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5+3”项目招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第三节 临床 医学“5+3”项目招生 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此后,2010年6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提出了“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持培养5万名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对于保证临床医师专业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市启动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改革项目(注:教育部批准实施的27项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之一,以下简称“5+3”项目)。这一改革的核心为“三个结合”,即专业型研究生招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相结合;专业型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培训相结合;专业型研究生学位授予与临床医师资格准入相结合。

复旦大学作为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工作小组组长单位(注:“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工作小组”为原“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和“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工作小组合并组建而成),在“5+3”项目招生实践中,发展和完善项目招生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存在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有效指导各附属医院开展“5+3”项目招生工作,进而探索和创新了具有复旦特色的“5+3”项目招生模式。