能够不再把它自身认同于原质,原人就可以获得解脱而臻达自由。也就在这一意义上,数论哲学所谈的人的自由之获得、解脱之圆满,并不需要依赖其他东西或手段,而只需要“明白”原人和原质的不同,做到不和变化的原质相认同,人自然就能获得解脱,而无须所谓的实践修持。

刚才谈到数论的两个实体,即原人和原质。原质由三德构成,世界的变化来自原质内部的不平衡,导致萨埵、罗阇和答磨之间的运动变化,这一运动变化构成了宇宙的演化,宇宙演化的步骤如下:

演化第一步:原质和原人结合,演化出宇宙性的大(或菩提,即宇宙智性)。

演化第二步:“大”演化出宇宙性的“我慢”(私我)。

演化第三步:“我慢”由“答磨”占主导,它和“罗阇”结合,演化出“五唯”,即“色、声、香、味、触”这五大细微元素。这五大细微元素是非经验的,难以辨认。

演化第四步:“五唯”演化出“五大元素”,即地、水、火、风、空。它们可以经验,可以辨认。

演化第五步:“我慢”由萨埵占主导,它和“罗阇”结合,演化出“心意”(末那)。

演化第六步:“心意”再演化出“五知根”和“五作根”,即眼、耳、鼻、舌、身和手、足、嘴巴、肛门、生殖器。

这里,五唯和五大元素属于客体,心意、五知根和五作根则属于主体。

有意思的是,《数论颂》认为,原质的存在是为了服务原人。这一主张让我们可以反过来理解原人和原质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这个原质乃是原人的朋友或原人所享用的对象。(https://www.daowen.com)

所以,若从数论哲学谈论觉悟或者修行,就要认识到:(1)原人和原质是二元的;(2)原人是我们的真实身份,是目击者;(3)原质没有意识,是原人的目击对象;(4)原人认同于原质就是束缚,并导致轮回,走向生死之道;(5)只要原人不认同于原质就是解脱,就是自由,就超越生死;(6)原质显现为三德的种种相,它不是原人的“敌人”,其目的是服务于原质,是原人所享用的对象。

毫无疑问,作为现实中的人,听从数论哲学的教导也没有问题,也可以过一种美好的生活!

帕坦伽利没有进入吠檀多哲学系统,他认可的是数论哲学的基础。他接受了数论哲学的自由观,即只要真正认识到人自身的本性就是原人,明白人自身就是纯粹的意识,而不是物质性的对象即原质,那么他就是自由的、解脱的。然而,帕坦伽利并没有就此停留。他进一步认为,对数论哲学的认同并不能保证人的自由,因为我们很可能停留在语言上,停留在脑子里,而非人的存在上。

帕坦伽利主张,人存在的困境在于知行之间的张力,单单认知上的着落并不能获得解脱。也就是说,在帕坦伽利看来,数论哲学很好,但有一个软肋,那就是缺乏可实现性。如果数论哲学没有这一缺陷,帕坦伽利应该是数论派,而非瑜伽派,更不是瑜伽派的创始人。为了克服数论哲学在帕坦伽利看来的这一软肋或缺陷,他提出人们需要通过瑜伽这一实践的哲学来解决我们人的困境,并达成人的终极目标。也即是说,通过瑜伽这一实践,最终认识到人自身本来的身份,认识到人自身就是永恒不变的原人,而不是变动不居的原质及其变化的任何形式。

并且,尽管帕坦伽利借用了数论哲学的基础,但他并没有完全重复数论哲学宇宙演化的范式。例如,在原人和原质这一问题的讨论上,帕坦伽利提出了一个特别的范畴,即自在天。自在天,在吠檀多中类似于商羯罗的有德之梵,在基督教中类似于人格性的“上帝”。不过,帕坦伽利所谈的“自在天”显然不能等同于吠檀多中的“自在天”。对于帕坦伽利,“自在天”只是“一个特殊的原人,不受烦恼、业、业果、储存之业的影响”(1.24)[2]。帕坦伽利的自在天并不具备吠檀多中自在天的功能,他“是最早的导师的导师,因为他不受时间限制”(1.26)[3]。

帕坦伽利的自在天和人之间的关系,也不像诸如基督教中上帝和人之间的关系。帕坦伽利的自在天并不会干涉人类事务,也不干涉宇宙事务,他的自在天就是自在、永在的自由的原人,他并没有三德对他的束缚。艾扬格在他的《帕坦伽利瑜伽经之光》中认为,自在天(上帝)在普鲁沙和原质之上。这一理解提升了帕坦伽利“自在天”的地位,从《瑜伽经》所提瑜伽哲学图景本身来看并不确切。诚然,“在《瑜伽经》中,自在天主要是作为修定时观想之对象而体现在瑜伽思想中的”[4]。不过,艾扬格的这一理解和后期的数论瑜伽思想相一致,因为后期的数论瑜伽摆脱了数论哲学原初的“无神论”特征,而转向“有神论”。

我们谈到了吠檀多和数论的差别,谈到了数论和帕坦伽利瑜伽哲学也有差别。其中差别的核心主要是关于“自在天”这一概念。自在天是自由的、解脱的、摆脱了时间空间限制的“独存者”。在瑜伽修持实践中,这个自在天可以成为瑜伽行者的导师。但他不是吠檀多的“有德之梵”或“自在天”。

在本体层面上,帕坦伽利瑜伽所关心的主要是,通过自主的努力让我们将原人和原质分离。这一分离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这是因为本体上原人和原质就是不同的本体。既然是不同的本体,就不应该,也不可能结合起来成为一体。它们的“结合”成了生命痛苦的根源。我们在生存论上遇到种种束缚,陷入种种困境,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看清楚我们的本来面目,不知道我们就是原人本身。因为不知道或因为无明而陷入这种困境,一旦看清了我们的本来面目,我们就会很自然地获得一种超然的能力,将原人和原质分离,进入三摩地,直至独存。

在本体上,人类有一个基本的无明,就是忘却本性(本心)。这是人走向自由的最根本的局限。

一般人很难理解吠檀多的一元论,同样也难以理解数论的二元论。即便在理上或者知识信息上明白了一元论或二元论,也往往停留在文字的表面。帕坦伽利并不是吠檀多主义者,也不是完全的数论思想家。他引进的自在天这一概念,很可能如大多数印度主流哲学家一样受到《奥义书》哲学思想的影响,并从实用主义或者功利主义的哲学立场提出了“自在天”这一概念。

另外,帕坦伽利说,“通过虔信自在天也能达到三摩地”(1.23)[5]。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自然地认为,这是一节“虔信瑜伽”经文。也就是说,《瑜伽经》包含了后来发展起来的虔信瑜伽的内容。其实,这可能是对帕坦伽利的误读。帕坦伽利肯定“虔信”这一行为在瑜伽实践中的有效作用,但他主张的是“虔信自在天”目的或者功能是为了达到“专注”,并因为这种“专注”而拥有某种分辨力。而这种分辨力,核心是为了正确地分辨原人和原质的本性。

就帕坦伽利《瑜伽经》来说,人类在本体上的问题,就在于对人之本性的无知,正因为这种无知(无明),使得我们陷入原人和原质的“混合”中。本体层的真正问题就是无明,就是不明我们的真实性本体存在。而为了获得自由,为了达成三摩地,为了实现原人和原质的分离,我们就需要认识到这一本体的“约束”,认识到正是这种本体的“无知”才是我们痛苦和轮回的终极根源。

从本体的“约束”看,在瑜伽实践上,就需要瑜伽本体论哲学的教育,需要分辨正是因为无知,我们才陷入了本体的异化。通过有效的本体教育,通过有效的瑜伽分辨,最终让人的这一本体“约束”有效,即能够安住在人自身真实的本性中,也就是,明白人自身就是纯粹意识,就是光辉灿烂的原人,它一无所缺,自足圆满,独立自由。

要实现这种本体论上的“约束”并不容易。从古代到当代,我们看到各种本体论上的“约束”实践,不管是中国道家的、佛家的,还是印度瑜伽的,都有各自独特的本体“约束”之法。然而,熟读《老子》《庄子》,熟读佛经典籍,熟读很多瑜伽经典,能够完成本体“约束”,走向身心圆满,臻达人道一如、法我两忘,达成三摩地的,似乎还是少数人。

我们谈到的生命规划的“约束”,在吠陀文化中就是把生命纳入一种实践性的生活范式中。尽管不可能人人都获得圆满的“约束”,但应该说,印度瑜伽哲学生活中,人们应该普遍遵循着这一具有普遍性的“约束”之道。本体上的“约束”,难度很大,因为人们难以在本体层真正达成“约束”。尽管难以做到这一“约束”,但是瑜伽的实践需要法理、需要理论的支持和“安排”。帕坦伽利瑜伽,作为一种严格的“本体约束”之道,应该说是一种人们追求的易知易行的实践模式。但具体有多少人能达成三摩地、达成原人和原质分离的独存之境,就不得而知了。


[1]斯瓦米·帕拉伯瓦南达、克里斯多夫·伊舍伍德著,王志成、杨柳译:《帕坦伽利〈瑜伽经〉及其权威阐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8—9页。

[2]帕坦伽利著,王志成译注:《〈瑜伽经〉直译精解》,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7页。

[3]帕坦伽利著,王志成译注:《〈瑜伽经〉直译精解》,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9页。

[4]徐远和等主编:《东方哲学史》(中古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40页。

[5]帕坦伽利著,王志成译注:《〈瑜伽经〉直译精解》,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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