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

三、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

归纳与演绎是两种截然不同但有相互补充的思维方式。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首先,思维进程不同。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知识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知识的结论的思维过程;归纳推理是个别性知识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思维过程。例如,

所有金属都导电,所以铜能导电。

铜能导电、铁能导电、钨能导电;铜、铁、钨都是金属;所以,所有金属都能导电。

前者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推理,后者是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

其次,前提与结论的联系程度不同。演绎推理结论没有超出前提的范围,因而真前提能保证真结论,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是必然的;归纳推理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其结论断定的范围都超出了前提的范围,因而真前提也不能保证真结论,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是或然的。

在上述一组示例中,第一个例子的结论“铜能导电”是前提“所有金属都导电”所蕴含的,因而结论的真是由前提保证的;第二个例子的结论“所有金属都能导电”也许是物理学的真理,但其真并不是由这里的归纳前提所能保证的,即前提“铜、铁、钨这几种金属能导电”并不能必然让我们得出结论“金属都能导电”。(https://www.daowen.com)

在实际思维中,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也紧密相关。其联系表现在:

首先,归纳推理为演绎推理提供前提。演绎推理要以一般性知识为前提,这就需要归纳推理来提供。人们关于对象的认知活动往往从感性认识开始,形成关于对象的零散的、个别的知识,这就需要借助归纳推理,从个别性知识中概括出类事物的一般属性。归纳推理可以帮助人们获得新知识。这种归纳出来的关于类事物的属性的一般性知识就成为进一步演绎思考的基础。

其次,归纳推理也离不开演绎推理。一方面,为了提高归纳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对归纳推理的个别性知识前提进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这就需要用到演绎推理。另一方面,归纳推理的结论也需要由演绎推理来验证。上述例子中,归纳结论“所有金属都能导电”是不能由前提保真的,所以其真实性就有待进一步验证。传统的洛伦兹理论就给出了论证,认为金属导体内部存在大量的可以自由移动的电子,这些自由电子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定向移动而形成电流。可见,“金属能导电”要真正成为新知识,需要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共同参与、协作互助。例如:

俄国化学家门捷列夫通过归纳推理发现了元素周期律,指出“元素的性质随着元素原子量的增加而呈现周期性变化”。但这是真的吗?门捷列夫通过演绎论证方式,在验证这一归纳结论时发现:原来测量的一些元素的原子量是错的。于是,他重新安排了元素周期表的位置排列,并预言了一些尚未发现的元素。

元素周期表的发现、检验和完善,正是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相互协作的典型案例。

就此,恩格斯曾经说过:“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