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试行探索

(二)杨凌示范区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试行探索

杨凌示范区是我国唯一一个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09年12月,杨凌示范区被中国银监会列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示范区,开始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试点。杨凌示范区的创新试点的亮点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1.制定并实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建议的批复》(国函[2010]2号)的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0年8月杨凌示范区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杨凌示范区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这两个“办法”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试行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根据上述两个“办法”,依法登记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办理“两权抵押”的先决条件。截至2015年年底,杨陵已完成13043户、60000余亩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成运行,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打下了基础。杨凌示范区从2013年起全面展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据调查,截至2015年年底,杨凌示范区完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调查工作,发证1.1万户。(https://www.daowen.com)

为了防范债权风险,杨凌示范区从制度层面设计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资金。《杨凌示范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和《杨凌示范区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均规定,无法实现债权时,由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资金按照未偿还贷款80%的比例代偿。从此规定来看,杨凌示范区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模式,并非纯粹的商业性贷款,而政府财政资金承担了80%的债权风险。

2.制定并实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配套扶持政策。一是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建设。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中介服务。成立杨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杨凌示范区和杨凌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精神,深化杨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杨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解决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积极促进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二是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由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出资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在债权无法实现时,先通过挂牌交易处置抵押物偿还贷款,不足部分由风险资金按比例进行代偿后,向抵押人追偿。三是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激励机制。由相关部门定期对开展试点的乡镇(村)进行评比,对试点工作开展得较好的,扩大支持额度;对试点工作开展得较差的,减少支持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