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定论的归结与主体价值的失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3.命定论的归结与主体价值的失落

王充借元气自然论把存在世界还原为客观自然的世界;又借具认知意义的实效论破斥目的论与神秘主义思潮而解构了各种信仰。

王充和先秦荀子一样,割断了客观存在世界与主体价值世界的联系。由之,他和荀子一样遇到相同的问题:人还需不需要价值追求?如果需要,又从何建立起价值追求?

我们说过,荀子在治国理念上有法家倾向,但是还是保留孔孟式的价值追求的,不过他没有把这种价值追求诉之于群体生活中的情感问题,而是诉之于理性。他认为人为了生存必须结“群”,为了能够结“群”必须讲“分”(含分工与分等),而为了可“分”又必须讲“义”(道义)。“义”作为价值信念,就由理性地认识到个体必依群体才能生存的这种利益的需要而得以建立。

王充没有依沿荀子开出的路向建构价值信念。王充称:

夫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当其生也,天不须复与也,由子在母怀中,父不能知也。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与知哉!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训之义。天道无为,听恣其性,故放鱼于川,纵兽于山,从其性命之欲也。不驱鱼令上陵,不逐兽令入于渊者,何哉?拂诡其性,失其所宜也。夫百姓,鱼兽之类也。上德治之若烹小鲜,与天地同操也。……故曰:政之适也,君臣相忘于治,鱼相忘于水,兽相忘于林,人相忘于世。故曰天也。[7]

王充显然一依其自然主义的思想路向,认为社会、国家的治理之道,每个个人的思想与行为之道,也都应该是自然无为的。王充称:“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8]他也把自己的价值信念归入道家一脉。

然而,仔细加以辨别,可以看到先秦道家老子、庄子与王充在价值追求上是有区别的:老庄所斥逐之圣智与有为,是针对着人间世的功利化与工具化趋势及其导致的超越性的价值信念的丧失而发的。他们以回归自然作为价值理想,不是指的回归“听恣其性”“从其性命之欲”那种把人降落为“鱼兽之类”的一种存在状态,而是远远地超越于现实社会的功利性、工具性的一种纯精神追求。与老庄的超越性、纯粹性的价值追求相比,王充的回归自然,倒具有消解价值追求的趋向。(https://www.daowen.com)

王充为反对目的论而讲偶然性,又以偶然性说命定论,尤使王充缺失价值追求的兴趣。王充称:

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9]

人禀天地之性,怀五常之气,或仁或义,性朮乖也;动作趋翔,或重或轻,性识诡也;面色或白或黑,身形或长或短,至老极死,不可变易,天性然也。[10]

这是说,不仅死生寿夭贫富贵贱,全由先天禀气决定,不可改变;或仁或义或善或恶之德性如何,也如生死夭寿黑白高矮等自然现象一样地,由先天禀气决定。生死夭寿贫富贵贱为“福”报,或仁或义或善或恶为“德”修。依王充所说,“德”与“福”毫不相关,这已使“德”的追求备受冷落;更且,有“德”与否亦与主体修为毫不相关。“德”既不可以“修”得,德的追求便全然失却意义。

王充的哲学,无疑太冷落“人—主体”及其价值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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