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及资源配置的历史变迁

一、我国研究生 教育发展及资源配置的 历史变迁

(一)研究生规模结构调整:从“外延扩张”到“内涵发展”

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随后的10年间,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从1982年的1.1万人增加到1991年的3.0万人;1992年起,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迅速增加。1998年研究生年招生规模为7.3万人,从1999年开始,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到2004年研究生年招生规模已达32.6万人。2004年起,我国博士生招生规模趋于稳定,硕士生招生规模增长趋缓;2009年全国新增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近5万人;2010年,我国在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时,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减招了学术性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扩大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表4图示18为2004~2009年我国研究生教育基本情况。

表4图示18 2004~2009年我国研究生教育基本情况(单位:万人)

图示

资料来源:教育部网站,《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研究生资源配置体制:从“国家完全负担”到“培养机制改革”

伴随着研究生教育30年的发展,我国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体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1.国家完全负担时期(1981~1985年) 这一时期研究生教育经费完全由中央财政拨付,实行的是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模式,国家财政负担了全部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和生活费用支出。

2.教育成本分担时期(1986~2006年) 1985年以后,我国部分高校开始招收由委培单位出资的委托培养研究生。1993年起,在研究生生源结构中出现了由个人或导师出资的自筹经费研究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研究生教育经费的来源逐步呈现多元化的格局。

3.培养机制改革时期(2007~2011年) 2006年开始,国家在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体系中开始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尝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与科研紧密联系的研究生资助制”。培养机制改革在理论上意味着研究生不再有计划内和计划外之分,并统一收取培养费。所收培养费是教育成本中应由个人补偿的那部分费用,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成本由各利益相关者(政府、社会、学校和个人)来共同分担或补偿。培养机制改革首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进行试点;2007年改革范围扩大到北大、清华、复旦等17所高校;2008年又推广到所有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2009年扩大至所有中央部(委)属高校,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所属高校进行试点。应该说,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是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