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春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5.《春秋》
记述鲁国自隐公元年(前722年)至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共二百四十二年鲁国及相关各国发生的重大事件。现传《春秋》有《经》有《传》。《经》相传为孔子所作,然而专门记述孔子及其主要弟子言行的《论语》并未提及《春秋》,故也有学者有所质疑,以为本始当为鲁国史官所记,而成书实为孔子弟子们的事。《传》有三种,一为《左传》,相传为鲁国君子左丘明所撰;二为《公羊传》,相传为子夏弟子公羊高所撰;三为《穀梁传》,相传为子夏弟子榖梁赤所撰。《传》是把《经》所记的事件,予以详述,加以点评。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在谈及《春秋》一经的意义时称:“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3]这是说,《春秋》虽是一本记事之书,但却贯彻着儒家以礼义为核心的基本的价值理念。抑或可以说,《春秋》一书在史实的后面,透现着“史德”与“史心”。这使它甚不同于现代史学。现代史学追求价值中立,把历史当成一种客观知识。知识固然重要,但只讲知识容易丢失史学的基本功能:它本是要把当代人带回本族群的伟大传统中去,乃至带入全人类的伟大传统中去,被熔铸,被塑造,成为有承担、有责任意识的一代人。显然,如果从史学应有的基本功能去审视,《春秋》所取的“笔法”,似乎比以材料与文献为优胜的现代史学更有价值。(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