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某些赋税和捐赠会增加国家的财富,而不是减少。
如果国家通过赋税形式向人们征收上来的资金或者其他财产被破坏或者付之一炬,那么很明显,公共财富会减少。此外,如果这些征收上来的资金或者其他财产被输到国外而没得到任何收益的话,公共财富也会减少,甚至情况更糟。但是,如果这些资金和财产只是单纯地实现了转移,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那么我们就要区分可能产生的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情况是,从那些从事发展生产工作的人们手中征收上来的资金和财富却落到了一个不善管理的人手中;另一种情况是,从那些大吃大喝的人手中征收上来的资金和财富被交到了善于管理的人手中,被用于改良土地、捕鱼、开矿以及兴办工业等有益的公共事业中。很明显,第二种情况下的资金和财富的转移对国家来说是有利的。另外,赋税征收的对象是那些将公共资金用来吃喝(如上面提到的那些人)或者将资金用于购买易逝品的人,然后将征收上来的资金交给用于购买衣物的人,那么即使这样,我认为对于公共财富也是有益的。因为衣料是耐用品,不像食物或者酒饮品那样很快消失。如果上述资金用于购买家具,得到的利益可能要更大一些。如果用于建造房屋,获利更丰。用于从国外运送黄金和白银,那么得到的利益为最大,因为黄金和白银属于不易腐蚀的物品,并且由于其稀有等特性,在任何时候都会被视为财富,价值比较稳定。而其他物品则没有金银的这种特性,他们或者易腐烂,或者价值随着潮流忽涨忽跌,或者有时稀缺有时过剩,因此,虽然有时候这些商品都可以被称为财富,但是它们仅限于某个时间,价值不稳。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会做进一步的论述。
其次,如果国家迫使那些非完全就业的人员从事进口商品的生产,或者通过征税的方法迫使他们这样做,那么我认为这种赋税的征收有利于公共财富的增加。
假设国民中有些人专门靠乞讨、欺骗、盗窃、赌博或者赖账生活,又假设他们有办法从那些疏忽大意的容易上当受骗的人那里骗取金钱,而且骗得的金钱超过了他们的生活所需的话,那么我认为,尽管国家目前不能为这些人提供工作,因而最终不得不承担其全部生活费用,国家仍然可以从税收中拨出一笔费用专门用于对这些人进行定期的补助,这样才会有利于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是因为,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么很多容易上当受骗、疏忽大意的善良人士的资金就会被大肆挥霍,还会有很多才华横溢的人会因为这些人的胡作非为而丧失生命,从而给国家带来危害和损失。
相反,国民中也有很多人,他们勤劳而富于创造,他们不仅通过自己的锦衣玉食、家具、住宅、漂亮的花园、果园以及公共建筑等来美化自己所居住的国家,他们还利用贸易和武力增加了本国的金银珠宝等财富。如果这些人的资产由于课税而减少,而从这些人那里征收上来的资金却落到了那些除了会吃喝吟唱、游玩跳舞以外无所事事的人手中,或者落到了那些终日沉溺于空谈理论的庸才手中,或者落到了那些对国家财富增加毫无贡献或者不生产任何对国家和社会具有实际效用和价值的产品的人手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国家的财富必然减少。但是,如果他们将这些资金用于从事有意义的活动,通过这些适当的活动,人们可以修养自己的身心,同时还会提高人们的素养和知识水平,从而去从事更有意义的工作,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总的来说,判断一种赋税是否有益,我们首先要彻底了解国民的状况和就业情况。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了解总人口中有多少人由于年幼体弱或者没有能力从事劳动生产,还要了解有多少人凭借其财富、职位或者地位关系、或者因其承担的责任或职位关系而不从事劳动生产。当然,如果他们的职责就是指导、指挥或者保护那些从事专门行业的劳动者或者技术工人的话,那么又另当别论了。
2.[14]其次,我们必须计算一下从事上述劳动和技术的人员的数目,还要计算一下按照国家的现有情况和规模,从事执行国家事务的人都数量。
再次,我们必须自己分析一下,那些剩余人口是否能够从事制造全部或者某一部分依赖进口的商品的工作。我们还要着重分析一下,他们能制造那些进口替代品以及产品数目。那么除此之外,还剩多少人(如果剩余的话),可以纵情享乐而不至于损害公共财富。当然,在他们享乐的同时,应该提高其关于自然的知识。
关于上述几点,我已经做了简要的说明,在这里就不再讨论了。我想指出的是,欧洲在过去的一百年中,还没有哪个国家像荷兰和西兰征收过如此高额的赋税和捐赠;也没有哪个国家像这两个国家那样增加了那么多财富。因为这两个国家的赋税征收和使用情况正如我们上面介绍的那些有利的情况。比如,这两个国家对所有物品的征税中,肉食和酒饮的课税最重,其目的就是限制将资金花在那些容易在二十四小时内消失的物品上面;同时对于耐用品,他们则给予了很多的优惠。
除此之外,这两个国家还采用了特殊的征税方法,不是按照国民的收入情况征收,而是按照国民的消费情况进行征收,对无益的消费行为以及不带来任何收益的消费行为的课税尤其严重。根据这种课税原则,它们对于进出口商品所课征的赋税往往较低,其目的就在于保护他们从贸易中获得的利益,同时应对他国采取贸易措施对其造成的损害。其他国家往往通过禁止货物进出口或者提高关税税率等办法来遏制这两个国家。
值得一提的是,自1636年以来,虽然英格兰、苏格兰以及爱尔兰征收的赋税和捐赠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多,但是上述地区在这四十年里还是增加了财富,增加了国力,就像我们上面描述的那样。
据说目前法国国王向其国民征收的赋税已经达到了全体国民总财富的五分之一。但是,国王仍大言不惭地夸耀自己国家的财力和国力。我们要慎重对待国民的财富和专制君主的财产,因为这些专制君主往往通过对国民进行强制勒索来获得财富的。此外,在两国国民的富有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国王可能要比另一国家的国王富有一倍。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国王将全体国民的财富的十分之一据为己有,而另一个国家的国王仅仅征收全部财富的二十分之一,那么后者尽管相对贫穷,但是要比前者更显王者风范。这和法国的情况多少有些类似,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法国的情况。我想通过一个具体的实例来说明上述观点。爱尔兰的总人口大约是一百二十万,拥有炉灶也就是火炉近三十万个,我的观点是,如果对每个炉灶征收两个先令的炉税,那么更好的办法就是让每个人缴纳价值两先令的亚麻。这样做不仅可以减轻人民的负担,还可以令国王受益。其中的理由如下:
1.[15]爱尔兰人口稀少,各地又盛产水产和家禽,因而无论是土地还是家畜的价格都非常低廉。此外,土地还盛产优质的根茎类菜蔬(尤其是与面包形状相似的球茎类马铃薯)。爱尔兰人又非常能干并且心灵手巧,他们可以自己制造农耕工具如挽具和辘轳从事农业生产,任何人都能自己修建房屋,几乎每个家庭的妇女都会染纺羊毛和棉纱。因此,他们的生活中不需要有金币或银币,他们也习惯于没有这些货币的日子了(或者说他们也能维持这样的生活),因为他们可以自给自足,每天工作不到两个小时,就可以为自己提供上述的生活必需品。所以我们知道,这些贫民之所以无力缴纳赋税,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少货币,而是因为他们不使用这些货币。所以,在爱尔兰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虽然对三十万个炉灶每年能够征收上来三万镑的炉税,但是结果连一半(即一万五千镑)都征收不上来。但是,生活中只有一个炉灶的小房子里的一家四五口人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在大约四十平方英尺(即一英亩的五十分之一)的土地上种植亚麻,那么这块地可以生产出价值八先令或者十先令的商品——亚麻。另外,还存在着其他有利条件,如地租很低,上述一小块地的地租还不到一便士,而且亚麻的种植无需任何特殊技术,任何人都能胜任。下面我们来看看亚麻的市场如何。荷兰刨除本国能提供的亚麻尚需从外国进口价值达十六万镑至二十万镑的亚麻;而英格兰和爱尔兰进口和消费的亚麻布其价值高于五十万镑。我们后面还要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得出了如下结论:爱尔兰的炉税连一半都征收不上来的真正原因在于爱尔兰的贫民不使用货币;全部就业人数还不到总人口数目的五分之一;爱尔兰的人民和土地适宜种植亚麻;在地租不足一便士的土地上能生产出来价值十先令的亚麻,同时,亚麻的市场前景广阔,各地总共需要亚麻的价值超过十万镑。以上论述充分证明了我的观点,它们至少也让我有理由提出一种可行性方案。这个方案遵照了现行法律,并且充分维护了国家的利益,是有充足理由付诸实施的。这个政策就是在爱尔兰,允许人民用亚麻替代货币来缴纳赋税。因为生产出来的亚麻即使不会带来任何收益,也绝不会产生任何损失。很显然,我的建议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以往的时间都白白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了。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我们英国。比如,我国每年对每个国民都征收两先令的赋税,那么总税额达到了六十万镑,而我国每年从法国、弗兰德斯、荷兰以及德国进口的亚麻制品的金额要远远超过六十万镑。现在如果我们让国民用各种亚麻制品、缝衣线、带子和花边来缴纳赋税,替代从外国的进口,那么无疑会节省大量资金,同时也会使我们的国民受益。
很多雇用贫农的织布商或者其他人都称,在谷物过于丰足的时期,这些贫民的劳动价格就会相应地提高,甚至都雇不到他们(而那些单纯为了吃饭甚至饮酒而劳动的人非常放肆)。从他们观察到的现象看,我认为,如果能在原有为国家提供充足粮食储备的土地上种植谷物,并且其出产的谷物比预期产量或者需求量多一倍的话,那么应该让所有人一起来分享上帝的恩赐,增进国王代表的全体人民的福利,这才是合理的做法,而不是将这种福祉交付到卑劣的人之手或者禽兽般的恶徒手中任其挥霍,更不能因为他们的行为对公共的财富产生损害。
假定目前英格兰每年平均消费的谷物总价值为一千万镑——我们假设每蒲式耳小麦的价格为五先令,而每蒲式耳大麦的价格为二先令六便士,那么照此推算,在谷物获得大丰收之年,谷物的价格会便宜三分之一,而全体人民都会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然而,这些谷物获得收入却被用在吃喝上,而谷物无论在质上还是在量上都显示出颓势,而同时由于人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在吃喝上,因此,他们逐渐对日常的劳动产生了厌倦情绪。这种情况不容乐观。
其他作物如糖、烟草和胡椒的情形与谷物相似。这些作为和谷物一样,都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但是由于种植过多而过剩,因而其价格就变得越来越低。我个人认为,这些物产的增加,对社会应当是有利的。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就像我们对来自东方的葡萄干征收国内消费税,这种做法也不能不算合理。不仅如此,还有很多其他理由也证明了我的观点。
国家让某些国民充当民兵或者国民军,以此作为向他们征课的请问赋税。其实这只不过就是让人们用自己的物品(指的是武器)来服役数月而已。假设在英格兰的男性总共有三百万人,其中十六岁至三十岁之间、有独立的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未婚男性总共大约有二十万人,这个数字和现有的服役兵士的人数相当,并且可以证实的就是,目前的民兵队伍就是由这些未婚男性组成的。
我们假设在所有的士兵中,有十五万人受过步兵训练,五万人受过骑兵训练(在岛国,骑兵的作用举足重轻),把这些士兵集合到一起,加上三万名海军士兵,他们必定能够在上帝的庇佑下肩负起保卫祖国的重任,确保国家和国民的安全。当然,为这些兵士提供武器和培训,以及每年两三次的集合所需的经费是微乎其微的,因为我们基本上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此外,从这些士兵中挑选出三分之一英勇善战的人,一年操练或者集合十四五次,所需的经费也不超过两星期的军饷,所以它同样是一种轻微的赋税。
最后,再从上述兵士中选拔三分之一,编成一支拥有大约一万六千名步兵、六千名骑兵组成的队伍,每年操练或者集合四十天的话,那么我估计,加上前两个兵种,总共所需的经费——即使对后一种兵种支付六周的军饷——总开支也不会超过十二万镑。所以我认为,所有的这些军用经费开支是微乎其微的,而同时这种征兵制度还会给国家带来巨大利益。
英国现有海军尚需配备三万六千名人员,而航海业还需要海员四万八千名。所以要满足海军和航海业的需要,总共还需要值得信任的海员七万两千名(而不是八万四千名)。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缺乏人手,我国的皇家海军在长时期内组建不起来,更不用谈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了,因此白白地浪费了军费。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商人们也处于困境,他们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意要付出巨大代价。所以,如果我们如果每年能从二万四千名身强体壮的工匠中精选出六千名加以培训,通过训练使其胜任海上业务。同时,还可以每年给出航者(就是没有任务呆在家里也同样享受这种薪俸)作为对其的褒奖。对于服役兵龄达到或超过六年的士兵,则每年给其发放不超过六英镑的薪俸。那么,如果每年给每人三镑的话,那七万两千镑左右就完全可以作为发放给全部二万四千人的军饷。假定在所有管理商船队海员中有一半(大约是二万四千名)经常留在港内执勤的话,再加上前面所述的辅助人员的一半,那么无论发生什么紧急事情,我们都可以随时为皇家海军提供三万六千名海员随时待命。这里的辅助人员指的是那些不去航海时,可以从事其他职业维持生活的人员。而且这些海员从海上归来时,还有一万两千名精干人员为他们代理港口业务。这样,将上述所有人员加到一起(分别为三万六千人、二万四千人和一万二千人)就等于上述的七万两千人了。值得注意的是,维持上述兵士所需的经费大约为七万两千镑,但是我们为打造一支大型舰队所需的费用不仅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还给商人们带来了沉重负担。综上所述,我认为,七万两千镑的军饷相对来说还是较少的,不足为奇,所以这种做法实质上只不过是用之于民取之于民的轻微赋税而已。
前面我建议爱尔兰让人民用亚麻来缴纳赋税,英格兰人用麻布或其他亚麻制品来缴税,我同样认为苏格兰人可以用特殊产品的来缴税,这种特殊产品就是青鱼。这样用亚麻、麻布和青鱼缴纳上来的三种赋税以及维持三个兵种的兵士和那些辅助海员们所需的经费合起来总计一百万镑。这样,通过上述征税方法,国家不仅分文未花,还得到了一百万镑。当然,如果因为上述缴税产品的任一种的缴纳导致了毛制品、铅和锡出口减少的话,或者导致我们通过东西印度贸易运回商品的出口减少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其原因就是,上述的三种产品才是检验我们英国财富大小的标准尺度,能够衡量我国是否处于健康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