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为核心的学校质量生成制度

三、以服务为核心的 学校质量生成制度

(一)责任部门及职能职责

1.教务处

教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工作要求,制订教学、师训、教科研工作计划,编排行事日历。

2.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组织好编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工作,编排课程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安排好各科教学和各类课外活动。

3.审定教研组计划,指导教研工作。定期召开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布置、检查教学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推进课程改革。

4.根据各科教学大纲,审查各科教学计划,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课外活动和自修辅导情况。

5.组织单元测试,期中、期末复习考试,组织好试卷命题、监印、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并在每学期月考、期中、期末召开质量分析会,对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反馈情况,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6.在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基础上,做好教师考核和津贴、奖学金发放工作。7.做好教科书、参考书及音像教材和学习用品的征订发放工作。

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主任是本部门的主要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2.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处工作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编排行事历。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强化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技能水平为本位,优化管理措施。

4.强化教研组的工作职责,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研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5.安排教师任课,编排课程表,核算工作量,编排作息时间表。6.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师资水平,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7.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

8.协助开展课题研究。

9.加强图书、阅览室建设,做好图书、阅览室管理。

10.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抓好成人教育的招生、教学、学籍管理等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教务处副主任在教务处主任领导下,协助教务主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教务主任分管教师队伍建设、教科研工作,指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负责专业课程的管理,协助做好课程评价工作。

3.负责本校教研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教研、备课、公开教学、听课、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培养等)

4.负责教材征订工作。

5.负责校际教研、教学交流活动。

6.负责教师专业技能竞赛(含优质课评选、说课活动等)。

7.负责教学信息化建设(含学校资源库建设、项目建设、专业建设等)。

8.负责研究性学习的组织管理。

9.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审定及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管理。

10.负责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以及教学质量分析会的召开。

11.完成学校领导及教务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教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岗时代行其职。

2.学生处职责

学生处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校长的决策和行政会的决议,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制订学生处工作计划,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为学生服务。

2.指导各专业部德育、学生管理工作,加强班主任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指导各专业部做好班主任的任用、考核、培训工作。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推动良好校风建设。

3.加强德育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德育师资队伍培训。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计划、安排、组织各类德育活动。

5.指导各专业部和宿舍管理人员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内外卫生,营造良好校园卫生环境。

6.贯彻落实《云阳县文明礼仪公约》,抓好学生的常规管理。落实对学生的奖惩制度,做好学生的各类评优评先工作。

7.根据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要求,做好德育板块相关工作。

8.指导资助科按照市、县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要求,宣传并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

9.指导各专业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协助安稳办开展相关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

10.做好学校与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安排必要的家访与社会调查,落实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措施。

11.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检查工作,定期开展教室、寝室文化建设评比工作。

12.积极开展德育教研活动,发挥德育研究室作用,全面提升育人内涵,统筹开展“三实”德育工作。

13.及时完成新学年学生军训工作,完成学生保险和校方责任险参保工作。

14.指导心理健康工作室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对轻微心理问题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15.组织教师开展值周工作,督促各专业部、值周教师完成护学岗工作。

16.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德育、学生管理工作,研究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内容和方法,制订学生德育工作计划,加强学习,努力探索新时期德育规律,不断改进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协调学生工作与学校其他各处室工作的关系,指导各专业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德育队伍建设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德育工作例会,开展德育科研。

4.负责检查德育工作实施情况,强化对各专业部学生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过程管理。

5.会同教务处、各专业部选配班主任人选,并提交校领导批准。

6.负责新生军训和学生保险参保工作。

7.做好年度德育工作总结,统筹做好学生管理、德育工作的各项迎检工作。

8.牵头负责“三实”德育的开展。

9.管理和指导德育研究室工作。

10.督促各专业部、值周教师开展护学岗及值周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学生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德育管理工作。

2.负责寝室、宿舍管理人员、住宿生的安全和教育管理。

3.负责保洁员的管理,督促保洁员、值日班级做好校园清洁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

4.联系资助科工作,指导资助科做好各类贫困生资助项目的申报、资助金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资助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5.定期开展班级文化建设评比工作。

6.定期做好专业部、班级、班主任、学生的各项考核评比工作。

7.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管理、指导心理咨询室工作。

8.制定年度主题教育规划和值周教师安排,协助做好年度德育工作总结、各项迎检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生产实习处职责

生产实习处工作职责

1.科学规划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并积极协助后勤实施。确保实训设备设施、场地满足教学需要,力争基地建设有前瞻性、针对性和鲜明的专业特色。

2.负责实训基地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后勤搞好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实训教学管理与考核工作,完成各专业教学标准、实习大纲规定的实训实习任务,切实增强学生技能。

4.负责师生技能大赛工作。弘扬工匠精神,彰显“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

5.负责职业资格鉴定及“1+X”认证工作。为学生就业奠基、可持续发展服务。

6.协助教务处和教科室,加强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教师的实作技能水平。

7.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承担学校交办的临时工作。

生产实习处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各专业部科学规划实训基地建设并统筹各实训基地的新建、改建及调整、撤销等业务管理工作。使基地建设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鲜明的专业特色。

2.负责各实训基地日常管理。确保实训设备、场地满足教学需要,完成各专业规定的实训任务。协助后勤搞好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统筹实训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部进行教学大纲、实训大纲的编制,督促严格实施并进行科学有效的专业技能考评。

4.负责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及专业能力认证工作。为学生就业奠基、可持续发展服务。

5.统筹师生技能大赛工作。以赛促学,发扬工匠精神,铸就学生一技之长。

6.负责处室工作人员管理、分工与考评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生产实习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规划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确保实训设备设施、场地满足教学需要。

2.负责实训基地日常管理与环境文化建设。做到管理规范,利用充分,环境育人。

3.负责实训教学管理与考评工作。做到规范管理、科学评价,为学生发展服务。

4.负责处室宣传工作。彰显爱岗乐学文化,弘扬工匠精神,为师生出彩导航。

5.负责师生技能大赛工作。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铸就师生一技之长。

6.分管实训教学的安全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规范师生实训教学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7.做好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招生就业处职责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https://www.daowen.com)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和学生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职学校招生就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始终保持学校毕业生的顶岗实习稳定率和高就业率。

2.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招生宣传计划,编制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投放学校招生广告,组织招生人员到各生源学校进行宣传活动。

3.深入调查研究社会急需人才情况,掌握本地生源状况并与各级部门沟通协调,申报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招生计划的上报、核对工作。

4.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组建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招生工作纪律和任务,按照国家、省、市、县招生考试管理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5.负责做好解答学生家长的来访、来电咨询工作,同时做好详细登记。

6.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新生的入学接待、新生报到、新生信息统计、学籍注册工作和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7.负责全校学生实习就业定位、心理、技巧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实习就业政策和劳动法规,增强学生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思想。

8.广开渠道,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广泛联系用工单位,组织召开校园招聘会,帮助学生落实用工单位。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和服务,建立学生用工档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工作。

9.负责编制毕业生实习就业计划,加强与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沟通,了解和掌握毕业生情况。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统筹规划,制订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企合作运行与管理体系。

3.加强学校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与途径,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4.负责指导各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对跨专业的校企合作特色项目加强协调和管理。

5.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

6.负责校企合作合同审查与管理。

7.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的跟踪了解、现场考察、实地走访,强化项目运行监督和经费管理。

8.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

9.负责校企合作有关交流、研讨、联谊会、总结表彰会等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校企合作先进经验,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成果,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10.建立校企合作网络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建成校企合作资源库,实现校企合作信息与资源共享。

11.负责校企合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12.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招生就业处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招生就业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制定本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好本部门工作人员,主持召开部门会议。

2.负责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方案,制订并实施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完成招生任务。

3.制订并实施学生实习及就业安置计划,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就业市场调查和市场拓展工作,完成学生实习及就业安置工作。

4.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制订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企合作运行与管理体系。

5.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及专业部做好新生的咨询、收费、专业调整和报到接待工作,并及时总结当年的招生情况,为下一年的招生做参考。

6.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和学生职业观教育,帮助毕业生正确定位,合理规划,理性就业。

7.开展市场调查,采集就业信息,分析职业教育形势,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加强与各地人才市场、用人单位的联系,收集各类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

8.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形成跟踪调查报告,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依据。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生就业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落实国家招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协助主任做好学校招生就业各项工作。

2.协助制订一年一度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招生简章。

3.组建招生队伍,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招生宣传水平,组织招生人员利用各种途径对学校办学条件及招生政策等进行如实宣传。

4.做好招生咨询工作,收集招生信息,了解招生动态,及时改进及完善招生工作。

5.协助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考核和评价等,拟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6.协助做好校企合作相关工作。

7.重点做好学生实习和就业安置工作,拓展实习、就业安置的业务范围。

8.做好企业、实习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管理好驻厂教师和就业处带队工作人员,并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9.指导招生就业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实习、就业安置的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体育艺术处工作职责

体艺处工作职责

体艺处是负责管理学校体育、艺术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并能按照条例和规程的精神,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负责制订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落实体艺活动计划及各项活动,包括体育训练计划、艺术培训计划及其各项活动。

3.组织好每年度的田径运动会、球类运动会、大课间展演、文明风采展示周及职教活动周等相关艺体活动,同时组织好县级及以上级各类体育、艺术活动。

4.做好各类体育赛事、艺术赛事的组织工作。做好早操课间操、协助眼保健操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5.制订艺体训练方案,抓好艺体训练队建设。做好体艺特长生的招生、培训和管理工作,尽力为特长生提供展示才艺的平台。

6.关心师生的身体健康,做好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常规体检工作。

7.做好学生研学旅行和普通话等级考试工作。

8.建立健全相关体育档案和艺术档案。

9.建立和完善体艺场地、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会同后勤处做好体育器材场地的安检和维护工作。

10.认真做好体艺调研及工作总结。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体艺处主任职责

1.主持体艺处工作。负责制订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并能按照条例和规程的精神,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组织好每年度的田径运动会、球类运动会、大课间展演、文明风采展示周及职教活动周等相关艺体活动,同时组织好县级及以上级各类体育、艺术活动。

3.做好各类体育赛事、艺术赛事的组织管理工作。

4.制订艺体训练方案,抓好艺体训练队建设。做好体艺特长生的招生、培训和管理工作,尽力为特长生提供展示才艺的平台。

5.做好学生研学旅行和普通话等级考试工作。

6.认真做好体艺调研及工作总结。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体艺处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并能按照条例和规程的精神,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检查体艺活动计划及各项活动的执行及落实情况,做好记录、考核等工作。

3.协助组织好每年度的田径运动会、球类运动会、大课间展演、文明风采展示周及职教活动周等相关艺体活动,同时组织好县级及以上级各类体育、艺术活动。

4.做好晨跑、课间操、眼保健操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5.关心师生身体健康,做好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常规体检工作。

6.协助团委建设体艺社团

7.建立健全相关体育档案和艺术档案。

8.建立和完善体艺场地、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会同后勤处做好体育器材、场地的安检和维护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培训处工作职责

培训处主任工作职责

培训处主任在学校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

1.制订培训工作计划,协调、衔接好各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实施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2.做好校企联合培训工作,协调好与合作单位的关系。

3.带领本处室教师发扬“诚信、务实、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开拓各类培训业务。

4.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抓好培训质量监控工作。

5.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培训场地及设施。

6.充分发扬民主,团结本处室人员,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7.负责对本处室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出综合评定,并关心他们的思想状况及工作生活状况,做到用人之长,避人之短。

8.定期召开培训总结会,探索培训工作思路。

9.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处室工作,听取批示及建议。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分管校长和主任落实好各项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2.严格执行培训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培训工作的过程管理,不定期对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抓好培训基地建设,认真宣传培训政策,做好培训教师的选派工作,督促各培训班认真落实培训的“三实”要求。

4.培训结束后,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装订建档,落实专人做好档案资料的分类管理。

5.加强培训设备设施的维护、使用与管理,建立调备库存清单,做到心中有数,完善设备借领制度,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制度建设内容

1.教务处工作制度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的枢纽和指挥中心,是执行和落实上级教学政策文件要求的具体机构,是学校教学工作策划、组织、实施、服务、管理、评价的主要部门,是保障、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部门,同时担负着引领教师成长、促进教师素质提升的重要任务。

教学出勤管理制度

1.落实调课、代课制度

教学人员原则上不能耽误授课,因病因事(含公事)请假应协助专业部教学干事调好课,事后补回。如无法调课,则应向专业部申请安排代课,代课课时费由当事人承担,专业部做好相关记录,按月上报教务处,学校干部、兼课职员耽误课统计情况按月报校长审查。

2.坚持请假原则

(1)事假。原则上连续请假不超过2天,每期不超过2次。

(2)病假。小病不请假,中病提供医生诊断证明,大病提供住院证明。

(3)产、婚、丧等。产假不超过6个月,一般应在同一个学期请假;婚假应安排在公休假前后,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丧假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送子女入学、个人业务考试等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3.严格审批程序

(1)专业部调好课或者安排好代课后,当事人填写教学请假单或者调课单,部长审核并签字。

(2)教务处初审,主任签字。留存调课单,调课手续完结。

(3)请假单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并签字。

(4)凭教学请假单,到人事处填写请假表,完善请假手续。

(5)请假手续留存人事科,经审批后的请假单交回专业部,请假手续完结。

教师上课十条基本要求

1.提前3 分钟(实训实作教学提前30 分钟)到达教学场所,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性能,做好上课准备。正式授课前要主动跟学生问好,授课结束时要向学生道别。

2.上课前清查学生人数,有学生缺勤时要查明原因,并进行追踪教育,对一贯迟到旷课的学生,除教育外,还应要求学生做书面认识。缺勤人数较多时要将详细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或者学校相关部门。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4.加强课堂教学组织,课堂教学环节要清晰,最基本的环节有:导入——新授——训练——小结——作业等。要精心设计板书,每堂课板书必须完整。布置作业要具体,一般每次教学都要布置课后作业并认真检查、批阅。

5.上课中途不得离开教学场所,确有急事需要离开的,必须联系专业部或就近委托同事,且事后要向专业部说明原因,时间超过10分钟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6.上课期间必须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或者静音模式,课堂内不得接听电话,遇有紧急电话时,要到课堂外面接听,事后必须跟学生和专业部说明情况。

7.上课穿戴必须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超短裤(裙)进入教学场所。严禁在教学场所吸烟。一般情况下不得坐着讲课。

8.上体育课、实训课或活动课开始和结束时,必须要求学生整队集合,清点人数,严禁提前下课。

9.将安全教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中,做到每节钟下课前半分钟,上午、下午、晚自习放学前一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给予学生安全警示和提示,并做好记录。

10.上午、下午、晚上末节课下课时注意清点学生人数并做好记录,对擅自提前离开本教学区域的学生要及时追查清楚。学生放学时,要守卫在本楼层梯道拐角处,注意疏散学生,严防学生踩踏事故的发生。

2.学生处工作制度

学生处是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具体机构,是学校德育工作策划、组织、实施、服务、管理、评价的主要部门,是保障学生全面素质提高的重要部门,同时担负着引领班主任成长、促进班主任队伍素质提升的重要任务。

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文件),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班主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励班主任的积极性,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做好我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正确方向,热爱职业教育、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团结协作、自觉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二)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探索育人规律,善于总结育人经验,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并在育人实践的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热爱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改革实践和学校各类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在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有一定的特色。

(五)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培养学生文明习惯,建班育人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当期评为先进班集体。

(六)严格班级管理,注重立德树人,班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强、文明礼仪行为习惯好,班级学风正、充满正能量。

二、评选名额

优秀班主任名额按各专业部班级数的30%进行评选。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绩效、重能力、重贡献,实施个人自荐、专业部推荐、学校审核的评选程序。

(一)由各专业部根据教师自荐、本专业部全体班主任当期日常考核统计数据,推荐本专业部优秀班主任候选名单。

(二)各专业部在班主任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专业部结合班主任的综合表现,最终确定本专业部的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

(三)学校根据学生处汇总的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召开优秀班主任评审会,结合各专业部班主任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专业部意见,对优秀班主任候选人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优秀班主任名单。

(四)评审结束后,将产生的优秀班主任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五)优秀班主任每期评选一次,并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

三、评审要求

(一)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与班主任日常工作月考核结果挂钩。

(二)优秀班主任候选人需向专业部提供如下材料:班主任工作总结、优秀班主任申请等材料。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3.生产实习处工作制度

生产实习是职业学校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区别于普通学校教育的显著特征之一,是教育教学体系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与今后的职业生活直接联系的,学生在生产实习过程中体验职业氛围、增强职业素养、提升技能水平,将完成从学习到就业的过渡。因此,生产实习是培养技能型人才,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它不仅是校内教学的延续,更是校内教学的总结与升华。

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实习教学(以下简称实训教学)是中职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的关键。为了建立正常的实训教学秩序,实现实训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训教学是指独立设置的实训课和理论课中的实训环节。实训教学要与理论课教学相辅相成,积极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

第三条 实训教学大纲是指导实训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训教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进行,以保证实训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训教学的质量。

第四条 实训教学人员在实训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实训教学工作,精心设计实训教学过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的操作技能训练。

第二章 实训教学的计划管理

第五条 实训教学必须在实施性教学计划或在人才培养方案、实训教学大纲、指导书或实训教材、实训教学项目安排计划进度表等教学文件的指导下进行,杜绝实训教学的随意性。

第六条 单独设置的实训课程,应在实施性教学计划或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实训学时数;不单独设置的实训课程,应在实施性教学计划或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该课程实训教学所占学时数。实施性教学计划或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后,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七条 实训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实训指导书(或实训教材)和考核学生实训课成绩的依据。实训教学大纲要对本课程实训教学的目的、任务、要求、实训项目(包括选做项目)、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考核和评分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每门实训课必须制定实训教学大纲。

第八条 实训教学大纲须经专业专业部的各教研组集体讨论编写,经所在专业专业部组织专家或老师评议后报学校分管教学的校长批准,生产实习处和教务处备案。经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的实训教学大纲为法定教学文件,应维护实训教学大纲的严肃性,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第九条 凡开设实训项目的课程,必须有实训教材或指导书。实训教材或实训指导书应根据实训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要对每项实训的名称、内容、学时、实训设施、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实训结果、数据处理及对学生的考核评价等做出明确规定。实训指导书应随实施性教学计划或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教学大纲的变化作相应修订。选用、自编或改编的实训教材,需经专业部教研组讨论由专业部报生产实习处和教务处审查再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为认真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实训教学,避免实训课开设的随意性,生产实习处、教务处、督导考核办公室要加强对实训教学进度的检查。各专业部应认真填写实训室实训计划表(附表2)。各专业专业部将实训项目进度表和实训室实训计划表汇总后于开学第一周内报送生产实习处。实训项目进度表(计划)一经确定,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课,须由实训教学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专业专业部及生习处同意后方可办理调课手续,否则按私自调课处理。

第十一条 各实训室上课的老师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将实训项目名称、班级、实训时间、人数、设备运行情况、指导教师等准确无误逐项填写清楚,并将记录保存完好。

第三章 实训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变更实训项目。

第十三条 备实训课要求。备实训课包括实训教案和课前准备两个环节。

1.实训教案。实训教学人员应结合学生情况和现有的设备条件及社会需求和行业要求,认真钻研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指导书,写出实训教案(可以是纸质的教案,也可是电子教案)。备课时要做到:(1)备学生;(2)备设备;(3)备安全;(4)备需求;(5)备目标要求;(6)备方法;(7)备项目或内容(有实训项目或课题;有操作流程或步骤以及工艺技巧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8)备管理(如何组织实训场的教学,实训场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包括学生和设备,如何解决等);(9)备技能训练和指导的方式、方法;(10)备效果完成(即目标达成的检查、评价、考试或考核等);(11)备课后练习或作业(实训报告的设计和要求及写法和成绩评定方式等,设计课后练习和作业等)。

2.课前准备。(1)每次实训课之前,实训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实训用材料和工具,熟悉实训的目的、原理、步骤、实训装置、要求等。对实训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训要进行预做,对新到岗或首次开设的实训课的指导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做;(2)在组织学生实训前,教师应提前将实训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学生在做实训前,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

第十四条 老师和学生进入实训场和上实训课时,必须遵循实训实作企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训教学职场化特色管理之实训规范,实行实作实训企业化管理。

第十五条 进入实训楼(基地)要求。(1)学生着装要与各专业部专业特点和实训项目的要求相符且尽量统一穿工装和戴安全帽;(2)进入实训大楼和实训基地时,教师和各学生必须提前5~10分钟到实训场外整队集合,清点学生人数;(3)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上课记录表,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相应实训场所。

第十六条 进入实训室(现场)要求。(1)各实训小组和学生必须根据指导教师和管理员的安排对号入座。(2)学生在首次上实训课时,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学生实训守则》《学生实训—“十要、十不要”》《实训室文明公约》《实训室管理制度》《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实训室管理员职责》等,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训纪律,保持肃静和实训室清洁,不准动用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特别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遵守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3)指导老师要指导学生认真检查各设施设备,填写好交接班记录。(4)指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讲解设备操作安全和有关注意事项等。

第十七条 上实训课要求。上实训课时实训室工作人员及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实训室做好准备。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实训项目和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设备安全和操作安全)必须板书在黑板上或通过投影仪显示出来。实训教学人员在上实训课时必须做到十有:1.有项目或任务及实训内容;2.有目的要求和安全规范;3.有讲解和操作示范;4.有训练和练习;5.有方法和技巧引导或指导;6.有过程检查和效果评价;7.有总结和有反思;8.有实训报告或作业和课后练习的布置;9.实训结束前做好《实训教学“8S”执行效果、学习过程及教学效果检查考核登记表》工作;10.结束时安排指导学生做好8S的整理、整顿和清洁、清扫工作。在整个上课期间指导教师应对实训项目或任务相关的理论、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方法技巧等做讲解演示和示范或引导等。应结合学生现状,采取多种教学方法(如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小组协作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组织搞好实训教学。实训教学要注重学生能力、思维、技巧和方式方法的培养、训练。在实训中,指导教师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每堂或每次实训课都要对每个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有检查(或抽查)和评价,并作好相关记载,针对大多数学生完成和掌握的情况,要有总结和反思,要组织讲评,总结本次实训教学。实训结束前,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训室。实训结束后,学生要有课后练习和撰写实训报告。

第十八条 实训结束后,指导人员要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主管部门(生习处、管理员和专业部)。同时指导老师要协助管理人员指导学生搞好实训室和设备的整理、清洁和打扫工作。

第十九条 实训教学人员要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实训或重写实训报告。

第二十条 为了深入了解实训教学情况,不断改进实训教学工作,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教学大纲的实施,要重视实训教学的检查工作。学校领导、生产实习处、督导考核办公室、各专业部等要经常深入实训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的评价、考查、考核和考试情况及实训报告完成情况、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和了解实训课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文字记载。

第二十一条 督导考核办公室和生产实习处依据实训教学大纲、课程实训项目进度表和实训室实训计划表等组织有关人员对实训教学进行经常性检查;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做出实训教学检查的总结,肯定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找出实训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实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四章 实训课成绩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实训课成绩考核是检查学生实训课学习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积极探索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第二十三条 实训课是学生的必修课,不予免修。每门实训课都要组织学生进行实训课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视该学科为不合格。实训考核以实际操作为主,实训课成绩包括实训教学过程评价(即学生实训8S执行效果评价及学习评价)、平时测试(要求每月有考核和测试)和期末统考成绩等,实训课考核成绩一般按学时比例计入该门课程的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实训课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考核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期末成绩考核可采取抽取项目方式或由学校或专业部组织实施,每个学生被抽测的实训项目数不得少于该门实训课程总项目数的10%(实训项目数在10项以内的,至少抽测一项),平时成绩包括学生实习常规和平时评价、考核及考试,要求每一个月至少有一次测试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实训课期末成绩考核表与考试试卷一起装订存放。实训报告按实训项目在学期结束后由任课教师统一装订,教研组存档。

第五章 实训教学研究

第二十六条 专业部部长或专业部教学干事应组织实训教学人员开展实训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革实训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训教学研究活动要有详细记录。专业教研组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并根据专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条件的变化,及时更新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逐步提高实验实训条件。

第二十七条 有条件的实训室,可在常规实训的基础上,多增加综合型、设计型实训,多开选做实训,应经常更新实训项目,增加先进技术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实训室要创造条件,开放实训室,方便师生的科研学习,努力提高教学设备利用率。

第二十九条 鼓励自制或改造实验装置,鼓励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教学模式,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鼓励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实训技术立项课题的申报和研究。

第六章 实训教学人员管理

第三十条 实训教学人员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好实训课。实训教学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实训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实训教学质量。

第三十一条 实训教学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本专业或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新到实训室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试讲、试做合格,方准独立指导实训。

第三十二条 实训教学人员应根据情况不定期跟随理论课教师听课,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促进实践与理论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实训开设水平。

第三十三条 实训教学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教书育人,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对不服从安排和不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而造成教学事故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鼓励实训教学人员到企业一线顶岗实习。实训教学人员到企业顶岗实习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鼓励各专业部聘请企业一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实训指导教师。

第七章 实训室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实训室内要根据本实训室特点和要求,悬挂实验(训)室主题功能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训)室规指导教师职责》《学生实训守则》《实训管理员职责》及《8S规范》等等,努力营造真实的职场氛围。

第三十七条 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实训室负责人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卫生,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防患于未然。

第三十八条 实训室要切实加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云阳职教中心实训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生产实习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2019年9月修订,从修订之日起实施。

4.招生就业处工作制度

生源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招生是硬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招生就业处不仅是学校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还是对外联系和接待的窗口,是沟通和协调生、校、企之间关系的执行机构,是学生职业生涯的有力保障和奠基石。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提高实习工作质量,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是指本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 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 学生参加实习,一般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联合教务处安排,其中顶岗实习允许学生自行落实实习单位。

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经所在专业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离校实习,实习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成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无论是学校推荐还是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均须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并由学生所在专业部具体负责。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学校教务处配合招生就业处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五条 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2.安排、介绍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7.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8.原则上安排学生实习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保卫科的中层领导和专业部部长和干事组成。认识实习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第七条 各专业部成立由专业部部长、教学干事、德育干事、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班级班主任组成的实习工作管理机构。

1.专业部长职责: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标要求,组织审定实习实施计划,制定实习大纲;联系、考察、确定实习单位,保证每一位学生都有实习岗位。

2.教学干事、德育干事职责:为实习班级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并展实习前的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负责实习期间对校内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研究解决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实习工作巡回检查。

3.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负责学生实心期间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和实习工作巡间检查工作;负责学生实习的考核,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八条 实习由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实施校企双方共同管理。

第九条 实习采取三级管理制度

1.定期巡回检查。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安排专门人员到实习单位进行定期巡回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2.教师现场指导。对在企业实习的学生采取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对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企业,各专业部要定期安排指导教师,与在企业聘用的兼职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网络在线等方式对学生定期指导。

3.班组自我管理。学生实习期间,同一个单位有三名(含三名)以上学生的,必须成立实习小组,并选任组长,组长负责管理实习日常事务,并定期向指导教师、班主任和企业相关人员汇报本小组实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和企业相关人员报告。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条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工作流程

1.联系、考察实习企业。

2.确定顶岗实习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3.制订年度顶岗实习方案,上报教委。

4.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活动。

5.选派聘用驻厂教师,收集实习资料和发放《致实习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6.安全报备,签订三方协议。

7.实习及跟踪管理。

8.组织实习工作考核,填写《云阳职教中心学生实习鉴定表》。

9.就业。

第十一条 驻厂教师工作流程

1.专业部根据学生人数和企业情况选聘驻厂教师。

2.驻厂教师配合班主任和实习就业指导人员进行实习前培训。

3.驻厂教师配合班主任和实习就业指导人员收集学生实习资料和发放《致实习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4.配合护送人员护送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地点。

5.入住企业跟踪管理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工作和心理动态,并处理好临时问题,按时填写好驻厂教师工作手册和实习总结。

6.实习结束需护送回校的将学生安全送回学校。

7.实习总结等资料交回招生就业处,配合实习考核。

8.按规定进行经费结算。

第四章 职责与纪律

第十二条 专业部主要职责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建设需要,加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力度,建设满足学生实习要求的实习基地。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编制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安排驻厂教师,聘请企业指导教师,制定实习方案,并将实习方案报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审批备案。

3.实习前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加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提醒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外出安全、居家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要认真学习实习方案,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做好学生外出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实习过程管理,督促和检查学校驻厂教师的工作状况,积极为学校驻厂教师和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实习顺利进行。

5.在实习过程中,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鼓励学生在实习单位就业,主动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6.组织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建立实习档案。

第十三条 实习学生职责

1.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一名准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

2.强化职业道德,端正实习态度,服从领导,尊敬老师,爱岗敬业,做一个诚信的实习生和文明员工。

3.所有实习学生要主动配合学校驻厂教师做好实习相关工作,与实习单位建立良好关系。

4.按照实习计划和岗位特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同时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5.实习学生要严格执行所在岗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认真做好日志(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实习结束后,独立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习时间、地点、内容和指导教师;

(2)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3)实习总结是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方面的提高情况。

第十四条 学生实习纪律

1.实习期间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学校和企业指导教师报告。

2.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需变更实习岗位,必须征得学校驻厂教师和原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同时给予相应的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报告或其他规定的实习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参加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80%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五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企业和学校共同考核的评价机制。

第十六条 成绩考核评定根据学生的实习周记(日记)、企业(企业指导老师参与)评定成绩、学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实习报告及其他情况综合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记入毕业成绩单。

1.周记(日记),由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情况,对周记内容进行评定;学校驻厂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实习生出勤、实践技能和综合职业素质的考核。

2.实习报告,由专业部根据专业及学生报告内容指定专业教师评定。

3.企业鉴定由企业和企业指导教师根据企业对员工的考核要求对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评定成绩。

4.实习考核成绩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其中周记(日记)占10%,企业(企业指导老师参与)评定占50%,学校指导教师考核占20%,实习报告占20%;其他为加分项,主要指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或在实习过程中为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革新及小发明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等有证材料的。

第六章 安全职责

笫十七条 学校会同实习单位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八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十九条 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实习责任险的投保工作,责任保险范围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学校和实习单位积极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企合作旨在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全面提高学生职业素养。

第三条 校企合作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从整体上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专业与企业、行业组织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创业就业、培训、科研、技术服务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和校企合作委员会。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校企合作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与管理,研究决定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企合作办公室,设置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七条 校企合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统筹规划,制订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企合作运行与管理体系。

3.加强学校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与途径,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4.负责指导各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对跨专业的校企合作特色项目加强协调和管理。

5.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

6.负责校企合作合同审查与管理。

7.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的跟踪了解、现场考察、实地走访,强化项目运行监督和经费管理。

8.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

9.负责校企合作有关交流、研讨、联谊会、总结表彰会等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校企合作先进经验,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成果,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10.建立校企合作网络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建成校企合作资源库,实现校企合作信息与资源共享。

11.负责校企合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12.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各专业部是校企合作工作的主体,是具体实施单位,并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或实施办法,规范校企合作各项工作。

2.制订本专业部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适合专业特点的校企合作方案,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冠名班、厂中校等校企深度合作模式。

3.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联系合作单位,引进合作项目,并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校外实训基地要有相对稳定性,能充分满足学生校外实训和顶岗实习的需求。

4.拟定《校企合作协议书》,组织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条款不得承诺超过学校规定的条件,企业提供的工作环境必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5.项目立项后,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6.按时报送校企合作相关材料,接受学校的考评和验收。

7.积极组织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调研工作,每学年各专业应进行1次,调研报告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

8.校企合作建设“双师结构”教学团队。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实习实训技能等教学任务,为教师举办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内容的培训班和讲座;有计划安排专业教师到合作单位实践锻炼。

9.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引进合作企业为校内的实训基地投入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教学实习设备,或企业将设备无偿赠送给学校,建立专业实训室。负责对企业冠名的实训教室加强管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10.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指导、日常管理及实习考评,与企业共同做好实习的安全培训工作和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安全工作。

11.校企共同开展科技研发或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针对企业的需求和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工作;或根据企业的要求,组织师生为企业提供信息资料、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难题。

12.聘任行业企业学生指导教师或工作稳定的毕业生组成兼职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反馈学生在职业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信息及对学校人才培养改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教科室、财务科和后勤处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校企合作的有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驻厂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等。

教务处负责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双师型”教师与“双师结构”教学建设等工作。

学生处主要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和班主任对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为学生就业创业搭建良好的平台。

教科室主要负责校企横向科研项目的推进,校企共同开展科技研发。

财务科主要负责核算校企合作项目运行成本,审查校企合作项目运行收入分配方式的合理性及财务管理。

后勤处主要负责校企合作校内工作场地、设备的管理与监督使用及项目终止时固定资产(包括捐赠仪器设备)的清理与回收,积极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支持与服务。

第三章 合作条件、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拟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需求,校企双方应具备项目合作的硬件或软件实力。

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拟引进的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校企合作的内容可以涉及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习实训和教学评价等领域。

第十二条 各专业要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充分利用企业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校企利益共同点,积极主动与行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创新校企合作的体制和机制,推动我校校企合作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章 合作项目的管理

第一节 申报与立项

第十三条 专业部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云阳职教中心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请书,由专业部部长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立项手续。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校企合作项目审核会签制度。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教科室、财务科和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各自履行以下职责。

1.招生就业处:主要审查合作企业的资质;审查合作项目是否符合学校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需求,是否符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等。

2.教务处:主要审查合作项目对实践教学的促进作用,是否符合实践教学需求,是否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及学生实践教学的参与度等。

3.教科室:主要负责合作企业委托学校承担的技术研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横向科研项目或校企共同申报的省市级纵向科研计划项目进行立项审查等。

4.后勤处:审查占有资源总量和成本的合理性,进行成本效益评价等。

5.财务科:审查运行成本承担单位和方式,以及运行收入分配方式的合理性校企合作项目占用学校资源量范围广、数量大,或学校一次性投入(含年运行成本)在1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业内专家评审等。

第十五条 不占用学校资源、不需学校投入经费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会签后报学校领导审批立项。

占用学校资源、需学校投入经费的合作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会签或专家评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立项。

第二节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凡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承担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部应按合同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校企合作协议书》由承担项目的专业部负责拟定。

第十八条 校企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为1~3 年。协议到期后,校企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协议。

第十九条 《校企合作协议书》签订的流程具体见《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协议签订流程图》。

第三节 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立项后,承担该合作项目的专业部应在1个月内启动项目。

第二十一条 承担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部要加强对项目运行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应经常到合作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开展相关工作交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原则上每年应不少于3次。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校企合作办公室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合作单位提供设备到位情况,学生在合作单位实习实训情况,合作单位对项目承担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意见反馈,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合作成果等。

第二十四条 占用学校资源或学校投入了经费的合作项目,实行中期报告制度。自批准立项时起,项目实施时限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云阳职教中心校企合作项目中期报告书》,经项目承担部门审核认可后,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

第四节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均应建立台账,单独收支和核算。

第二十六条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承担项目的专业部应明确固定资产权属,并分别列明仪器设备清单。合作项目自然终止或违约终止,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捐赠仪器设备)均应收回。事先约定属于合作企业的资产,应由后勤处资产管理部门按明细清单清点后,由合作企业进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 知识产权管理。凡校企合作项目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专利等),均应按协议署合作双方名称,系双方共同所有,并纳入学校管理范围。

第五节 项目验收

第二十八条 校企合作项目合同期满,承担项目的专业部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填写云阳职教中心校企合作项目验收报告,同时提供项目合作成果相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 项目验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项目验收结束后,相关材料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存档。

第三十条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两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1.未实施项目申请书中规定的合作项目和《校企合作协议书》中规定的合作内容;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材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占用了学校资源或学校投入了经费的项目无中期报告。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一条 校企合作项目合同期满,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给予项目负责人一定奖金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十二条 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业绩和工作量列入个人绩效考核中,可享受相应加分,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校企合作工作的相关内容将纳入学校专业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

第三十四条 未经校企合作办公室立项,个人擅自以学校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的,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未按协议履行职责或合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未书面通知校企合作办公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体育艺术处工作制度

体艺处是学校艺体素质教育实施的中心,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学校各级各类体育、艺术活动开展的职能部门,是保障学生成为具有强壮的体魄、一定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敏捷的创新思维人才奠基的主要部门,同时也是引领学校体艺教师专业成长的指挥棒。

体育和艺术常规管理工作制度

1.学校在制订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将体育和艺术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专业部及班主任应当把体育和艺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及艺术活动;卫生与健康教育处应当与体艺处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后勤处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和艺术工作的后勤保障。

3.各专业部应积极组织本专业部的各项体育和艺术活动,组队参加学校各项竞赛;体艺处牵头组织好本校各项体育和艺术活动,参加市县各项体育和艺术竞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4.体育课、体艺活动前教师应加强安全教育,检查场地及设施设备,确保活动安全。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在体育课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6.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7.在体艺活动中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启用学校公共场所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培训处工作制度

培训处是学校实现服务社会、为当地经济发展助力的重要机构,提高社会人员、失业人员的劳动就业技能,促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稳定就业,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专业技能劳动供给,提升和扩宽学校在当地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为学校整体发展添砖加瓦。

培训处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使学员学到真正的就业本领,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教学管理制度。

1.教师要恪守师德要求,全心全意为学员传授技能,提供就业服务。一切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2.教师在培训教学中要充分发挥教师和学员的两个主体作用,在教学方式上不断创新,活跃课堂教学气氛,加强师生间的互动和沟通,努力使学员通过培训获得目前紧缺的知识和技能。

3.教师要根据学员的素质情况决定教学的任务、内容和进程。

4.教师教学的基础工作是备课,不备课不得上课。对不备课就上课的教师要给予批评和一定的处罚。

5.教师在培训开始前,要将教案交培训处审核、记载、备查。教案要突出师生互动部分,强调学员素质提升。

6.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必须调课时由培训处负责调整。教师要按时上下课,课堂上不抽烟,不接打手机,不酒后上课。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7.教师教学要增加实例分析的教学内容,在讲授理论知识时,要努力向操作层面靠近,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反对空头教条式的教学。

8.教师在教学中要给学员动手、动脑的机会,让他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用自己独特的结构性知识、经验、能力解决问题。

9.教师对学员学习中遇到的、自己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因材施教式的辅导,其方式有课内辅导和课外辅导、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

10.重视教学质量,认真对学员学习的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公正评定学员的学习成绩。

11.上课铃响前培训学员应迅速进入教室,回到自己的座位,静等老师上课。

12.迟到的学员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轻步进入教室。

13.课堂上应认真听讲。有疑难问题先举手,经老师许可方可起立发言,再坐下。老师提问要起立答问,语音洪亮,仪态大方。应认真完成课堂作业。

14.下课铃响,老师指令下课,学员待老师走出教室后,方可有序地走出教室。

15.上课中,未经上课老师的允许,不得擅离教室,不具备正式请假条,未经许可,不得出校门。

培训处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管理员要热爱档案工作,勤奋学习,努力奉献,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做好文件材料收集、立卷、整理、归档工作。

4.接受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定期对保管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做到目录与档案实际相符。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6.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主动热情提供利用服务。

7.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工作和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三)以服务为核心的体现

1.教务处

在《教材使用与管理制度》中,“选用教材先由任课教师提出;非计划内使用教材的供应要在优先保证计划用书的前提下,结合用书部门或个人的实际困难适当解决”,广泛听取、收集一线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的建议和需求,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此制度体现了以教师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的服务理念。

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中,“发挥学生主体对教学质量的管控作用,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进行学生问卷调查,组建教学信息员队伍,以便广泛及时地收集、反馈教学信息”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学生的学习成效才是教学质量的最好体现,既要强调教师的教,又要关心学生的学”则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观,更好地为学生成长、发展服务。

2.学生处

在《值周工作考核办法》中,“放学时段带领值周教师到教学楼梯口、路口、校大门等进行巡查;周末放假时段,值周教师护送学生安全离校;加强值周教师周末值班管理,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核查留校人数;值周教师留宿值班室,处理夜间学生寝室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了学生在放假时段的安全,为学生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专业部班主任管理(安全)考核(试行)办法》中,“掌握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家庭情况”“每天坚持到班级和寝室巡视”“关心了解学生思想和生活状况”“认真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现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首要地位,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培养德能并举的中职生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制度体现了以学生的成长、发展奠基的服务理念。

3.生产实习处

在《实训管理员管理办法》中,“协助教师做好学生实训实习的技术指导性工作”“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的各项管理和仪器的准备工作”“能帮助学生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仪器设备出现的一般问题”“负责实训室环境的布置和清洁工作”,充分体现了在实训教学中实训管理员为教师的专业实训教学和学生的专业实训学习提供了周到细致的保障服务。

在《实训教学管理规定》中,“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做出实训教学检查的总结,肯定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找出实训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实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此制度体现了管理部门在实训教学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总结、提高,肯定教师的辛勤付出和学生的学习成效,增强了教师的职业认同感,提高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和主动性,为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提供了服务。

在《实训教学研究制度》中,“实训室要创作条件,开放实训室,方便师生的科研学习”“鼓励自制或改造实验装置,鼓励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教学模式,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鼓励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实训技术立项课题的申报和研究”,此制度为教师的教学研究、专业发展提供了保障性服务。

4.招生就业处

在《招生管理办法》中,“制订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客观公正地向初中毕业生全面介绍我校”“配合学校教务处做好已开设专业的调整和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配合信息技术处进行招生网站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并通过该网站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生源是学校发展的首要和关键”,以上制度为学校发展、专业建设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

在《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标要求,组织审定实习实施计划,制定实习大纲,联系、考察、确定实习单位,保证每一位学生都有实习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和实习工作期间的巡查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鼓励学生在实习单位就业,主动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以上制度均体现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的核心理念。

5.体育艺术处

在《体育与艺术常规管理工作制度》中,“在体育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在体艺活动中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以上制度均体现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为学生在体育活动中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服务。

6.培训处

在《培训处教学管理制度》中,“教师在培训教学中要充分发挥教师和学员的两个主体作用,在教学方式上不断创新,活跃课堂教学氛围,加强师生间的互动和沟通,努力使学员通过培训获得目前紧缺的知识和技能”“教师要根据学员的素质情况决定教学任务、内容和进程”“教师在学员学习中遇到的、自己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因材施教式的辅导,其方式有课内辅导、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充分发挥服务意识,尊重学员,强调全员参与,革新教学方法,力求让每一位学员都学有所获,为每一位学员的就业打牢技术技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