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炼好方法的“6∶3∶1法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提炼好方法的“6∶3∶1法则”

用高速PDCA工作法进行多方尝试后找到“最佳的方法”是比较容易的。用数字方式检验所有的方法,并持续尝试一段时间,最佳的方法必然会被我们发现。

最困难的部分应该是找到最佳方法以后如何操作的问题。

现在是一个周围环境瞬息万变的时代,因此找出的最佳方法也很难永远都是“最佳的方法”,其可持续性很难把握。

也许你会这样想:“如果最佳方法变得不适用了,再用同样的方式去找一遍最佳方法不就可以了吗?”但你们不觉得这样其实是很难的吗?

再从头开始尝试一遍所有能想到的方法,并找到一个最佳方法,这需要花费相当的劳力。

即使在软银这样的公司,尝试的过程中出现赤字亏损的情况,其风险也是很高的。即使你有过去的经验,但是可参考的程度也是有限的。

在这里能帮助您避免此类麻烦的,就是接下来要介绍的“6∶3∶1法则”。

假设您的公司已经与A印刷公司有过多年的交易,虽然对A公司的工作暂时没有不满意的地方,但是在成本和技术方面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那就可能还有更好的供应商。

但是,如果您委托新承包商去工作,可能会担心遇到一些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使用“6∶3∶1法则”。(https://www.daowen.com)

首先,将100%工作中的10%切换到新公司B。只拿出10%的业务交给新公司去运作,即使出现了糟糕的情况,也能把投资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如果再马上切换到另一家更好的公司,也有可能挽回损失。如果风险只是十分之一,那么上司也就不会表现出太大的不情愿。

图示

假如B公司按预期完成了工作,则将下一次工作的30%留给B公司,然后再交给A公司60%,再将剩下的10%可用空间留给新公司C。如果B公司能够充分处理30%的工作,下一次可以试着把60%的工作留给B公司,并将A公司的工作比例降低到30%。C公司仍然看情况并保留10%,根据A公司和B公司的情况,考虑切换着委托其工作。

使用这种方式,可以在将风险降到最低的情况下,采用新的方法。

有10%的比例可以尝试使用新的方法。如果尝试了新方法后获得了好的结果,就将其工作比例提升到30%。就好比“6”是第一梯队,“3”是第二梯队,其余的“1”是测试队或预备队。

如果没有好的结果则会被人替代,这样的运作方式可以让第一梯队的从业者有紧张感地去工作,也可以期待其产生的辅助效果。

即使是我自己的公司,在万维网广告代理商的选择上,我们也是与三个代理商进行交易,并将其广告的预算按照6∶3∶1的比例分配到各个代理商的账户上。

实际上,万维网广告具有以下特点:由于季节性变化和广告代理机构运作的不均衡性,效果会发生波动。在某一个月内虽然是有效的,但在下个月可能其效果就会降到接近零。如果只是委托一家公司,那么对自己公司业务的影响将是巨大的。但是,如果运用“6∶3∶1法则”,则可以根据其影响重新调整,对预算进行重新分配。

归功于“6∶3∶1法则”,我们总能获得一定数量的新客户。

这样,如果将“6∶3∶1法则”用于您正在尝试的“最佳的方法”,则始终可以持续使用已经选择出的最佳方法。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