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论建构与老子回归自然的社会理想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宇宙论建构与老子回归自然的社会理想

老庄为了使自己对人作为社会与“文”化之存在,对社会被认作为朝着进步与文明趋势的反省与批判,获得一种理论上的支撑,他们都构筑起自己的哲学形上学——一种以追求绝对性、无限性为宗旨的学问。他们希望通过构筑起哲学形上学,来使自己的反省与批判,和在反省与批判基础上开出的自己的价值理想,获得绝对无限的意义。两位哲人中,老子是以宇宙论(宇宙本源论)作为自己的形上学体系,庄子则是借对经验认知的不断检讨来呈现自己的哲学诉求的。

所谓宇宙论,在中国古典脉络中,是借揭示宇宙的终极本源及其化生过程,来为人类现时的生存与交往方式提供正当性或作出反省的一种哲学理论。

老子可以说是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建立起宇宙论体系的哲学家。

老子的宇宙论思想,见之于他的下列说法: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二十五章》)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

在这些话语里,老子确认,宇宙有一最初的起源,他称之为“道”。这个“道”浑然一体,先天地生。因为浑然一体,无有分别,故为“无”,即既无声又无形。在后来的变迁过程中,混一的“道”有了分别:最初是“道生一”,“一”为从“无”入“有”;然后为“一生二”,似指阴阳二分;尔后为“二生三”,或指阴阳和合而有“和气”;再后为阴、阳、和三气交合变化,而生万物。万物的形体由阴气沉积而成,它把阳气包裹于中,是谓“万物负阴而抱阳”。

宇宙万物的最早源头,因为无声无形,不可以命名,称之为“道”为“大”,实乃强为之名。故《老子·一章》又说: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有名,天地之始;无名,万物之母。

就是说,作为本源的“道”,本不可以命名,不可言说,待到说得出来、可命名,那已经不是本源意义上的“道”了。又或从演化的角度看,天地万物等一切有形的东西均由之化出,它作为天地万物之本始,自亦可以“道”说;但从作为化生万物的源头(母)的存在状态看,它毕竟是无形无质不可称谓的,是为“无名”。《老子·十四章》称: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这里亦同样在说,“道”因为“无物”“无状”,不可视、不可听、不可搏,而不在经验认知可及的范围内。此亦可见其“无名”。

及“道”进入化生过程,在老子看来那便是一进入矛盾并借矛盾开展的过程。《老子》一书对由本源到万物的矛盾开展过程有敏锐的观察和深刻的揭露。如他指称: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

这就是说在万物及对万物作出的认知中,有美即有丑,有善即有恶,一切事物、一切认知都是以矛盾对待的方式出现,在矛盾对待中才得以确认的。这无疑触及到经验世界(万物)与经验认知中矛盾的遍在性问题。

老子又称: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老子·三十六章》)

这是指出,事物都会依因着矛盾对待关系,趋向自己的对立面的;故在策略上,为了战胜对方,必先使对方强大起来。这无疑更触及到矛盾对待关系的可转换性和认知的不确定性问题。

老子这些说法,都曾被视为他对事物及人类认知的矛盾辩证关系的充分意识。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老子对经验世界(万物)的矛盾、辩证关系,并不取认肯的态度。在老子看来,宇宙演变由本源到万物、由单一到多样、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并不是一种不断向上升进的过程,反倒是不断向下坠落的过程。那是因为在老子看来,处在“道”或“一”的状态下,是最纯粹最切适的状态;由“一生二”,意谓着进入矛盾对待中,已受到了限定;及至“二生三,三生万物”,则表明所面对的矛盾对待关系越多,所受到的限定亦越多。人面对种种矛盾,不得不变换种种角色,不复自我;不得不被种种限定支使,不复自由。可见,由本源到万物、由单一到多样、由简朴到复杂的过程,不值得肯定。

《老子·三十八章》称: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https://www.daowen.com)

这里说的虽然只是社会由“道”而“德”、由“德”而“仁”,乃至于“礼”的演变,但老子以“失”称之,显然即视这种演变为坠落。

《老子·二十八章》又称: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王弼注释说:“朴,真也。真散则百行出,殊类生,若器也。圣人因其分散,故为之立官长。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就是说,处于混然不分的“道”的状态,是“朴”的状态,那是本真状态;待到“朴”散落下来成为百物殊类,便失真而只有器用的意义了。这里同样视演化为坠落。

因为演化是从“朴真”散落下来的,想要不失“朴真”,就得返归于“道”。《老子·十六章》说: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这是说,对经验世界中纷纷芸芸的事物,要取一种“虚静”的态度,冷眼旁观的态度。这些事物,尽管使人眼花缭乱,但终归会烟消云散,回归本根。回归本根,即回归到静一,回归性命的真常状态。回归真常状态,才是澄明的,不为纷扰所遮蔽的。不为纷扰所遮蔽,则能包容万有,公平地对待万有。由是而可进达王、天、道的境界。

“道”作为最高境界,便是不存在矛盾、不处对待中的一种境界。故老子又倡导: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老子·五十六章》)

这里的挫锐解纷、和光同尘,都是讲要消解矛盾对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即是指不落入矛盾对待中。老子经常讲“玄同”“玄德”,也都以无矛盾为“道”的境界。

回归“道”的境界,因为不再处矛盾对待中,不再被分割、不再受支使,即便是最可以自我、最得以自由的境界。老子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者,谓“道”以“自然”为法则。“自然”者,自己而然之谓也。“道法自然”,即“道”的境界,乃是不处对待中、不受对待关系支使而得以“自己而然”的一种境界。

这种自己而然的、自在自我自由的境界如何求得?

就个人的生存而言,《老子·二十章》有这样的描述: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儽儽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淡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老子这里区分了“我”与“众人”的不同。“众人”追求的,是经验世界—凡俗世界中的种种享受与快乐,是对凡俗世界中种种是非好恶的逐一分判与执着。而“我”宁可生活在恬淡清静的状态中,在混混沌沌、无所分别的状态中。这种状态就像“婴儿之未孩”,还未进入社会,还未被抛落到种种矛盾对待中。那是单一、纯真的状态。就个人而言,老子推崇的是这样一种具尚未入世或已然出世意味的生存处境与精神状态。

就社会而言,《老子·八十章》则以“小国寡民”为理想形态: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老子显然主张回归“小国寡民”的生存处境、生存状况中去。这种价值取向,从社会与文化的进步史观看,那是一种倒退。然而如上所述,人一旦进入社会,便不得不处矛盾对待中;社会交往越扩大、越频密,这种被认作社会在走向进步的一种趋势,只不过是把人越加卷入矛盾冲突的漩涡,使人越加无法安生而已。又,在进入社会被“文”化,即被知性化与仁义价值化后,便不得不被工具化与伪装化;知识积累越多,仁义价值之称誉越多,这些被认作文化在走向进步的一种趋势,又只不过使人越加被工具化与伪装化,从而越加丢失其人之为人的自我与本真而已。从这一角度看老子本章对技艺(舟舆、甲兵)发展、知识(文字)增长与交往(为商业目的)增多的拒斥,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了。

老子“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的追求,实际上是指回归到不被过分地社会化、过分地“文”化的,带有自然特色的乡村生活的一种追求。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