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革命与家庭进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2日 版权声明
家庭革命与家庭进化

假如高垕相信不肖能够带来进化上的好处,那么反叛父权以及中国家族制度就是一种逻辑的必然性。如果达尔文曾经证明未来的“子孙后代”必须与他们的父母和祖先的生活方式决裂,那么充满活力的青年人,比如毛泽东,最终有一种科学的理由(要不就是一种责任)去遵循他们自己的意愿。毛泽东对家庭的反叛仅仅是一个例子,但却是一个难得的例子,因为这种反叛包括了他对家庭包办婚姻的违逆。毛泽东是最早参与那场给他这一代人以及后来许多人带来精神创伤的“婚姻革命”的人们之一。

“婚姻革命”还是另一场首先被查尔斯·达尔文的“法则”证明为合理的中国革命。高垕曾经宣称那些想要成为未来适者之祖先的人们拥有“合种”(易鼐的回响)的达尔文主义责任,从而在根本上重新定义了“幸福婚姻”一词。《男女婚姻自由论》以达尔文主义的语言发出了一种革命性的号召,即实行西式的自由婚配(以及废止纳妾)。这篇文章的论点实际上混合了严复的“天演”词汇和康有为的“三世”词汇,但此文的要点无非是指出:(由于某种原因)婚姻是社会发展、社会道德以及社会进步的根源,而西式婚姻是目前为止已发展出来的最现代、最文明和最先进的婚姻形式。[107]

然而,最为有趣的达尔文主义婚姻观是由梁启超本人提出的。他声言,虽然“中国婚姻之俗,宜改良者不一端”,但最迫切的是禁绝早婚。[108]因为梁启超坚信,达尔文已经证明了“禁绝早婚”对于中国人种的生存是至关重要的。

梁启超坚信,早婚是原始文明的迹象:“凡愈野蛮之人,其婚姻愈早;愈文明之人,其婚嫁愈迟。”其原因在于这条进化法则:“进化者之达于成熟,其所历岁月必多。”梁启超声称,只要将人类与鸟兽相比较,这条法则就一目了然,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他认为,“虽同为人类,亦莫不然。劣者速熟,优者晚成。”而且“常与婚媾之迟早成比例”。所以,印度人常常在15岁就怀孕生子,而欧洲人(“条顿民族尤甚”)常常到30岁还未成婚。结果,印度人“衰落亦特速焉”,而欧洲人“强健,老而益壮”。[109]

中国人比印度人晚结婚,但比欧洲人早。因此,由于“观民族文野之程度,亦于其婚媾而已”,所以中国的文明程度无疑让人担忧,尤其因为较早结婚不仅是文明相对落后的一个迹象,而且是人种相对不适应的根由。更糟的是,如果早婚现象变本加厉,那么它只会导致不适应性的加剧。

梁启超坚信,早婚对早婚夫妻和他们的早产婴儿都是有害的。身心皆不成熟的早婚夫妻“往往溺一时肉欲之乐,而忘终身痼疾之苦”。这样的年轻纵欲,他声称,“其甚焉者,则中道夭折焉;其次焉者,亦半生萎废焉。”因此,早婚既等同于“自杀”又等同于几乎是犯罪的“侵来日之我之自由”。可以肯定,无论哪种情况,早婚都是对“群”的犯罪,因为,“苟一群中人人皆自杀焉,人人皆自侵其自由焉,则其群效之结果,更当何似也?”然而,他发现有可能以此来描述“群”的现况:“夫我中国民族,无活泼之气象,无勇敢之精神,无沉雄强毅之魄力,其原因虽非一端,而早婚亦实尸其咎矣。”[110]

使梁启超感到真正恐慌的是下面的想法,即中国的人种不仅孱弱而且变得越发孱弱,因为他坚信早婚不仅导致父母的退化,而且导致后代的生物学退化。纵欲使后代变得孱弱,孱弱的后代又使他们的后代变得孱弱。美国和日本的统计资料表明,“凡各国中人民之废者、疾者、夭者、弱者、钝者、犯罪者,大率早婚之父母所产子女居其多数”。因此,梁启超悲叹道,“夫我既以早婚而产弱子,则子既弱于我躬,子复以早婚而产弱孙,则孙又将弱于我子,如是递传递弱,每下愈况。”结果将是国破家亡。[111]

“中国人以善传种闻于天下”的事实无法令人感到欣慰,因为,在描述了生物界“淘汰之酷祸”之后,梁启超证明数量并非生存的惟一保证。[112]确实是异乎寻常,梁启超几乎是首次对中国数亿人口的事实无动于衷:

中国民数所以独冠于世界者,曰:惟早婚之赐;中国民力所以独弱于世界者,曰:惟早婚之报。夫民族所以能立于天地者,惟其多乎?惟其强耳。谚曰:“鸷鸟屡百,不如一鹗。”以数万之英人,驭三万万之印度人,而戢戢然矣。我国民旅居外国者不下数百万,而为人牛马;外国人旅居我国者不过一万,而握我主权。种之繁固足恃耶?[113]

疯狂繁殖无法表明一个人对其祖国的热爱。30岁的人就当祖父,还不如不当为好。[114]斯巴达人对此了然于心:“昔斯巴达人有产子者,必经政府验视。苟认其体魄为不合于斯巴达市民之资格,则隘巷寒冰,弃之不稍顾惜。岂酷忍哉?以为非如是则其种族不足以竞优胜于世界也。”[115](https://www.daowen.com)

因此,一种斯巴达式的——或者,用中国话说,一种法家的——因素悄悄潜入梁启超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里面。通过压抑自己的儒家的“不忍人之心”[116],梁启超退回到那种为“残忍”(“生存之必备品”)进行辩护的经典的原始社会达尔文主义之中,他第一次听起来像个坚定的优生学家:

故自今以往,非淘汰弱种,独传强种,则无以复延我祖宗将绝之祀。昔贤[孟子]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117]

正此之谓也。一族一家无后,犹将为罪。一国无后,更若之何?欲国之有后,其必自禁早婚始。[118]

可喜的是,梁启超没有进而描绘出任何比禁绝早婚还严酷的“淘汰弱种”的计划。当然,他甚至没有呼吁帝国政府(也许只是因为他认识到慈禧太后不会理睬他的呼吁)取缔家庭的传统特权并且禁绝早婚。相反,他声称中国人民不应该等待政府去管束他们,而应该自行禁止早婚。他们至少应该牢牢记住古代圣贤在《礼记》里写下的先见之明:“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119]

中国共产党人至少在一个时期内将适婚年龄限制在30岁和26岁。在梁启超提出上述建议的半个世纪以后,他们没有禁止早婚,但成功地“劝阻”早婚。他们给出的理由与梁启超的理由并非完全一样。虽然他们可能不大乐意承认这一点,但他们给出的理由实际上是马尔萨斯的理由,而非优生学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理由。因为他们最终向自己和世界承认:中国需要更多的生产产量而非人口数量。

然而,中国共产党人肯定会同意梁启超的这个观点,即早婚有害于“群”,而“群”的利益必须凌驾在家庭和个人的利益之上,虽然他们肯定不会引用孟子的孝道观念来证明这个观点。

梁启超对孟子的引用有点莫明其妙。许多拥护“婚姻革命”的人都是以抨击孝道来展开他们的论述。梁启超则是以拥护孝道来结束他的论述。但他这样做的时候,梁启超微妙地改写了孝道。他实际上使孝道脱离家庭而转向人民。他盗用了这种古老美德的力量,然后对之进行新的利用(毛泽东的格言“古为今用”的前毛泽东式运用)。

许多人指出,中国共产党以及他们之前的中国国民党,实际上都有意识地试图将“忠孝”这种基本的儒家美德从面向皇帝和家庭转变为面向领袖、政党和人民,虽然,如果他们有这种意图的话,他们也不会承认,哪怕是向自己承认。但是,十几年前,梁启超完全是问心无愧地试图改变古老之道的力量,使之变成国民党和共产党都会期待的一种全新的革命民族主义。

然而,梁启超在不断运用一种即便是被重新定义的儒家美德,这种行为的表面热诚表明他还没有全心全意投入到另一场革命之中,他的著述在那时正极大地促成这场革命——那就是,反孔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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