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声誉鹊起之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4.声誉鹊起之时

休谟在都灵逗留期间,他的《关于人类理解的哲学论文集》在伦敦出版。但是,这部著作问世之初,也并不比《人性论》的命运好多少。1748年底,休谟出访归国后,发现自己在知识界仍冷落无闻。他在《自传》中写道:

“我从意大利归来时痛苦地发现,整个英国都为米德尔顿博士(Dr Middleton)的《自由研究》(Free Enquiry)所激动,而我的作品却几乎无人问津。我早先曾在伦敦发表过的关于道德和政治的论文的新版本,也没有受到人们的欢迎。”

然而,几年之后,大卫·休谟就被公认为整个英国知识界的领袖人物,有人甚至把他称为“不列颠最伟大的著作家。”在欧洲大陆,他被看做是伟大的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Charles Montesquieu,1689—1755)衣钵的无与伦比的继承人,事实上,在孟德斯鸠生命的最后几年,也确实与休谟有过来往。1763年,当休谟渡过英吉利海峡接受法国人的敬意时,他的名字已在知识界中人人知晓。实际上,从1749年到1762年,是休谟文人生涯中最重要的时期,其成就和名望都达到了一生中的辉煌顶点。这是一个卓越的文学活动、广泛的论战和最终赢得公众的持久承认的时期;但与此同时,也是一个他屡受攻击和诋毁、接连遭受挫折甚至蒙盖受辱的时期。不过,休谟天性平和,无论是热情的赞扬,还是恶毒的嘲骂,他都看做是标志着自己声誉不朽的征候。

在出使欧洲大陆归国后,休谟便离开了克莱尔将军,在伦敦住了将近半年,以扩大自己在知识界的交往。因为,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此时他已拥有足以独立生活的财产,可以完全致力于学术上的事业了。但是,如我们已经知道的,他的《哲学论文集》尽管包括“论神迹”这样极易引起激动的檄文,仍然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和关注。在当时的英国知识界,休谟还是无甚声名的。于是,他打点行装,在这年初夏回到奈因微尔斯的故乡。此时他的母亲已经过世,他与哥哥和姐姐住在一起,专心致志地从事著述和研读。在此期间,他也曾间或短期到过爱丁堡,例如他曾力促孟德斯鸠的名著《论法的精神》(Esprit des Loix)的英文选译本在爱丁堡出版。但他的主要兴趣还是撰写自己的著作,不仅是哲学,而且包括伦理道德、政治、经济、宗教、历史等诸多方面。在这一时期,休谟完成了《道德原理研究》(Eny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这本书是《人性论》第三卷的改写本。在这本书中,休谟仍然坚持经验主义的方法,用比较更简明清晰的语言,进一步阐述了他的伦理道德观点。休谟自己认为,在他的全部作品中,“无论是历史、哲学还是文学的,都不能与这部著作相媲美。”(这本书于1751年在伦敦出版,但是问世之后,和它的姊妹篇《哲学论文集》一样,“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他还写作了关于政治和经济的十二篇论文,阐述了他的具有启蒙时代典型特征的政治思想,反对教权派干预国政,拥护公众的“自由、科学、理性和实业”的发展,阐述了主张自由贸易的经济理论,对当时繁荣起来的工商业作了进步的和乐观的赞扬。这些论文包括《论权力平衡》《论奇异风俗》《完善的共和政体观念》《论货币》《论商业》《论贸易平衡》等,于1752年以《政治论》(Political Discourse)为名汇集出版。休谟说,“这是我唯一一本首次出版即获成功的著作,它在国内外都很受欢迎。”(这本书确实与他的其他著作出版时的冷静场面截然不同,销路十分可观,而且第二年就有法文译本在荷兰出版,接着又出版了第二种法文译本。休谟本人也对这本书十分重视,曾亲自赠书给孟德斯鸠,并与亚当·斯密等人对有关问题做过多次讨论。在居乡期间,休谟还写了两本关于宗教方面的著作,一是完成了论文《宗教的自然史》(Natural History of Religion),继先前对“神迹”的批判之后,深入分析了传统宗教产生的根源及其演变,着重揭露了基督教神学的荒诞、虚伪以及宗教利用狂热和迷信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二是撰写了《自然宗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inn Natural Religion)的初稿,这本书用怀疑主义为武器,对当时流行的宗教理论——宇宙设计论作了深入的批判,是最能代表他的宗教和哲学观点的一本著作。此书后来又经休谟反复修改,三易其稿,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问世。在写作上述著作的同时,休谟还埋头于历史学习,做了大量有关英国史的笔记。可以说,休谟在故乡居住的这两年,是他一生中创造力最强的年头。至此,除了《英国史》和几篇论文外,他的主要著作几乎都已经完成了。

1751年,休谟40岁的时候离开故乡,来到爱丁堡,这回一住就是十多年。休谟到爱丁堡定居的直接原因,是他的哥哥约翰·霍姆在这年结了婚,休谟担心家庭增加了新成员会引起不睦,便离开奈因微尔斯。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赞同培尔这样的看法,即真正的文人应该住在首都。不过休谟是一个苏格兰人,觉得伦敦并不适合他的生活,而爱丁堡就是苏格兰的首都。用他自己的话说,像爱丁堡这样的城市,“是文人的真正舞台”。我们知道,休谟曾在爱丁堡度过他的学生时代,当时流行的新思潮和弥漫于爱丁堡大学的理智气氛,曾给他以深刻的影响。现在,爱丁堡与伦敦等大都市相比,仍在思想文化上处于领先地位,各种新思潮新观点流行不衰,思想文化领域相当活跃。休谟走进这种激动人心的环境中,立即与知识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接触。他的住所时常高朋满座,议论风生,讨论与哲学、文学、历史、政治等有关的种种问题。他还参加了爱丁堡哲学会、择优学会、拨火棍俱乐部等知识分子团体,并在实际上充当了领导者的角色。休谟此后的生活始终是与苏格兰的启蒙运动紧密联系着。

“爱丁堡哲学会”(Philosphical Society of Edinburgh)创立于1731年,起初称为“艺术和科学促进会”(Society for Improving Arts and sciences),主要任务是收集和整理出版医学科学方面的论文。1737年,根据科林·麦克劳林教授(Colin Maclaurin)的建议,把哲学和文学也包括进来,成员的基础也随之扩大。休谟的老朋友亨利·霍姆、哲学家罗伯特·华莱士(Robert wallace)等知名人物都是该会的早期成员。但是到了1745年,由于国内发生暴乱,该会的活动无形地停顿下来,直到1751年,即休谟到爱丁堡定居的这一年,方才重新开始活动。休谟和亚历山大·门罗教授(Alexander Monro the Younger)一起被选为学会秘书。他们共同编辑了两卷《自然科学和文学论文集》(Essays and Observations,Physical and Literary),分别于1754和1756年出版。

1753年,休谟还参加了由亚当·斯密创立的“格拉斯哥文学会”(Literary Society of Glasgow)。亚当·斯密是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古典经济学名著《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的作者,当时在苏格兰的第二学术中心格拉斯哥大学任道德哲学讲座教授。斯密对休谟的才智仰慕已久,还是在学生时代,就曾读过休谟的《人性论》,并为此受到学校当局的斥责。也许是在1750年,即斯密在爱丁堡大学担任讲师时,与休谟第一次会面,从此开始了两位文人的古罗马式的伟大友谊,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休谟去世。格拉斯哥文学会是一个一般性的开展讨论的学会,主要由相拉斯哥大学的教授组成,还有少数爱好文学的商人乃至地方绅士参加。在学会创立的最初半年中,每星期四晚上都举行聚会,对广泛的问题进行讨论,有时还发生很激烈的争吵和辩论。由于休谟住在爱丁堡,不可能经常参加学会的活动,但他通过斯密与该学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曾向学会提交过论文。而在学会的第一次会议上,斯密宣读的论文就是对休谟《政治论》中的经济思想的评论。

1754年,休谟和斯密还参与创办“择优学会”(Select Society)的活动。择优学会是仿效当时法国城市中常见的学会建立起来的,是讨论国内外大事的民间团体,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以促进苏格兰的艺术、科学和制造业为宗旨的爱国组织。最先提出建立这个学会的是休谟青年时代的朋友、画家阿伦·拉姆齐,他曾在1739年到法国旅行,法国的一些民间团体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拉姆齐提出他的设想后,立即获得休谟和斯密的赞同,并亲自参加了组织领导工作。择优学会建立后,即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会员人数由最初的15人很快增加到130人,达官显贵、文人学者、各界名流都竞相参加。该学会每星期五晚上开会,讨论文学和艺术问题,或历史上争论不休的问题,但讨论最多的还是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例如院外救济、限嗣继承、银行业务、亚麻布出口补贴、威士忌酒税以及孤儿院等方面的问题,或奴隶制对自由人是否有利·与爱尔兰合并对大不列颠是否有利·等等。爱丁堡的这些文人学士在讨论中十分活跃,他们表现出来的才华,无论是苏格兰长老会大会还是帝国议会都只能望洋兴叹。择优学会很快就在苏格兰名声大振。1755年,休谟在给当时已移居罗马的阿伦·拉姆齐的信中,说择优学会:

“已引起了全国的普遍关注。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富贵者还是卑贱者,智者还是愚者,俗人还是僧侣,都希望加入我们的行列。他们想象当下院议员那样,缠着我们要求加入学会。……我们的年轻朋友韦德伯恩(Wedderburn)由于在讨论中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赢得了很大的名声。那个名叫威尔基(Wilkie)的牧师过去默默无闻,现在则很受上流社会欢迎,确实是个非凡的人物。蒙博多(Monboddo)的古怪动作使人发笑,大卫爵士(Sir David)的热诚使人欢乐,杰克·达尔林普尔(Jack DalrvmPle)的语言使人感到很有兴味。那些慢吞吞地发表长篇大论的人自愧不如,发言的次数越来越少。总之,爱丁堡的居民对择优学会的好奇,要胜过伦敦人对下议院的好奇。所谓罗宾汉学会(the Robinhood)、撒旦学会(the Devil)以及所有其他经常开展辨论活动的学会都已相形见绌。”

不过,择选学会并不是单纯进行讨论的团体,它还抱有这样的目的,即做一些实际的事情,以促进苏格兰的科学技术、制造业和农业的发展。他们依靠私人捐款,制定了一个奖励在人类劳动的各个领域作出优异成绩的人们的计划。休谟在给拉姆齐的信中还提到,他们已得到一百镑的捐款,而且好几个贵族答应提供巨额捐款。他们的这个奖励计划坚持实行了近十年,对于开发和利用苏格兰的工业资源以及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都产生了极为有利的影响。

爱丁堡“拨火棍俱乐部”(Edinburgh Poker Club)成立于1762年,表面上是一个单纯社交性的团体,实际上是进行政治鼓动的组织。它尊重当时人们喜欢饮酒作乐的习惯,认为要圆满完成任务,首先必须储存地道的法国红葡萄酒,时常聚餐,以使“拨火棍”经常搅动人的心弦。这个名称源于它的实际目的,即为了鼓动人们,特别是上流社会的人们在苏格兰建立民兵组织,当时这个组织正使整个苏格兰群情激昂。俱乐部的成员有许多显赫人物,如大贵族、律师、知名学者等,还有一些政治观点各不相同但精神都很饱满的地方乡绅。除少数人外,择优学会的大部分成员都加入了这个俱乐部。休谟和他的许多朋友从一开始就参加了拨火棍俱乐部的活动,并在实际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据说,该俱乐部特意给休谟安排了一个闲职,人们并且开玩笑地称这个闲职为“暗杀官”,而且,为了防止他过于仁慈而误事,还任命安德鲁·克罗斯比(Andrew Crosbie)律师做他的助手。这个拨火棍俱乐部的活动持续了十多年,虽然并没有实现建立民兵组织的目标。

无论是爱丁堡哲学会、格拉斯哥文学会,还是择优学会等,都在苏格兰的启蒙运动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存在本身就是启蒙运动的必不可少的部分。休谟通过在这些团体中的积极活动以及其他社交活动,进一步扩大了自己在知识界的影响和池位,提高了自己的声望,并且与许多著名的文人学者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和友谊。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招致了更多的攻击和反对,似乎他的名望越高,对他的抵制和污蔑也就越激烈。实际上,在他移居爱丁堡之初,便遭到一次严重的挫折。

1751年冬天,格拉斯哥大学主持道德哲学讲座的托马斯·克雷吉(Thomas Craigia)教授病故,亚当·斯密接替了这个位置。这样,斯密原来主持的逻辑学讲座就出现了空缺。当时争夺这一职位的斗争十分激烈。休谟在格拉斯哥大学校内外的许多朋友都劝他作候选人参加角逐,并为其四处奔走说项。其中斯密对此事特别关心,他不仅是这个职位的前任,而且作为道德哲学教授也是他的继任者的评选人,所以他的活动是很有力量的。此外,还有数会史教授威廉·罗特(William Ruat)、医生和解剖学教授威廉·卡伦(William Cullen)等人也曾竭尽全力给予帮助。由于这个竞争有一位第一流的哲学家参加,因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兴趣。

然而,正像休谟在格拉斯哥有许多朋友一样,他在那里也有许多敌人。在大学里很有影响,以后担任该校院长的神学教授李奇曼(Leechman)早先就曾在休谟争取爱丁堡大学教授职务时激烈反对,所以很难设想他现在会支持休谟。大学评议会的其他成员对休谟的提名也都反应冷淡。斯密在给卡伦的一封信中说:

“我想,从大学着想,大卫·休谟比任何人都合适,但公众可能反对。从社会利益方面考虑,舆论也;不可轻视。但如果我担心的那件事真的发生,舆论反对也没用。”

这封信是在克雷吉教授去世前些天写的,“我们担心的那件事”就见指克雷吉教授去世。但是反对休谟的舆论是十分激烈的,特别是当地的牧师们,拼命地抵制对休谟的任命,就像休谟在爱丁堡遇到过的那样。从斯密的这封信中可以看到,他也充分注意到,如果休谟那样著名的怀疑主义者得到上述任命,将会招致苏格兰社会的批评,从而有损于大学的利益。因而,从当时的形势来看,休谟要获得任命的唯一希望,是争取得到阿盖尔公爵(The third Duke of Argyll)的支持。事实上,阿盖尔公爵是在十八世纪上半叶支配着苏格兰政治生活的人物,有“苏格兰王”之称。他虽无权任命并非国王亲自设立的讲座的主持者,但他对一切讲座的任命抱有很大的兴趣,而且在这方面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休谟向来不善于邀好权贵,虽然在1748年托一位朋友把他的《道德和政治论说集》赠与公爵,但除此之外并无来往。结果阿盖尔公爵并没有支持他。休谟在给约翰·克莱芬(John Clephane)的一封信中说:“你或许已从我在格拉斯哥的朋友们那里听说,公众舆论都反对我选入大学;他们赢了,尽管牧师们坚决和强烈地抗议,但如果阿盖尔公爵有勇气给我一点支持也不致如此。”(按照休谟本人相信的说法,恰恰是由于阿盖尔公爵的干预。一个名叫克劳(Clow)的年轻的非正式牧师接任了逻辑学教授职位。这个青年当时毫不为人所知,以后也是湮没无闻。学院糊涂地起用了平庸之才,而苏格兰最卓越的哲学家却从未获得一个大学中的哲学讲席。(https://www.daowen.com)

争取格拉斯哥大学教授职位的失败,使休谟颇为不快,但是这次失意很快就得到了补偿,因为他在紧接着的爱丁堡的一破竞争中赢得胜利。1752年1月28日,他被选任为爱丁堡苏格兰律师公会图书馆(夺苏格兰公共图书馆)馆长和公会书记。他在给约翰·克莱芬的信中颇为自得他说:

“这个星期的经历简直使我陶醉在洋洋自得的浮夸之中;只是出于礼仪体面,才坚持严格地看顾自己,控制这种感情的迸发,我的确开始发现这会损害我的健康,并且觉察到切开血管放血和放纵我的爱好都是绝对必需的。因此,你要做我的医生。……你必须鼓励我的自满情绪流溢出来;我也期望你以少许的赞扮而助天性的表露,从而使平静的致病因子之流引发出来。你并非仅为我自己而参与这件大事;哲学、文学、科学、美德和胜利与我同在,并且在这一独特的事例中,把人们从偏执和迷信中转变过来。”

休谟自己也承认这些话过于虚饰浮夸,但是,如果我们联想到刚刚在格拉斯哥经历了一次挫折,而目前的胜利亦是来之不易,就不难理解休谟的此等心情了。事实上,休谟得到律师公会图书馆的职位,经历了一场相当激烈的斗争。当这个职位出现空缺时,休谟的朋友们未及与他本人商议,便提名由他接任。但是这一提名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反对势力“大喊大叫地以自然神论、无神论和怀疑主义等污名攻击我,声称我若被选任则会使这个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博学的人都赞成我的渎神的非宗教原理。但更为危险的是,我的敌人还缔结正式的协议策对反对我的阴谋。”当时的斗争十分尖锐,致使休谟的支持者们在确定人选前一星期,举行正式的会议,以振声威。“他们以义愤的呐喊回去反对党;公众完全站在他们一边,以致使我们的对手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信函发往祖国各地,对我们的声援来自四面八方,我以绝对的优势而被选任,大家都极为兴奋。”确实,在这场斗争中,教会势力遭到惨败,而爱丁堡的市民们却为休谟获胜欢欣鼓舞。为了庆贺胜利,市民们还在当晚举行火炬游行,鸣鼓奏乐,以表达他们的欢快之情。“如他们所说,我成了一个伟大的人物。”

休谟终于成了爱丁堡的“伟大人物”。图书馆的职务虽然收入并不多,但颇为尊贵和有地位,而且这个图书馆拥有3万册图书。休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丰富的藏书,着手进行他酝酿已久的宏伟计划——《英国史》,这是除《人性论》而外的又一鸿篇巨制。

休谟对历史问题的研究是和他建立“人性的科学”的整个设想密切相关的。他认为,人性的科学是唯一的“人的科学”,而哲学和历史共同构成了“人的科学”的基础,因为历史学家追溯的是人的心灵发展的轨迹,并为哲学家获得思想和行动的原则提供材料。在《关于人类理解的哲学论文集》中,有一段特别强调哲学与历史的相互联系的论述;

“历史的主要功用只在于给我们发现出人性中恒常的普遍的原则来,它指示出人类在各种环境和情节下是什么样的,并且供给我们以材料,使我们从事观察,并且使我们熟悉人类动作和行为的有规则的动机。战争、密谋、党羽和革命的种种记载,在政治家和道德哲学家手里,只是一大堆实验,他们正可借此来确定他们那种科学的原则。这个正如物理学家或自然哲学家借各种实验熟悉了植物、动物和别的外物的本性一样。”

这种对历史和哲学的基本关系的认识,使休谟的《英国史》带有哲学化的特征。他认为,中世纪是黑暗的世纪,历史是从15世纪文艺复兴阶才开始的,只有这时知识的太阳才升起来,从此,人类才有真正的文明,历史也才有研究的价值;而中世纪不过是人类文化史上的“千年空白”,其意义不过是反衬现代的伟大而已。他的历史著作把起自然的、神的历史变成了世俗的、现实的历史,从而扩大了历史研究的领域。他不仅记载了政治、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还记录了文学艺术和人民的生活。所以他的《英国史》是用启蒙观点建立通史体系的一个尝试。

休谟的《英国史》(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Invasion of Julius Caesar to the Revolution In1688)是18世纪问世的一部最完备的英国通史。全书共分六卷,前两卷追述了从公元前55年恺撒(Julius Caesar,公元前100—44年)入侵大不列颠至15世纪都铎王朝(the House of Tudor)的建立约1500年的历史;第三、四卷叙述了16世纪整个都掉王朝近120年的历史;第五卷叙述了17世纪上半叶英国革命爆发前约半个世纪的历史;第六卷记述了从1649年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内战,到1688年“光荣革命”为止不到40年的历史。

这样一部包括一千七百年历史的著作,确实是一项浩繁宏大的工程,休谟为此辛勤劳作了整整十年。他认为,“要连续叙述一千七百年的历史时期,实在是令人望而生畏,所以我从斯图亚特王朝(the House of sturt)开始。我认为,这是党锢之争开始出现的时代。”(因而,这部著作的第五卷首先于1754年问世。休谟以为他的著作批判了以往对英国史研究中的因循守旧的观点,大胆地进行了革新,有独到的见解,因而他相信此书一定会大受欢迎。但是他的估计完全错了,此书一经出版,即遭惨败。休谟在《自传》中写道:

“我承认,当时我对此书的成功颇为乐观。我认为,我是唯一能把现世的权力、利益和权威以及公众偏见的呼声都弃之不顾的历史学家;而且既然历史这个题材适合于任何人口味,所以我也期望得到相当的赞赏。但我失败的很惨,我受到斥责、非难甚至厌恶的呼声的打击。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辉格党人和托利党人,国教徒和分裂教派成员,自由思想家和宗教狂,爱国者和朝廷大臣,都一致对我大为愤怒,因为我竟然为查理一世(Charles I)和斯特拉福德伯爵(Earl of Straf ford)的命运掬一同情之泪。当这个愤怒的狂澜过去之后,更令人沮丧的是此书似乎已湮没无闻。米勒(Andrew Millar)先生告诉我,在一年之内这本书他只卖出去45册。我也确实未曾听说在英伦三岛中有一个能容忍此书的贵族或文人。不过英格兰大主教赫林博士(Dr Herring)和爱尔兰大主教斯通博士(Dr Stone)似乎是两个极少的例外。这两位高贵的主教曾分别给我捎信,嘱我不要沮丧气馁。”

休谟的《英国史》在问世之初所遭际的失败,除了政治方面的原因(主要是辉格党人的不满和抵制)而外,最重要的是这部著作所表现出来的非宗教倾向。实际上,休谟的怀疑主义和非宗教精神早已成为教会势力和神学家们仇视和憎恶的对象,而在当时,苏格兰正因为休谟的异端邪说而沸腾。1755年,休谟把包括《宗教的自然史》在内的《论文四篇》(Four Dissertations)付印。由于出版商的疏忽,在正式出版之前,就有几部毛本流传于外,结果引起轩然大波。教极派人士大为愤怒,指责休谟在建立一种无神论。在一些名望很大的牧师支持下,有人在长老会大会上提出了一项闻所未闻的提案,要求审判这个大怀疑主义者,谴责他的著作并革除他的教籍。

苏格兰教会法庭的头头们很聪明,否决了这项会招致麻烦的提案,而像往常所做的那样,通过了一项无实际内容的决议,对当时有害思想的增多表示关切,没有难为教会,让它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而休谟的态度非常强硬,对革除他的教籍的打算只是付之一笑。但这一风潮的主谋者们并没有偃旗息鼓,他们希望在1756年5月举行的下次大会上取得胜利。在这两次大会之间,休谟曾写信给在罗马的朋友阿伦·拉姆齐说:“您可以告诉尊敬的教皇先生,这里有一些人在骂他,他们如果拥有他那么大的权力,将进行残酷得多的迫害。上次大会把矛头对准了我。他们没说要对我施行火刑,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那样的权力,但他们想把我交给魔鬼,他们认为他们有这样做的权力。然而,我的朋友们战胜了他们,我被打入地狱的日期延缓了一年。虽然如此,下次大会肯定还会把矛头对准我。”(事实正是这样。在1756年5月举行的长老会大会上,果然有人提出要对那个“自称为大卫·休谟的人”采取行动,“因为他已公然承认自己是那些粗暴而公开地攻击神圣的基督福音的书籍的作者,”还有人提出一项动议,要求设置一个委员会来“调查这个作者的著作,传他受审,并整理在下次大会上提出的材料。”不过这个动议也被否决了。经过一年多的周折,《论文四篇》终于在1757年得以出版。当然,教会势力并不甘心罢休,1761年,罗马天主教会把休谟的全部著作列为禁书。

休谟对这些吵吵嚷嚷的反对声并不怎么当回事,有时甚至以这些噪声为快。也许这就是休谟的性格:在接二连三的挫折和失败中,在持续不断的攻击和诽谤声中,虽也有气馁沮丧,灰心消沉,但很快就会振作起来,不屈不挠,坚定追求生活的意志。他说,在《英国史》最初失败时,“我不得不承认,我终于气馁了。要不是当时发生了英法战争,我一定隐居到法国某个外省的城镇,更名改姓,再不回到我的祖国。不过这个打算并不合乎实际,而且以后的著作也大有长进,所以我又鼓起勇气,励精图治。”(休谟以顽强的自制力,重振精神,继续从事《英国史》的写作。他把尚未出版的第六卷,即从查理一世之死至1688年革命这一时期的历史,做了一些改动,在宗教问题上也更为谨慎一些,对“光荣革命”和现行制度也多有赞扬。但是,休谟在研究和著述中始终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对一般愚人的印象处之泰然”,不为舆论和权势所左右。他说:“虽然经验告诉我,辉格党拥有在政治和文学方面赏赐一切位置的权力,但我仍然不愿意屈服于他们那种毫无意义的喧嚷。由于进一步的研究、阅读和思考使我在前两个斯图亚特王朝方面做了近百处改动,但所有的改动都偏向托列党一方。把那个时代以前的英国宪法看作是一个拥护自由的正式方案,乃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这一卷于1756年出版,受到广泛的欢迎,同时也使先前出版的那一卷引起人们的重视。休谟坚持不懈,继续写作,直到1761年11月,即他五十岁的时候,六卷《英国史》全部出齐。对于这部出现在启蒙时代的最重要的历史著作,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伏尔泰评论说:

“对于这部《历史》的声望来说,任何补充都是多余的,或许这是各种语言中最好的作品。……休谟先生在他的《历史》中既不是议会党人,也不是保皇党人,既不是圣公会教徒,也不是长老会教徒——他仅仅是一个审判官。……长久以来,党争的狂澜使英格兰既失掉了好的政府,也失掉了好的历史学家。一个托利党人写的东西会受到辉将党人的否定,同样,辉格党人的作品则被托利党人说成是谎言。似乎只有拉宾·索拉斯(Rapin Thoiras),一位外国人,写过一部不带成见的历史,然而,在索拉斯叙述的真理中仍然带有偏见的污痕。反之,在这位新历史学家那里,我们发现了一颗不为他的题材所惑的卓越的头脑;他无情地揭露时弊和痼疾,就像医生宣布流行病一样。”

《英国史》这部宏伟的巨著,不仅使休谟以杰出的历史学家的身份在文坛上获得了稳固的荣誉,而且也给他带来相当可观的版税收入,使他成为一位很富有的文人。事实上,休谟是英国第一位只靠文字作品而赢得大笔财富的文人。他没有一本书题献给某位保护人,也从未寻求过任何资助,他仅仅是通过书商们而得到财富。1762年,他在爱丁堡旧城詹姆士宫附近购置了房产,打算在那里永久定居:

“虽然我的著作遭了这样的狂风暴雨,但它们仍然进行得很顺利,因而书商付给我的版税竟然大大超过以往任何的版税。我不仅成为经济独立的,而且是富有的。于是我退居到苏格兰的故乡,决意不再离开那里,并且维持那种不曾拜谒过一个权贵,甚至也不曾邀好于他们任何人的自得其乐的生活。现在我已年过半百,所以打算在这种哲学生涯中度过余生。”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